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风就是在这时推门进来的,对她来说他简直可以算得上救世主,以致她带着清澄的笑意便迎了上去“你回来了”看他们的模样,是一对新婚的恩爱夫妻无疑。
或许是今天的叶知秋殷勤得过了份,林清风多看了她几岁眼,有片刻的不自然,神色难以形容,回了简单的一个嗯字,转身进了客厅。
虽然他也是话不多的人,有他在,让叶知秋放松了许多。
由于多了姚氏,吃饭时的气氛更是诡异,林清风本来就是个寡言之人,看得出他们母子之间也不亲,叶知秋与姚氏自然也是没有话题聊,一时间一张餐桌上只有餐具时不时发出的碰撞声。
没想到吃完饭,姚氏还没有回去的念头,而是吩咐林嫂“把我的行李拿到客房,我今晚不回去了”怎么看也是早有准备的样子。
叶知秋与林清风对视了一眼也不好说些什么,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姚氏是督视他们来了,看来确实姚氏是听到了些什么。不过叶知秋病态地觉得她恨不得自己与林清风什么都没有吧。
林清风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叶知秋正在捣腾自己的小箱子,忙碌着开口“我睡沙发”不是她娇情,这本是他的房间,怎么说也是自己打扰了他,总不应该让他睡沙发吧,而且那沙发怕是也容不下他。
身后的男人细细地擦着头发,一声不吭。
捣腾了一会,便进了浴室,草草洗完澡,把自己的东西收拾好,放回箱子里,等她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本以为是她今晚的栖身之所的沙发却躺了一个人,那男人背对着她,把脸埋向沙发。
她也没有说什么,小心翼翼地把洗漱用品放回小箱子里,对着沙发上的背影道“你妈她不会长期在这里住吧?”她的嗓音带着沐浴后的雾气,在这样安静的夜里多少有些突兀。
沙发上的男人动了动换了个舒服的姿势“最多两天”以自己对她的了解,如果她找不到自己想要的,最多两天,她就会放弃。
“那就好”想了想,又觉得自己太掉以轻心了,除了姚氏还有一双眼睛在“那个林嫂……”换了一种方式问“她……”
沙发的男人明显知道她想问些什么“她是林家最年长的佣人,一直以来负责我母亲的饮食起居”
“那她怎么到这来了”马上明白过来,自己的问题简单就是多此一举,姚氏一直不喜欢自己已,不用说都是姚氏放在这个家的一双眼睛,这个认知让她背脊一凉,好像那双眼睛就在自己身后,窥视着她“林嫂她什么时候走?”
沙发上的男人一动不动,没有回应他。
叶知秋了解他的德性,沉默那就表示他自己也不知道,看来是一个持久战。
躺在床上还有说不尽的尴尬,房间里静悄悄地,只有彼此的呼吸声,时间真是个可怕的东西,刚遇见他那会,怕是如何也不会想到有一天他们会住在同一屋檐下,自己甚至会睡在他的床上。
他怕是也不好受,他要比沙发高出许多,小小的沙发根本无法容下他,叶知秋坐起来“还是我睡沙发吧”
林清风动不动,用低沉的声音回了一句“怎么说我也是个男人”
好吧,既然他要保持所谓的风度,叶知秋也不好说些什么了,那就随他吧。
没想到战争结束得比他们想象中还要快,第二天姚氏便说要回去了,想必是发现不了什么,再待下去也尴尬,只是吩咐林嫂好好照顾林清风,好吧,人不在了,但眼睛仍然在。
慢慢地叶知秋发现,和林清风共处一室,倒也没有什么不便,甚至两人撞上的机会也不多,一般他都会在书房里呆到很晚,等他回来的时候,她早已睡下,而早上,等她起来的时候,他就已收拾完毕,坐在楼下享受早餐 。
如果难得两人都在,那么大多是各自坐在客厅的一隅,各自忙活,他几乎都是在处理工作,而她看书多一些。
日子过得倒也算舒适,除了她,徐浩宇也迎来了他的好日子,三天前叶知秋在给他汇报完工作准备走出办公室的时候,徐浩宇递上一张请贴“日子定在10月21日,如果有时间希望你能来”
叶知秋接过来,镀金的“结婚请贴”四个大字在鲜红的颜色中尤为显眼,打开请柬后,新朗徐浩,新娘程君仪几个字映入眼眸。
合上请柬,叶知秋回了一句“恭喜徐总,我会去的”,眼里带着真诚的笑意
徐浩宇点点头“谢谢,你出去吧”
因为程家也算是g市有头有脸的大户人家,嫁女儿当然是马虎不得,当然这也是他们这人圈子之间趁机拉拢关系、寻求合作的绝好机会,所以,婚礼自然是热闹非凡。
这一次叶知秋虽是以贵宾的身份出席,但也闲不得,因为是徐浩宇的婚礼,生意上有来往来的贵宾还真不少,见了面,不管怎么样也总得寒暄应付几句,其中也有不少调侃她的。
比如眼前这位油头肥耳的男宾客,某家不大不小公司的老板,自称刘总,一袭的西装仍然关不住他圆滚滚的肚子,小眼睛眯着狡黠的光“叶秘书啊,你可真让我失望,我本来还等你和徐总的喜酒呢,你说你怎么就让肥水流了外人田呢”说着那油腻腻的肥手就要伸过来。
微微侧身躲了过去,这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总爱揩女人的油,曾经有一次在宴会上他曾试图对自己动手动脚。当时自己陪徐浩宇出席宴会,就遇上了这位刘总,拐弯抹角地在自己身边打着转,那一双油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