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都市现代>大唐第一太监>第一百九十六章:蝗虫
味,百姓纷纷效仿的话,蝗虫又有何惧?不多说,数万百姓每人十只,那就意味着数十万只蝗虫的死亡。

唐德宗李适贞元年间,把蝗虫蒸熟去掉翅膀和小腿晒干,已经成了一种美味,这种习俗一直延续到清朝。

宋代政治家文学家范仲淹就专门写过一篇文章,说蝗虫晒干了可以当虾米吃,只是东南人不肯吃,而西北人却很喜欢吃——这可能是因为东南沿海地区很少闹蝗虫,当地人很少见过大量的蝗虫。

明末著名理学家陈龙正的吃法就比较“野蛮”了,“蝗可和野菜煮食”。但是明朝人比较富裕,不大屑于吃蝗虫,他们一般拿蝗虫喂鸭子喂猪。

清朝康熙年间的陈芳生曾写过一本《捕蝗考》,那里面引用了范仲淹的说法:“曝干可代虾米,尽力捕之既除害又佐食,何惮不为?然西北人肯食,东南人不肯食,亦以水区被蝗时少,不习见闻故耳。”

叶枫想到了三种食用方法,只要有调料,绝对是一道美食!

茴香炒飞蝗:蝗虫30g,小茴香6g。一同放入食油中翻炒,待熟时加食盐少许炒匀。

烤蝗虫:把蝗虫进行烧烤使用,香脆,营养价值丰富。

油炸蝗虫:稍加处理之后直接放进油锅油炸,之上加上调料。

于是乎,叶枫抓了蝗虫之后很快就将黑暗料理做出来了,吴能率先尝试,吃后大为赞赏,李世民见后也是下嘴了。

“嗯,真好吃,蝗虫之美味胜过大鱼大肉啊!叶枫,真有你的。”

叶枫的黑暗料理发明之后,李世民立马推广下去了,在长安刮起了一阵美食风,百姓纷纷跑去抓捕蝗虫,这个结果让众大臣目瞪口呆,李世民则是十分满意。

由于好奇,大臣们也纷纷尝试。

程咬金:“嗯,这玩意没想到这么好吃!”

魏征:“这还是蝗虫吗?完全就是人间美味啊!”

......

看着他们一个个疯狂的吃蝗虫,叶枫汗颜,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南方人,从小就讨厌虫类,这玩意他是绝对不吃的,看他们一口一个的样子,浑身都是鸡皮疙瘩。

犹如一阵风,这阵吃蝗风刮起之后,蝗虫大肆减少,在长安几乎都见不到了。

叶枫知道,蝗虫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蝗虫促进了植物发展的多样性,另一方面植物也促进了蝗虫的多样性发展。蝗虫作为生物圈中的一员,对生态系统发展起了重要作用。植食性的蝗虫还能够分解草原生态系统中动物的粪便,使其更利于土壤吸收,转化为蛋白质随植物一起供植食性动物食用。

鉴于此,治蝗该治到什么程度,得三思而后行,不管怎么样,长安附近的良田算是保住了,这对百姓而言绝对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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