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微风徐来。
村口,三个人背上背着小包囊,二男一女,孙大圣与孙大狗还有一个村里的女子。
女子身子包裹厚厚的衣服,没有化妆的她,脸上被冷风吹出现一抹红晕,唯独一双红色的小布鞋显得耀眼。
她叫石飘,年纪与孙大圣相仿,也是去城里读书。
此刻,全村人都纷纷来到村口为他们送行,鞭炮之类的喜庆之意传来,现在的村口十分热闹非凡。
村民的目光有羡慕,有得意,有嫉妒,在农村考上大学已经是非常光彩的事情,算得上已经走了一条成功之路,摆脱了在家种地务农的艰苦生活!
“孩子,你一定要好好读书,将来吃腊肉再也不用愁了。”孙妈目光带着不舍,看着孙大圣很认真嘱咐。
孙大圣听到这话没有笑,也没有说话,只是点点头,暗道这话更是代表了农民的心声。
……
路上坑坑洼洼,三人一路坐着马车前行,马车没有棚子,只有能让人坐的架子,不过他们已经很满足了,比起走路已经好了一万倍。
因为他们要去沈海市排名前三的大学,村长看到他们有如此的前景,才忍痛割爱把自己最心爱的坐骑送给他们,希望他们事业有成,也能记得自己的这份好心。
“大圣哥哥,你一直看着西方干嘛!”石飘属于很腼腆的女孩,但他和孙大圣都是一个村子,从小就已经认识了,自然也很熟,要是陌生人,她也许连话都不敢说。
“看晚霞。”孙大圣没有回头,目光一直停留在西方。
“可,没有晚霞啊!”石飘也随着西方看去,眯了眯眼睛,发现只是一片云雾。
“有一点。”孙大圣一副很惬意的神情,在外人看来,仿佛前面真的有一大片美景。
……
三人长途跋涉,穿过大山,越过树林,终于来到了沈海市的边境,一路上来石飘和孙大狗有说有笑,则孙大圣如一根木头般看着西方,要么不看就睡觉。
“终于快到了。”孙大狗看着前方道。
“我们还是骑马进城,还是?”石飘问道。
“额,不用骑马,我们先找个地方把这马卖了,等会我们坐大巴去。”孙大狗道。
“这马可是村长的心肝,拿去卖会不会太……”石飘道。
“不会,这是村长嘱咐我拿去卖的,以后回村了我自然把钱给他还上就可以。”孙大狗说着,就让孙大圣和石飘下了马车,自己便牵着马去寻找卖家。
……
等三人上了大巴,已然是天黑,孙大圣坐在靠窗位置,看着窗外的喧哗都市,绚丽的霓虹灯光。
嘴里小声道:“这里真美,跟我花果山一样美。”
“大圣哥哥,你在说什么呢,你是不是什么有心事啊!”坐在身旁石飘忍不住问道,在这几天看孙大圣都是闷闷不乐,跟自己也是只聊了几句,话少之又少。
“还能有什么心事,肯定是想家了呗,我第一次出门打工时,就哭着想回家,出门在外,谁能不想家呢。”孙大狗听到就抢着回答。
“是啊,我也想家了,不知现在父母正在干嘛。”石飘听到孙大狗的话,呆呆的眼眸露出思念家乡之情。
孙大圣内心暗道:是啊,想家了,想我的花果山,不知道猴子猴孙现在干嘛,吃得好吗,睡得香吗,还是在被天兵天将追杀……唉。”
“你俩也不用苦着脸了,日子过久就习惯了。”孙大狗安慰道。
三个小时过去。
“终于到了。”孙大狗下了车,走到车后提起大小包的行李。
沈海市是繁华的城市,四处可见的霓虹彩灯,像是在照亮人们心中的梦想。
大街小巷的车鸣声,仿佛在提醒人们,不要放弃内心的初衷。
“这就是大城市的味道!”石飘看着四周色彩灯火,内心有些激动与小紧张,不由深吸了一口空气,闭着眼睛感受大城市的美好。
“别感受了,这里的味道,如果你不去努力,只有现实与残酷的味道,还不如我们村里大自然的味道呢,那里才是美好的,假如不是因为穷,我才不喜欢这里,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孙大狗忍不住打断,虽然话说得有些重,但也是为了石飘好,毕竟感觉她太单纯了。
起初自己也是向往的城市生活,但这里尔虞我诈,没有势力与财力很难在这里生存。
“哦!”石飘一副受教育的乖巧模样,但内心还是对城里的向往生活。
“走吧,我们先找个旅馆住一晚。”
三人找到了一家不起眼的旅馆,为了省钱,孙大狗到了前台跟老板砍了不少价格,开了两间房,孙大圣与孙大狗住一间,石飘住一间。
……
……
沈海市,一环城区,金凌别墅中。
“小姐,他还是来了。”
大厅内,一个身穿黑色西服的男子,人高马大,虽说西装包裹他的身体,但从外来看,还能看出充实的肌肉弧度,他对着坐在窗口边的少女谦卑说道。
“哦。”少女简单的回了一句。
少女穿着白色t恤,黑色的运动裤,左耳插着耳机,聆听着她喜欢的音乐,静静坐在靠窗的位置。
美,她人很美。
稚白修长的手,拿起身前的咖啡抿了一口,漂亮的脸庞看不出有任何的表情,她的目光随着窗外边的美景,给人一种孤独的感觉,但更多的是冷傲。
她叫石静静。
王氏集团董事长的女儿。
听到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