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葛正雄点了点头,笑了起来,随即仰天长啸,恨恨地道:“师父,弟子因一己之私,双手沾满同胞的鲜血,实在与倭寇无异,我…我这就来见您!”说完,猛然抬手,向着天灵盖击去。
秦慕天伸手拉住,喝道:“武功并无对错之分,关键看你把它用在何处!现在国家安定,但谁能保证倭寇不会再犯?若真有那么一天,把生命献给生养自己的国家,以赎罪孽,岂不是好?”
诸葛正雄见他眼神清明,第一次感觉到了他的真诚,随即他逐渐拉回了理智,道:“你说的对!”接着,他又想到了什么,扯住秦慕天的衣衫,激动地道:“那秦红云是……是我儿子?”
虽然这时诸葛正雄已没有恶意,但这句话还是让秦慕天脸色苍白,好半晌才艰难地点了点头。
诸葛正雄又笑了起来,直到用尽最后一丝力气,他才流着泪道:“我居然亲手杀了自己儿子最爱的女人!我……哈哈哈!”他笑着笑着,突然喷出一口鲜血,染红了墓碑。
秦慕天顾不得再想其他的事情,叫了声师哥,便奔过去扶住他,为他查看伤势。
竹林外,一位少年也喷了口鲜血,使得他原本就沾满血渍的白衣,更像是血衣,这少年正是秦红云,他接受不了这个事实,自己的大仇人,竟然是自己的亲爹!
他面如金纸,眼神暗淡,在月色下一瘸一拐地走向远方,他瘦削的背影仿佛带着一种无限的落寞,令观者心碎,闻者断肠。
走到山脚,天已微亮,秦红云驻足看向东方,叹道:“命运啊,你才是真正的主宰啊,没有谁能在你面前站着了!”他觉得命运之手,就压在他肩膀上,已压得他透不过气来,几乎就要跪下。
就在这时,一阵悠扬的歌声传了过来,随即一条中年汉子,出现在秦红云视线之内,只见他蓬头垢面,肩上扛着一把锈迹斑斑的锄头,背上背着一顶发黄的竹帽,却是一位早起下地的农夫。
待那农夫走到近处,秦红云吃惊的发现,他左边的袖子,竟然是空荡荡的,不由心道:此人失去一臂,还要做这样的苦力,即便不幸如斯,依然能乐观向上,我为何不能?
这样一想,他胸中烦闷顿时消散不少,同时暗自决定,要尽自己所能,去帮助那农夫。
那农夫只是普通人,夜视能力根本无法与秦红云相提并论,直走到他跟前才注意到他的存在,不禁吓得一哆嗦,歌声顿时停了下来。
“你…你是人,是鬼?”那农夫见他一身白衣上全是血污,不禁心底发虚,试探着道。
“我既不是人,也不是鬼!”秦红云悠悠地道。
“那你是…是神?”
“没错!我是神!”秦红云点了点头道,“专门奖励好人的神!”
那农夫笑了,一边向他走近,一边道:“孩子,快回家吧,别让父母等得着急啦!”
秦红云却笑不出来,叹道:“我已没有家了!”
那农夫听后停下了脚步,道:“父子母女之间,哪有什么隔夜仇,即便让你滚,也算不得数的,千万不可为这么点事自寻短见!你这个年纪,还没真正活过呢!”
秦红云想了一下,自己除了短暂的童年时光,其余时间都活在名利与仇恨之中,确实不算是活过,便道:“阁下所言极是,不过我衣服太过骇人,只怕要吓着父母,不知能不能跟您买一套,好回家交代。”
说着,他掏出一锭黄金递给那农夫,那农夫看了很久,最终,他使劲摇摇头,道:“什么阁下不阁下的,俺听不懂,但俺明白,一件破衣裳,肯定值不了这么多钱!”
“我身上没零钱,你又不肯占我便宜,收下这个,那把衣服送给我,我岂不是占你便宜了?”
那农夫摸摸下巴,想了半天,觉得是这么个理,忽然,他拍了下大腿,道:“对了,俺有位朋友在附近开酒馆,你若请俺喝两杯,俺就叫他送你一套衣服,可好?”
秦红云听见有酒喝,眼睛顿时亮了起来,抚掌笑道:“甚好,那就麻烦您带路了!”
“好说,好说!”那农夫边说边转身带路。
秦红云跟在后面,忍不住问道:“大叔,刚才你明明怕得要命,为什么突然之间又不怕了呢?”
“哈哈,我一开始就没怕,只不过是配合你演出而已!”那农夫放声大笑,道,“俺这种人,贼不偷,鬼不惦记,怕个球?”
说完,他转过身来看了秦红云一眼,秦红云觉得他的笑容十分真诚,就像是孩子一样,当即也笑了出来,心想:或许这世界并不完美,有很多坏人,但好人还是比坏人多的,还是有人愿意付出自己的爱的。
走了两里不到,小酒馆便已在望,门前两只白色的灯笼,兀自泛着黄色的光芒,在熹微的晨光中看来,那光芒十分微弱,却足以指引困顿的旅客找到正确的路。
二人刚一走进小酒馆,老板娘就笑着迎了出来,但见到那农夫,脸上的笑容就不见了,阴阳怪气地道:“李老三,你欠得酒钱还没给呢,又带狐朋狗友来?把这当善堂了?”
李三涨红了脸,道:“你可以说我是狐是狗,但这位小哥是我的朋友,你不能这么说他!”
老板娘不屑地笑了,道:“这年头有钱就是大爷,你要是能把酒钱还清,我自然会闭嘴!”
李三刚要说话,却被秦红云拉住,他拿出先前的那锭金子,再老板娘眼前晃了晃,微笑道:“这些够我朋友的酒钱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