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仔惊恐万分地看一下四周,阎罗王左手旁边站着两个牛头马脸,手持寒光闪闪的利刀,牛头马脸身旁站着黑白无常;右手旁边站着一位头戴黑色官帽,身穿官服的判官,左手拿着一本册子,右手拿着大毛笔,判官旁边站着两只青面獠牙的小鬼,小鬼手持锐利的钢叉。
左前方一个披头散发的人,被捆在木桩,沓拉着脑袋,满身插着利刀,鲜血一点一滴的流下来,在这个人的身旁,有一只大锅,锅底的木柴猛烈燃烧,大锅里的油在“扑通,扑通,”发出沸腾的响声。
“啪”一声,阎罗王手拿惊堂木,用力拍一下,“把犯人周养仔拖上来。”
“遵令。”面目狰狞的高大小鬼一手就把他扯到阎王的面前。
养仔脸如土灰,心中暗暗叫苦,阎罗王怎么知道我的名字,我还没有报上名啊,怪不得神婆张说阎罗王无所不晓,无所不知,谁做过坏事都会记得一清二楚。
“判官,周养仔犯了什么罪?”阎王面向判官问道,判官走前几步转身向阎王躬身回答:“阎王爷,周养仔用铁锤活生生把黄洪志砸死,犯了杀人的大罪。”
“根据地府法令,要如何判?”阎王问道。
“根据地府法令第23条第一款,用铁锤砸死人是不可饶恕的重罪,判抽脚筋,上刀山,扔到油锅炸,最后打进十八层地狱,永不超生。”
要扔到滚烫烫的油锅炸,太可怕啦,养仔听了浑身发抖,“大王,大王,饶命啊,我没有砸死黄洪志,我砸一锤他的头,他还没有死,我从李老伯的仓库逃走的时候,还看见他的脚在动,冤枉啊,冤枉啊!”他不断地跪在地上磕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