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名曰“维持家庭友好关系的每周聚餐”,实际上负责做饭的是我和老弟,对那两位不怎么靠谱的大人来说能抠出30分钟进餐就已经是天大的事情,我和老弟理应对此感恩戴德——皮!敢把4,5岁大的孩子丢在家里让只比他大2岁的兄长来照顾,这是正儿八经的父母能干出来的事情?
算了吧。
也就老弟从来不表态我才能忍住。
“老弟、今天放学我来接你吧!正好一起去买晚餐的食材。”
“别,回头迷路还得我去找你,你就好好在学校大门口等我就行。”
“嗷……”
每日一怀疑自己和老弟的身份是不是应该颠倒过来。
“哪、老弟抱抱?”
“……你能不能别皮。”
“哎呀老弟别害羞啦。”
“行行行赶紧抱完赶紧出门,别弄得我也迟到。”
“哦哦哦哦哦!”
老弟屈服了。
果然他还是很愿意向他哥撒娇的,就是没有直接说出来而已。
心满意足的揉着老弟看上去很扎手实际上软乎乎的头发后便放开手和他道别,开始完成今日的上学路任务——回避同学是必须的,打招呼太麻烦;有过有机会的话一定要卡在铃声前一秒进门,那样就能杜绝任何交谈的机会。
这么想着的我,视线却被走在前面的某个男生吸引过去。
嗯,还记得我提到的一见钟情的对象吗?
他就在我前面,正在等红绿灯。
身体不直觉动起来躲藏在电线杆后面的我大脑一片空白,根本不知道要怎么做才好,习惯性翻背包想要通过这种方式让自己的心情平静下来,却因为手指头触碰到相机的外壳而下意识停止动作。
我觉得……
我应该可以……
这么做?
不不不不不长滨司你冷静点!那是犯法的!被人看到的话就会社会性死亡!要是被暗恋对象知道的话这辈子都没有可能了!把相机收回去!如果不敢凑上去那就维持这个距离!反正是同班同学走一样的路不会引起任何注意的!即便被人闻起来也可以光明正大的解释!只要你不拿出相机!
…………
…………
…………
但是。
真的好喜欢他。
既然不能接触的话,那么相片是可以的吧?
只要不被发现就没问题吧?
老弟有问过我要不要告白,就算是现在确认自己的情感也依旧觉得不应该那么做。喜欢是一个人的事情,我喜欢他不代表我需要他知道,也就是说目前这种状态是最让我满意的,不会太近也不会太远。
所以……
“咔擦!”
我真的这么做了……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我明白了。
承认吧。
别狡辩了。
别自欺欺人了。
长滨司喜欢绿谷出久。
无药可救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