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做什么?”
“杀人偿命,律法铁条,你别乱来!”
剩下几个泼皮吓得两腿发软,想要跑却发现根本迈不动腿。
有个胆小的,甚至当场尿了裤子。
欺软怕硬,往往是这种人的典型特征。
叶凌天不言不语,没说话,只是径直朝他们走来。
“砰!”
“砰!”
“砰!”
他连出了几次拳头,把这些泼皮全部打死,血肉模糊。
地上流淌着殷虹的鲜血,刺鼻的血腥味有些难闻。
余璇玑呆呆的望着这一幕,没想到这个看似木讷的哥哥,居然把坏人都打死了。
“你......怎么把他们都打死了?”
余璇玑张了张嘴,喃喃问道。
“他们欺负你,我不喜欢你被人欺负。”
叶凌天理所当然的道。
余璇玑无言以对,她心里有些暖,真的很久,很久,没有听到有人对她这么在乎了。
“我们走吧,离开村子。”
余璇玑虽然懵懂,却也知道杀人会被官府通缉的,若不马上离开,叶凌天很可能会有牢狱之灾,甚至送命。
叶凌天倒是不在意,他虽然没有了以前的记忆,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强,但......虽千万人吾往矣的豪迈气概从不曾消失。
这一天,余璇玑收拾了些许碎银子,一把火烧了旧屋,带着叶凌天连夜离开了余家村。
等到第二天官府的人过来,早已是鞭长莫及。
这件事情,在余家村引起了不小的讨论,可余璇玑和叶凌天却不会听到了。
........
官道上,叶凌天背着余璇玑,徒步而行。
他们要去长留城,杀了人,注定是不能再留在余家村了,余璇玑想着干脆去看看更大的世界。
虽然手里没有多少银钱,但她有这个呆呆傻傻的叶哥哥,再加上自己努力,总不会饿死的。
“这就是长留城呀,好大。”
城门外,大排长龙,整座城池恢宏壮丽。
作为大炎朝南域最大的城池,长留城人口逾千万,面积足有数万里。
在这里,达官显贵屡见不鲜,甚至一些凡人眼中高高在上的仙师,也经常出没。
余璇玑小时候老是听爹娘说长留城的繁华与壮观,却从来未曾亲眼见过。
而今,虽然见到了,爹娘也不在了。
想着,余璇玑面色有些黯淡。
叶凌天察觉到背上的小女孩不高兴,淡淡道:“我陪着你,以后我们相依为命,我不会让人欺负你的。”
他声音不高,却能让人由衷信任。
余璇玑收拾了黯淡的心情,将小脑袋趴在叶凌天的背上,喃喃着,之后我们就真的要相依为命了。
进城交了一两碎银子的入城费,两人寻摸半天,最终在长留城最僻静的一条巷子里,租了个铺子,挂起了杂货铺的招牌。
说是杂货铺,主要是卖些女红刺绣和书法字画。
这是余璇玑的主意,她从小就和娘学女红刺绣,虽然不算精通,但也能够卖的出去。
而字画书法,则是在相处之下,余璇玑发现叶凌天的字画书法极好。
尽管她不太懂得什么样的字画书法才是好的,但叶凌天的字下笔如有神,龙筋蛇骨,极为传神。
叶凌天的画作,同样是栩栩如生,仿佛画中人随时会从里面走出来一般。
许多时候,余璇玑会怔怔的盯着叶凌天,心想这位叶哥哥以前到底是什么人呀,为何能写的这么一手好字,画出这么好看的画来。
事实上,叶凌天也时常会想自己究竟是谁,但仍是没有答案的。
悄无声息,长留城僻静巷子里,一家杂货铺开张了。
没有仪式,没有鞭炮锣鼓,事实上叶凌天和余璇玑每一分钱都需要精打细算,差点连房租都交不起了,只能希望杂货铺的生意能好些,让兄妹两人活的宽裕些。
便是这般平淡的日子,又过去了半年。
起初杂货铺门可罗雀,无人问津,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叶凌天的画作与书法被人瞧见,开始畅销起来。
随后,竟是引得长留城的书法大家郑先生公开赞叹,同时他的画作也让被誉为丹青大师的徐先生欣赏,名气开始逐渐大了。
杂货铺的门槛都快被人踏平了,门庭若市,许多人为求一幅画而不可得。
这样的好生意,自然让叶凌天和余璇玑赚了不少银子,不用再为温饱发愁。
这段时间,是余璇玑最为快乐的时间,她甚至获得了求学的机会,可以和那些商贾子弟一样,在私塾念书。
店里,叶凌天一个人照看着生意,打发走了一位购画的客人,他坐卧在门前,给自己倒了一壶酒,自顾自的小酌起来。
经过半年的时间,叶凌天再也不是起初那般木讷了,他逐渐习惯了丢失记忆的日子,并且开始熟悉起这个世界来。
这个世界,名叫斗之世界,浩瀚无垠,万国林立,宗门并起。
而今他们所在的大炎王朝,便是其中一个国度,在这个世界里,斗争是随时随地发生的事情,人与人,国与国之间的战争从不曾停歇。
而真正高高在上的人,被称作仙师,他们是超越凡俗的存在,不可亵渎。
传言长留城主,更是一位天王境的强者,一怒山海碎。
城主出巡时,叶凌天曾远远看过一眼,他却没有如旁人般感叹与敬畏,反倒出奇平静。
似乎......所谓的天王境强者,他完全不放在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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