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铃儿参观了宅子,看那些难民在做饭,也不想多待,就快速地离开了。
走时,义兄易张又决定相送,被风铃儿拒绝了。
她言自己还想在县城逛逛,这等无聊之事儿,没必要陪着。
易张见家里还有好多活儿,也就没有跟去。
风铃儿出了宅子,在县城里来回转悠了好半天,才找到马厩。
马厩里,有很多马。
黑的,黄的,精神抖擞的,应有尽有。
向卖马的小哥问了下,她打听到,一匹好马就要几百两银子。
几百两银钱,那就需要卖了野鸡才能得到那么多。
不敢奢求,她转身就出了马厩,坐了牛车,赶回田水村了。
小猴子出去了好久,就没回来,风铃儿也没寻找。因此,她现在也乐得轻松自在。
照常到家门,是狗狗二白来接。
楚晨汐在摆碗筷,“今天真准时!”
“呵呵,那我以后就都这个时辰回来!”走到水缸旁,伸手盛了水。忘记扁袖子的时候,相公已经奔过来。
替风铃儿扁了袖子,才让风铃儿倒水,有力的手指轻轻地揉搓着风铃儿的手。洗完,又让换另外一个。
风铃儿一一照办了。
洗完手,拿着毛巾将水渍擦干。擦完手,才拿了小板凳坐在桌子前。
桌子上的陶碗里,还盖了碗。但隐隐约约有鸡肉的香气飘进来。
缠绕在鼻间。
“今天做的什么啊,这么香?”风铃儿凑过去,眯着眼睛享受地闻了下,紧跟着,伸手掀开盖的碗。
碗里确实炖地鸡肉,加入了土豆。
于是土豆炖鸡肉的清香才如此吸引人。
但是野鸡肉早就吃完了,怎么还有野鸡肉。难道,她起身,向鸡棚里张望。
楚晨汐走过来,将碗拿走,目光愣愣的。
“铃儿,不必看了,为夫杀了今日啄你的那只野鸡!”楚晨汐的回答很平静。
风铃儿因为是现代人,对于杀鸡吃一事儿,并没有过多敏感。何况,现在野鸡没有人卖,他们自家人杀了一只来吃,十分正常。而且在风铃儿的眼中,野鸡肉香嫩味美,她喜欢得很。
夹了块鸡肉,放进嘴巴,连连感叹,“晨汐,你炖的鸡肉非常香,以后就你杀鸡炖吧?”
楚晨汐目光里的阴暗透着一丝明快,他沉思了许久,笑了。
颤抖的心也在那一刻得到了释放。
是的,没有人知道,他是如何用自己这治病救人的手,将那只小野鸡折、磨死的。
在它的身上扎了药针,阻止了它血液循环,然后让野鸡在他的面前,渐渐地失去意识。
当看到野鸡死去,他又亲自拿着刀,在野鸡的身上捅了几刀。
刀刀精准。
野鸡遍体鳞伤。
血水染遍楚晨汐的手。
他把那只沾了血的野鸡拎在手上,走到山下的小河沟里开膛破肚。
狗狗二白蹲在远处,望着他。目光专注地看着,他的主人用那锋利的刀将野鸡刨了心、肺,又将它的一层皮连同鸡毛扯掉。然后把它洗干净,拿回来放在桌子上大卸八块。
他洗鸡的时候,正好花婆在隔壁小河沟里洗衣服。发现河中鲜艳如血,她便探了头看。
这才发现一向温文儒雅的楚晨汐,拿着刀在折、磨一只死了的野鸡。
扯掉野鸡毛,花婆也许不会惊讶,但是楚晨汐把野鸡的皮毁掉,又在野鸡的肚子上,捅出那么多洞,这就有些渗人了。
花婆的后背禁不住发凉。
楚晨汐拎着没有皮,只有肉的野鸡往回走。有关野鸡肚子里的其他东西全部被他扔掉了。
甚至连野鸡的脚,翅膀和脑袋都一一地斩掉,扔在了草丛里。
看着那新鲜的,又有些恐怖的鸡翅膀,野鸡腿和野鸡脚。
她的手跟着哆嗦了一下。
之后把自己看到的场景同长舌妇村民摆谈。
一来二去地,大家都知道了。
风铃儿更是从自己弟弟昭儿口中知道的。
“昭儿,你的意思是说,那花婆看见晨汐这么杀鸡了?”
“可不,铃儿姐姐。姐夫哥怎么会这么杀鸡呢,实在太奇怪了。而且还把野鸡的翅膀,野鸡的脚和野鸡的头都斩了,丢了。”昭儿也忍不住思量其中的原因。
风铃儿瞥过头,劝解道,“别胡说,昭儿,你姐夫他是一个治病救人的大夫,平日救人尽心尽力,怎么可能会这么对待一只野鸡呢?”
她觉得一只鸡被砍掉翅膀,腿和脚挺正常的。现代好多喂养的鸡,都是被如此对待地。也正因为如此,自己才能于超市中买到鸡脚,或者鸡腿。
为了换回楚晨汐的名誉,风铃儿告诉弟弟妹妹,自己不喜欢吃野鸡脚,野鸡脑袋和野鸡翅膀。所以在杀野鸡前,让自己的相公楚晨汐特意将它们砍了下来扔掉的。
至于那些扔掉的东西,它是打算留给自己的狗狗二白吃的。
“铃儿姐姐,既然这方式是你想的,那你为什么……后来要让姐夫在野鸡的身上捅出几个洞呢?”
“哦,是这样,姐姐运气不好,追着只野鸡杀,在它的身上捅了好几个洞,都没把野鸡杀死。最后气极了,便多杀了几刀。因为嫌烧热水麻烦,所以就让你姐夫去小河沟把野鸡收拾了。”风铃儿回答。
弟弟昭儿反问道,“可是铃儿姐姐不是在县城酒楼么?”
“是在县城酒楼工作,可野鸡的确是被你姐姐折、磨死的。”她伸出自己的小手指,“哪,那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