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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恒慢慢地喝着他清淡的鸡肉粥,看着林正初那一脸享受的样子。
以往自己也没少吃这煎蛋啊,怎么不觉得有那么夸张?
他的心生起了一股,也想要试试吃的**,或许是林正初碟里的才特别好吃呢?
他后悔坚持买了这张长方形的长桌,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实在是太远了。
当初装修时,陆叔建议用一张小点的圆桌,说那样才有家的味道。
他嗤笑,他不是早就没有家了吗?!
如果搁在现在,他一定不会和陆叔唱反调。
最后,司徒恒坚持买了这张宫廷风的大长餐桌。
因为他不喜欢和别人有接触,坐得太近难念会有磕碰。陆叔还难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因为这个家里基本就是他和司徒恒两人吃饭,他没想到司徒恒这般抗拒和他有接触。
事实上,司徒恒当时预防万一,家里来了其他客人并不是针对陆叔。
事实证明司徒恒的预防是对的,认识张伟后,他就常常过来蹭饭。每次开饭就像是一场战争,张伟每次吃完自己那一份食物后,就会舔着脸来抢他的。如果不是坐得有点远,他可能会被洗劫一空。
而他刚刚涌出一股,想要把筷子伸进林正初碟子里的**,绝对是被张伟带歪了。
抢食这种行为,只有张伟才会做,他一定不会如此幼稚!
正在泡妞的张伟,不经意地打了个喷嚏,心里暗暗纳闷,自己这是着凉了?
越看越觉得这张饭桌不合心意,司徒恒索性默不作声地吃早餐。
就算林正初眼上敷着眼膜,完全不妨碍她的进食,吃嘛嘛香说的就是她。
陆叔看到她一脸意犹未尽的样子,心里涌起了一股满足感,老子的厨艺就是这么棒!
“喜欢吃吗?”陆叔诱拐地问道。
“超级喜欢!”林正初想也不想地回答。
“想不想一直吃陆叔做的菜?”陆叔笑眯眯的问。
“想!”林正初毫不犹豫的补充。
陆叔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他家大少爷,然后又看了一眼林正初。
真真是,郎才女貌天造地设的一对啊!
只是有些事得慢慢来,他!不!急!
“中午,我给你们送饭过去。”陆叔热切地期待他俩明白他的苦心。
“好呀,好呀!”林正初热烈地表示欢迎。
司徒恒:……
怎么觉得,自己有点多余。
啪!司徒恒阁下手上的勺子,冷冷地说,“我吃饱了。”
说好的食不言寝不语呢?两只鹦鹉饶舌一样,嗡嗡嗡地吵个不停。
最重要的是,林正初从头到尾都是只顾着吃吃吃,连眼尾的余光都没有留给他,心里莫名不爽。
林正初一点都没有发现不妥,她继续啃玉米,像一只小松鼠。
陆叔这个人精早就快速地把自己那份早餐吃完,拎着根玉米走进了厨房,侧着耳朵偷听饭厅里的动静。
后知后觉的松鼠-林,啃了一会儿玉米后,发现又只剩下自己和这个黑脸怪。
她不由自主地加快进食的速度,整个人的神经都紧绷起来。她眼珠子快速的转动着,微仰起的眸子里透露出的紧张,连坐在对面的司徒恒,都能轻易地感觉得到。
司徒恒看她这副模样,心里了然地挑了一下眉头,“不用紧张,作为我的秘书,公司里没有人会为难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