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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赶集(一)

因为家中救了个人回来,赶集的事情就推后了几天。

那个男人还是没醒过来,林晚词虽然嘴硬的说过好几次要把它丢到外面,但是每天一早还是认命的煎药。

家里面的大床被他霸占了,她就只得跟沈大他们去堂屋睡。

两天过去了,男人还是昏迷着,林晚词这几天一直小心翼翼的观察着外面,生怕寻仇的人过来。

不过过了两三天,也没什么动静,她也就放心了。

早上刚起床呢,沈大他们难得的不上山,留在家帮她干活。

院子里面晒着很多野果子,都是削了皮,就放在簸箕里面风干的,林晚词把有些晒干的挑出来,用手掌轻轻地压扁,然后放到坛子里面。

等过一段时间,表面形成白色的糖霜,就可以拿出来食用了。

山里的孩子零嘴太少了,林晚词想着这些柿饼果子干,到过年的时候正好带回家给呈文吃。

听阿娘说,呈文已经到了学堂,夫子很喜欢他呢!

“媳妇儿,这个要放在哪里啊?”沈三嘴里咬着半张肉饼子,手里抱着林晚词塞好的柿饼嘟嘟囔囔的问。

“就放到堂屋吧,这边的果子干也放到堂屋里吧,剩下的这些怕是还要几天才能干。”

“好咧,我这就放进屋啦。”

林晚词继续把半干的柿子压成饼状,摆在簸箕上晾晒,正忙着呢,就感觉头上多了一顶草帽。

一抬头,入目的是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眉眼含笑,嘴角微翘,跟沈大一模一样的脸,英俊刚毅,却因为时常爱笑的缘故,比沈大的脸看起来要更容易亲近些,也更精明些。

还没来得及说话呢,男人的大手就伸了过来,拿出一张棉布帕子给她擦了擦额头的汗。

“太阳越来越大了,还是带着草帽会好些啊!”沈二虽然还是有些别扭,但是任然不会放过任何跟林晚词相处的机会。

“哪有那么娇气!”林晚词完全不知道沈二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只当他这些天太累了,连晚上抱着她睡觉都安分了不少,说完话就推着他回屋里歇着。

沈二有苦难言,黑着一张脸,端着一碗加了黄连的苦药就回了屋。

沈大在一边做木活,看自己二弟气呼呼的进了屋,心里默默为床上的男人点了一根蜡。手里的活计却没有停下来,只是转头看向林晚词那边:“媳妇儿,今天吃什么菜啊?”

林晚词显然也是想到这个问题,扭头看了看菜地边上的大木盆,笑眯眯的回应:“前几天的抓的几条鱼还没来得及吃呢,今天就好好收拾了,吃顿香喷喷的烩鱼。”

不止能做烩鱼,还能做酸辣鱼,在熬上一锅鱼汤,其他的菜就没有了,两条鱼也能够吃的,同一种材料加了不同的作料,腌制的时间不同,入味的程度不同,油炸或是蒸煮都是不同的好滋味。

林晚词最喜欢吃鱼,又最不喜欢吃鱼,喜欢是因为她觉得鱼肉最鲜美,不喜欢是小时候被鱼刺卡住了一次,吓得半死,后来吃鱼都要阿娘挑了鱼刺才能入腹,没了自己吃鱼的开心兴奋,总是不如以前那般。

“那一会儿你煮饭的时候我就去杀鱼,等你蒸好了米饭,鱼也可以下锅了。”沈大倒是对鱼没有多大的喜欢,肉少刺多,就算是个头大也不怎么好弄,还有一股子腥味儿,要做的好吃真的很难。

不过见识过媳妇儿厨艺,伙食质量也明显上升了,也就抱了期待,就等着一会儿好好吃一顿了。

在沈大心里,只要是林晚词做的,就不会难吃到哪里去的。

两人说说笑笑的,沈三倒是有些吃味儿了,他跑进跑出的,大哥就已经能跟媳妇儿坐在一起,还能说笑,他就只能对着爹娘的牌位,对着愁眉苦脸的二哥,大爹爹说过,他长得随自己的亲爹,是三兄弟里面样貌最出挑的,村子里面好多姑娘都会悄悄的跑来看他呢!

为什么媳妇儿就只看大哥二哥!

不行!他不能就这样做下去,他得跟戏文里面说的一样,想些办法,跟大哥他们分些宠爱,戏文里怎么唱来着……沈三努力回忆着以前听过的戏文,立马就有了想法。

林晚词这边因为一直弯着腰,所以弄完的时候要有些难受,一时间很难直起来,沈三就是这个时候过来的,把最后一簸箕柿饼放到架子上,大掌托着媳妇儿纤细的后腰,貌似很懂的揉着。

“媳妇儿……”沈三努力想着以前家里养过的小松鼠的眼神,阿娘每次看到总会给它松子吃,他学的像了,媳妇儿肯定也给他想要的。

本来林晚词只是腰痛,现在沈三这么拉着声音一喊,她就觉得头痛了。

虽然知道肯定不会有好事,但是她还是耐着性子应他:“怎么了?”

沈三面不改色的扯谎:“你说的那种蓝色的野花,我找到了很多,就在咱们家后面的小树林里面,现在还早呢,要不咱们现在就去看看?”

那种蓝色的野花香味清淡素雅很是好闻,只是那天她出去的时候只看到很少的几朵,回到家之后家里面又来个不省人事的家伙,也就耽误了。

现在知道那花就在自家屋子后面的树林,她也不急着去找,要做的事情很多,今天还不知道能不能熏帕子呢。

“过些天再去吧,家里事情多着呢,摘回来还不知道有没有时间弄呢。”

“有的,有的,要是咱们现在不去,只怕一会儿这花就要被村子里别的女孩摘去了,她们可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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