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都市现代>论穿越女的倒掉>107.不知乘月几人归(五)

潇潇细雨中,不觉天色向晚。

梢头鸦色渐浓,水塘田埂之间渐次寂寥起来。沿着消隐在轻烟薄雾中的蜿蜒小径行走,一路都荒冷得不似人间。许久之后,才终于自浅墨飞白之中看见了些榴红柿黄色。鸡鸣犬吠声遥遥传来,终于有了些烟火暖味。

——这一日他们行经四处村落,三处都破败萧条,满目的野坟废屋。独这一处尚全,生气比鬼气更浓厚。

满目山河残破,乍见着处安居乐业的所在,都不知是该喜还是该悲了。

“没有门墙。”十四郎道。

——步入中原之后,凡还能苟全的村落,无不壁垒高筑,门防森严,一有动静就敲锣打鼓全村戒备。匪不敢劫,兵也得忌讳三分。

如此村般门户洞开而能毫无损者,还真不多。

“要投宿打探吗?”

“嗯。”

“这一次要变装成什么?商户和僮仆?携手同游的书生?远来投亲的兄弟?要不然扮成夫妻吧,我们还没有扮过夫妻呢。”

十四郎知道她在调戏自己,却也只能红了脸颊,“别闹。”带着此等容貌的妻子投宿,自己不怕招人惦记,旁人还怕是别有深意呢。

便依旧扮作一同游历的书生,敲开一处门庭不甚深,却也有高墙马厩的人家。

来应门的是个六十来岁的老翁,身形佝偻,身上却有锦衣可穿。看样子是新近富裕起来的人家。

十四郎言明来意之后,老人略一打量,便道,“出门在外,谁还没有不便之处?快进来吧。”

便回头吩咐,“老婆子,多蒸两碗豆饭,有客来投宿了。”

很奇异的,在这个兵荒马乱劫匪遍地的世道,他们敲门投宿,却极少被拒之门外。就算是家徒四壁者,也不吝给他们厚铺一床草席,收留他们歇在柴草棚下。当然,假意收留他们住宿,夜间却摸过来杀人越货的也有,却远没评书话本里说的那么多。

这家算是殷实小富之家。家中并无专门的客房,便将灶房隔壁一间有炕头的小厢房收拾出来,供他们歇脚。

才蒸过饭,炕上热烘烘的。两人脱了外衣铺在炕头烘干。对坐着吃豆饭。

年初刚出来时,十四郎还吃不太惯乡间的饮食,如今却娴熟得如行云流水——碗上有裂?正常,不漏汤就成。菜里有虫?正常,就当加了肉。豆饭里吃出沙砾?更正常,饭里的砂怎么能叫砂,叫“会说话的”,吐砂食米就是。吃得干干净净了,便收拾好出门道谢。遇上劈柴就主动帮忙劈柴,缸里少水便主动帮忙打水……活儿干完再聊天,往往聊几句就能打开话匣子。

也不知这技能究竟是跟谁学来的。

这一日却出了个小插曲。打水时,十四郎现了新鲜东西——外头盛水的褐釉粗陶大缸上,竟有一排粗大的针脚。粗看像是装饰,细看却是修补——是那水缸裂开后,打上的铁钉,用来箍住裂缝的。钉上铁钉修陶器,还能修得滴水不漏,令十四郎大开眼界,深深叹服劳动人民的手艺真是奇思妙想,深不可测啊!

他这没见识的小模样逗乐了在屋檐下盘着腿编草筐的老翁。老翁推了个蒲团给他,便同他闲聊起来。

原来这村子人唤“旮旯里”,虽位在中原沃土,又临近汝南这种大城,但因近郊山横水斜,地势十分破碎,只有旮旯里蜗角大的平地可耕种居住,故而人称旮旯里。早年临近村邑都看不上他们这地界。但旮旯里也有旮旯里的好处,前度蔡州叛唐,举兵过境,临近村邑被梳洗一遍,后度官军破蔡,大兵过境,临近村邑又被梳洗一遍——却都漏过了旮旯里。两度兵乱之后,仅余谁都看不上的旮旯里全须全尾,睥睨群侪。

老人世居旮旯里,早年种田养不活自己,便学了些小手艺,编一些草筐草垫草鞋补足生计。这两年儿子出息了,当上朱大帅的牙帐亲兵,家里富裕起来。只他劳作惯了,闲不下来,编个草筐解闷儿。

两人说话时,便有个半大小姑娘从东厢出来,踮着脚到水缸边取水。

那水缸只比她矮半个头,踮起脚来也只够到缸沿。水瓢又太大了,好不容易舀起半瓢水来,连瓢带人都在晃。小姑娘太枯瘦了,云秀总觉着她随时都能折断似的。便起身扶了她一把,道,“我来盛吧。”

小姑娘惊恐的抢过瓢来抱住,抬头对上云秀的面容,立刻慌乱的退了两步,抱起只盛了半瓢水的乌盆,夺路逃回屋里去。

屋里传出责骂声,“让你打盆水你都打不来——你还能干什么?说话呀你,你是哑巴吗?早知道就不留下你,让你妈把你领回去!”

云秀和十四郎面色都不好看。

老翁清了清嗓子,道,“吵吵什么?一盆水而已,谁还打不来?”

屋里便没声了。

许是觉着在外客前丢了脸面,老翁面有惭色,道,“是我哪个没礼数的儿媳妇。犬子不在家,她不便出门见客……”

云秀和十四郎都有些心不在焉,“适才那小姑娘是?”

老翁却也没太为难,便向他们解释起小姑娘的来历——原来小姑娘的父亲是隔壁村的陶匠,进城赶集时偶尔将摊位摆在老翁草鞋摊的隔壁,虽不算熟人,却也有过几次互相照看摊位的矫情。遭逢兵乱,陶匠又瘸了腿,家境败落,前年竟一病死了。留下两个儿子,却也都挣不出饭来……便打起了卖人的主意来。卖给人牙子比卖给屠夫也强不了多少,小姑娘的娘思来想去,牵了小姑娘到他家来,又哭又跪的求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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