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杨锐说能够制住水贼,黑瘦村长身子猛地一颤,忍不住半站了起来。
临汶村受到水贼欺压实在太久、太甚,而且报官数次都无人问津,以至于这位黑瘦村长本人都趋于麻木和认命了!此时竟然有陌生人找上门来,主动提起了要帮助临汶村解决水贼问题,让他怎能不意外、惊喜呢?!
虽然地处偏僻,周围多是洼地、沼泽,交通十分不便,但是临汶村在水贼出现之前也是一座高级村落,人口数量接近2000人的极限,生活虽然闭塞但也算安居乐业!特别是村内的铁器制造,依仗着汶水水运曾经十分红火、畅销。
然而水贼出现后,一切都变了。
刚开始的时候,临汶村还能阻挡住三三两两出现的水贼,不过等水贼们大批出现之后村庄就无法抵挡了!这些杀人不眨眼的贼人,攻入村后就是一阵烧杀抢掠,将村内的资源几乎掳了个干净,各类建筑毁坏殆尽,更是惨不忍睹地将整个村庄的人口屠戮到只剩500余人!
不仅如此,这帮水贼还给临汶村下达了交粮任务,每4天时间要上缴粮食10000单位粮食!临汶村当前只剩下1000余亩土地,正常情况下每个周期的产量也就在10000单位左右,水贼们洗劫过后几乎就剩不下什么了!
何况现在系统正处于粮食减产的特殊时期呢!收获的粮食数量还不够水贼洗劫!若不是还可以从汶水中捕获一些鱼类充饥,临汶村的村民们早该全部饿死了!
现在终于有人肯站出来帮忙肃清水贼了!黑瘦村长又怎么会不激动呢!这时候他已经无暇顾及杨锐所提及的矿石的事情了。铁矿石对于临汶村虽然重要,然而在生存与铁矿石之间选择其一的话,他只能首先选择生存了!
“在下…在下王塑,忝为临汶村一村之长!只要能解决水贼的困扰,我村愿意配合大人提出的条件,还请大人指示!”
黑瘦村长王塑颤巍巍地站直了身体,紧接着缓缓一揖到地,非常郑重地向着杨锐施了个大礼。虽然还不能确定杨锐是否真的能够解决水贼的问题,然而摆在他面前的路只有一条,那就是抱紧杨锐的大腿,抓住万一的机会,希望能够让临汶村摆脱目前的困境!
“王塑村长不必如此!”见到黑瘦村长王塑行礼,杨锐连忙伸手扶住了他。
杨锐此来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铁矿石的事情,既然对方愿意答应自己的条件,目的就已经达到了。
接下来的时间,杨锐与寒来香受到王塑村长的邀请来到了临汶村的议政室内,详细商谈起了以铁矿石换取杨锐出兵的事情。其实,说“商谈”也有点儿不恰当,因为基本上是杨锐在提条件,王塑村长一律答应了下来,自始至终没有丝毫讨价还价。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一是临汶村本就处于被动的方面,没有商讨的余地;另一方面,杨锐所提出的条件本来就没有过分为难的意思,而且充分考虑了临汶村元气的恢复,王塑自然没有不答应的道理!
“大山镇与临汶村关于有偿协助剿灭汶水汶上水贼的协议文书
甲方:大山镇
乙方:临汶村
就有偿剿灭汶水汶上水贼一事,甲方与乙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义务:
从协议签订之日(光和六年二月十八日)起,驻守乙方村庄,消除汶水汶上水贼对乙方村庄的威胁,避免造成人员伤亡、物资损失或者建筑损毁……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建立客栈,以作为甲方驻扎士卒的建筑,甲方驻扎期间住宿费用定位系统规定最低限1铜币/人/天,按月份结算或者不足月份的按日结算……
甲方有义务按照市场价格有偿提供较为紧缺的资源,作为乙方重建村庄围墙等防御设施的基础条件;在自愿情况下可以有偿提供资源供给乙方恢复各种建筑所需……
……
2.乙方义务:
从协议签订之日(光和六年二月十八日)起,乙方应该率先建立客栈,并在甲方支持下最短时间内将客栈升级到高级,供甲方士卒或者甲方其它人员住宿……
乙方有义务在甲方的协助下,自觉地修复村庄围墙等防御建筑,配合甲方所需,共同剿灭来犯之水贼……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有偿开放铁矿,标准定为系统规定的最低租借费用100铜币/月;乙方有偿将三年之内(光和六年二月十八日起计算)所产铁矿石优先售卖给甲方,价格定为系统最低标准的1铜币/单位。以此作为对甲方协防水贼的回报……
在甲方保证乙方各项生活资源的情况下,乙方应当优先投入人员进行铁矿石开采工作……
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村民在临汶村进行采矿工作,以及解决各项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困难……
……”
与临汶村这一份协议签下来,杨锐基本上是以很低的代价完全获得了临汶村铁矿三年的使用权!诸如客栈住宿费用、矿石价格、铁矿租借费用等等,都是以系统规定的最低价格定价的,基本上和白送没什么区别。
而且在杨锐提供生活基本资源的情况下,临汶村的劳动力还要优先投入到铁矿石资源的生产中,所获铁矿石还要优先交易给大山镇。除此之外,大山镇也可以自行投入人员进行铁矿石的采集工作。
至于杨锐答应的“援建”措施,也耗费不了多少资源。临汶村的粮食、木材两类资源在没有水贼劫掠的情况下,是完全能够实现自己自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