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锦绣走了一会儿,才发觉自己的膝盖和脚踝是真的伤着了。多走几步,伤口处就有些刺痛,她蹲下来,拉起裤腿看了看。
早知道就不应该听陈婉妹说的,要是骑自行车出来,一咬牙,没一会儿就到了!俞锦绣蹲在灯源充足的地方,裤腿往上掀了掀,雪白纤细的脚踝上鲜红一片。
“轰隆隆”的声音从后面传了过来,俞锦绣甚至不用回头,就知道那是程廷开着摩托车来了,这条路就是他回家的路。
俞锦绣没理睬程廷,他却把车缓缓停了下来,“伤到了?”
抬起眼,是他居高临下的眼神,俞锦绣“嗯”了一声,“擦破点皮,不碍事。”
把裤腿整理好,俞锦绣咬着牙站了起来,继续往前走。路灯在寂寥的街上投下两个人影,一个纤细,一个高大,影子时长时短,时短时长。
程廷黑白分明的眸微微一动,“受伤了就先回家。”
俞锦绣懒得与他多说,这程廷不是怪清高的吗?这会儿怎么变成个乐于关心群众的老好人啦!现在回家,她也不是没想过,但是,路都已经走了一半了,再撑一撑就能到中学门口,一会儿回来的时候坐在弟弟的自行车上让他驮着自己回来就好了,如此一算,也不算是做了无用功。她抛下一句“忙得很”,就自顾自往前走,连余光都没瞄程廷一眼,他却不气,反倒是用意味不明的眼神打量起她蹒跚的背影来。
程廷以为俞锦绣是一个安于现状的年轻女孩,这倒不是他瞧不起人,在这个鹿北区,在这个雅城,甚至于整个中国,这年头大部分的姑娘们都没有什么大志向。
因此,俞锦绣与俞承光在中学门口摆摊这件事,才让程廷提了提兴趣。
而此时,她的固执,又让他对这个娇气的小姑娘有了新的认识。程廷握着摩托车把手一跃,坐上车,开到俞锦绣身边,“上车吧,我送你。”
俞锦绣扭过头扫了他一眼,大有一副打量脑残人士的觉悟。
程廷不自然地撇了撇嘴,“开个车就几分钟的事情。”顿了顿,他咳了一声,又补充了一句,“如果你不想让别人看见我送你,我可以在十几米开外就把车停下来。”
俞锦绣不再推辞,大大方方地上了车,往程廷身后一坐。车子就这么大,座椅就这么长,两个年轻人的身体不可避免地微微碰触,但是他们谁都没考虑这个。程廷在心里琢磨的是,难道他误会了她?而俞锦绣则在想,都上车了,何苦停在十几米开外呢,多难走!
坐一趟顺风车怎么了,后世还有“摩的”呢,那些搭“摩的”的姑娘们也没担心过什么人言可畏啊!人家爱说什么那是人家的事情,人不能越活越回去,既然回来了,那她就不愿意让自己活得憋屈。
程廷载着俞锦绣去宏德中学门口找俞承光,短短的一段路,却因为两个人都默不作声,而显得格外漫长。
其实俞锦绣是从最近才发现程廷对自己是不友善的。
这份冰冷大概是从很早之前就开始的,而过去的她根本就没有把心思放在他上面。当时的她满眼的叶世宏,一颗心随着他揉圆搓扁,只恨不能用榨汁机打成汁,往他口中灌了。可即便如此,叶世宏却还是对她不闻不问,现在想想,也不怪别人瞧不起自己。
“哪里停车?”
俞锦绣把脑袋往程廷身前探了探,“我弟弟在那里。”
下了车,道过谢,俞锦绣就直接往摊上走,程廷发动了车子,扬长而去,留下一串长长的尾气。
“姐,这是谁?新男朋友?比叶世宏那小子好多了!而且他这车好酷!”
俞承光一脸狗腿地凑了过来,俞锦绣也没客气,拿起一本小人书往他脑袋上一砸,“别瞎说,那是程廷,晚上在我们家吃饭。”
刚才借着夜色也没看清楚,原来开着帅气摩托车的是程廷。这程廷面对俞锦绣时向来都是公事公办的,好像从来没有流露出被美色倾倒的架势!俞承光兴致缺缺,俞锦绣笑道,“你加把劲,到时候你也能买辆摩托车。”
俞承光眼睛一亮,“真的?”
眼看着又来了几个学生,俞承光大声地吆喝了起来,像是马上就能把自己的摩托车吆喝来似的。
看着他卖力的样子,俞锦绣不由笑了。
一辆摩托车算什么?往后,经济发展日新月异,新的产品、新的技术,甚至于新的时代发展,数十年后的他们与现在相比,将会觉得自己只不过做了一场梦。而为了让这场梦做得更长远一些,他们就必须更加勤恳,否则,别说是重生了一次,就算是重生成千上百次,也只能是在浪费时间,浪费精力。
梦醒了,财富却还是紧抓在手中,俞锦绣希望如此。
俞锦绣的加入,不算是给俞承光的小摊位加入什么新鲜的血液,但是,她出现的确是踏踏实实地带着俞承光的“事业”突飞猛进地发展起来。她经历的多,懂得的也多,光是将后世自己去商场购物时人家用在她身上的营销手段用在这小生意上,就足够赚一笔不菲的收入。
当然,这不菲是相对的。
平均下来,现在的他们一天能赚十块钱,一个月就是三百块钱。二十多年后的俞锦绣捏着三百块钱甚至没办法在商场里买一套像样的衣服,但是现在呢?
他们俩赚的外快已经超越了俞振发的薪水!
收摊后,俞锦绣坐在自行车上,俞承光推着姐姐慢慢吞吞往家里走。
俞承光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