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再喜完了老子和孔子以后,沈红星顺手去了趟印度,顺便扮演了一下比孔子年龄小一点的印度王子乔达摩悉大多也就是传说中的释迦摩尼的俗名。
这个,时候,荧幕里面的沈红星突然好想回想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他说道:“当时中国比印度冷不少,而且在中国都习惯了留长头发留胡子。到了印度以后,把我热的!我有天吃完午饭以后,就找了个时间给自己剃了个光头,还把胡子都剃掉了。结果那些印度的信徒们,在午休后看到我的头发和胡子都没了,就以为我要成佛
听到沈红星说的这话,于膛竹都惊了,因为她爸妈以前是有点信佛的,她家里面有一些佛经,通过那些佛经,她还真知道,乔达摩悉大多同学那是在成佛以前,还真的是头发和胡子都脱落了!怎么,原来真实的情况原来是沈红星这坏孩子觉得太热了么?
紧接着,沈红星开始继续讲述他的历程,他从东亚开始慢慢的往西亚和欧州旅游。这个时候,威尔史密斯同学突然问道:“等等,你既然就是孔夫子、老子、佛祖,那你认不认识什么圣经里面的人物?”
威尔史密斯这话问出来之后,看到沈红星在认真思考的样子一下就惊了,他本来就是随口问一句而已,但是现在看到沈红星的表情,那简直就是在考虑到底要不要对他们讲!“天!你还真的见过圣经里面的人物么?我的上帝啊
而坐在威尔史密斯旁边的让雷诺这个时候明显比威尔史密斯想的多,他仔细的在观察着沈红星的表情小声问道:“你”你该不会就是什么圣经里面的人物吧?”份。
“天!那是谁?口圣徒之一么?”威尔史密斯听到这里只觉得自己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他也不知道这个时候是吓的还是欣喜,还是又吓又惊喜。
“我就是,心,”沈红星说道。这,在欧美的文化里面,那可是有专门的指代的,一般就是用来指代天选之民”也就是比。甘心,而这个,天选之民,自然就是救世主。而在宗教领域里面,救世主和天选之民,自然就是耶稣了!
紧接着,沈红星开始用语源学的知识开始发挥了,在他的理论里面,他一直是自称约翰,也就是0刚,然后这个名字在希伯来人的嘴里,被误传为了约书亚刀刀不凹。然后这个,约书亚一扣小凹,在被传到希腊的时候,又被希腊的拉丁语变换成了,0刀”这个……刀,就是希腊文中对希伯来语种的约书亚的音译,而且被赋予了耶和华是拯救,的含义。甚至可以这么说,希腊语中的基督耶稣其实就是希伯来语中的,弥赛亚一约书亚。而这个弥赛亚,是在希伯来语、阿拉伯语中都存在的一个词汇,意思就是“天选之民”!而这个“天选之民”的词被穿到了希腊语以后,就被意诊成了受膏者”而发音就是,基督!
而后来,拉丁语又从希腊语中吸取了这个基督,的词汇,把仙一0刀,变化成了,…山爱休斯。到了后来,随着拉丁语的演变,这个发音为爱休斯,的帆心慢慢变化成了加心”也就是未来英语里面的,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