小小书屋>玄幻奇幻>金牛潭>第五十四章 KO

不等他站稳,我立即又向前一步,欲踩他用以支撑的左脚。

是不是想到星爷《功夫》里的台词,“踩脚趾,那是小孩子的把戏”?一点也不!足够力度的踩压,随时可以令对手站都站不稳。

可惜,我没有得手!

我也没有猜错,他的确是个练家子。身体素质还不错。

只见他拼劲力气,竟还能以受伤的右脚借力,将左脚挪开,避开了我的攻击。我也示弱,又朝他脸部打出一个勾拳。

这回他精了,或者说不由得出手慢了,以拳挡拳朝我小手骨打来,意外的避开了我的拳头,还能立即抬起左拳向我打来!

我只好先行向后跳回一步。

我这一跳,极其考究,双脚岔开着地。这样碎步移动,好处在于不仅可以随意选择支撑点,以最高速度回击;还可以自由选择攻击的招式,或滚地以攻击下盘,或跃起出拳……

而我的选择,仍然是向前一步。为什么?别忘了还有另外三人,且他们手中都有枪!

我向前一步,抓住他的手,借助他自身的力量,以四两拨千斤之势,把他甩向另外三人,同时也看准了退路。

被撞的那三人反应奇快,立即转身要开枪。

我的速度更快,趁他们未曾站稳,早已三柄小飞刀齐发,人也一并向前。

飞刀其实不是我所拿手的,细心的朋友一定知道,我在上次对战越南帮的时候就曾失手,没有打中我想要打的部位。

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我必须尽快解决他们。否则很有可能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鬼地方上演“野外求生”了。

在仍出飞刀的同时,我也向前跃去,还同时叫道:“放狗!”

雨梅原本捁住布布,不让它搅局,听到我的叫声,她呆了一呆。布布已经向我这边冲了过来。

我的飞刀果然还是不是很准,但这并不重要。我要的就是让他们害怕,迫使他们的身体自然的做出反应。就是用手挡刀或者躲开。

这样一来,就给我带来足够的时间,跃到他们面前。

我首先要做的,不是针对某个人出手,而是全部!我要打掉他们手中的枪。急速飞奔,跃起凌空扫腿是我的绝活之一。那是从一招凌空闪到眼前敌人身后的一个招式之一,虽然弹跳的高度不怎么样,但也还是足够时间踢出两脚。

“布布,拿走!”我急道。

被我踢中手部的人,枪立即飞了出去,打到了另一个人持枪的手。我的第二脚,也是朝他胸部踢去的。

不用说,中了我这一连环踢的人,死是不至于,但绝不可能在短时间内站得起来。

布布也把他的枪捡了去。

一着地,我的身法几乎没有任何停顿,拉住第二个人的手,向内一拉,膝盖一顶,卡地一声清晰个骨折声使他连叫也叫不出声来。

如此一来,我离第三个人其实也挺近的了,即便他的枪口瞄准了我,也变得不好使。

别以为我放掉了中我一膝盖的人的手,我没有!

在第三个人用枪对着我的时候,我把第二个人的手一扭,将他拉到了我的前面,又用力一送,把他撞向第三个人。

接着,布布一跳,也把他的手中的枪咬了下来。

现在的情形是:第三个人虽然还持着枪,但是正踉跄不稳;他前面的第二个人一团泥也似的软下了身子;那个死司机,一直想伺机再次从我的身后袭击,却始终也没有出手。

我从容的又取出一把飞刀,瞄准了那持枪的右手。这么近如果再不准的话,我从今往后就不再使用飞刀了,我想。

结果可想而知了,这是我第二次用飞刀,如果以后都不能用,岂不是遗憾?

然而战斗并没有结束,我几乎毫无征兆的,转身一拳打向那司机。这一拳的力道,绝不比他偷袭我那下轻,绝不!

我不是什么圣人,而且可以说极其小气,很记仇的人。但是我却有礼貌至极,人家给我一拳,我当然得还上,不是么?

遗憾的是,他没有我那么能忍,转体七百二十度飞将出去,再也没没有爬起来。

我深呼一口闷气,自口袋中拿出香烟。

“结束了,中尉。”我走到他面前道。

刚开始中我一脚的时候,他没有捂住肚子,现在到装模作样的捂着,眼珠子也在闪烁。有一阵子,我特别喜欢研究老外的表情和肢体语言,无果。

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外国人说话的时候喜欢摇头晃脑,眼睛在看一个人的时候可以转上转下。

我继续道:“你难道不觉得你该解释解释,嗯?”

“解释什么?”中尉道。

“阿尔伯特绝对不可能是胖子胡。我想,你该说出真相了,中尉。”

“那是事实!”

我大声道:“可是,那个阿尔伯特在变成金子后,胖子胡却还在绑架我的一个朋友,甚至逼他交出他自己的工作笔记,那是白痴的逻辑!”

中尉思考了一会,道:“可是,如果绑架你朋友的人根本不是阿尔伯特呢?”

我听完中尉的话,身体如同被雷击了一般,发起麻来。

的确,由始至终,都是我一厢情愿的以为绑架老猫的是越南帮的人。可是,这点我已然从阮先生处得到证实,的确是他的手下胖子胡绑架的老猫。难道竟同时出现了两个名叫胖子胡的人?

又或者,绑架老猫的根本不是什么胖子胡,真正的越南帮的胖子胡已经被那个自称是胖子胡的人


状态提示:第五十四章 KO--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