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北京二中院,成达正在辩护一件毒品案。
法庭上,三名法官审判台上就坐。公诉人是一个女检察官和一个男助理。
辩护席上只有成达一个人在埋头写什么。
这似乎是一个绝无生还希望的毒贩案件,被告人体育学院的学生,在社会上厮混染上了吸毒,被学校开除,开始了以贩养吸的经典成长道路。有一天,他按照上线的指示给深圳某账户汇去了六千块钱,然后又按照深圳的指示到货场取邮寄来的衣服。当场被人赃俱获,深圳方面发来的衣服里有冰毒三千五百克,**一千克,还有yáo_tóu_wán等其它毒品一宗。公安机关的评估价值是三十万元人民币左右。本案当事人被抓获后,上线下线都没有归案,公安只建议起诉他一人,起诉意见书定的罪名是贩卖毒品罪,让被告人只为他去取毒品这一个行为负责,但是,不管是贩卖毒品还是运输毒品罪,冰毒和**超过五十克理论上都能判死刑,当事人涉案标的杀几次头都够了。
成达举手:“审判长,本辩护人要求对被告人发问。”
审判长:“同意!”
成达转过脸来问被告:“你是否知道你去取的货的具体数额?”
被告人梁斌:“不知道。”
成达:“你认为应该是多少?”
被告人:“六千元人民币的货。”
成达:“多出来的是怎么回事你知道么?”
被告人:“不知道。”
成达:“现场抓获你的警察问你的时候你怎么说的?”
被告人:“我当时吓懵了,怎么说的都忘了。”
成达:“等会儿检察官会宣读你的供述,那上边说你的上线告诉你还有他们的货让你去取,这是不是你说的?”
被告人:“我当时吓懵了,随口乱说的。”
成达:“这么说你现在不认可这份供述了?”
被告人;“不认可。”
成达:“你什么时候开始翻供的?”
被告人;“检察官提审我就开始翻供了。”
成达:“为什么要翻供?”
被告人:“因为原来的供述不符合事实。”
女公诉人冷笑一声:“你是怕承担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才翻供的吧,可惜,事实俱在,铁证如山,你抵赖得了么?”
公诉人说完,开始宣读被告人在被抓现场的供述。被告人在供述中承认自己根据上线的指令来取货,对数量和品种都表示认可。
法官问成达有什么异议,成达说:“让检察官把现场取得的发货员和出租车司机的证词都读完,我一并发言。”
检察官宣读了这两个证人的证言,内容无非是警察现场抓获案犯、起获毒品等目击证言。
成达扬了扬手中的检察官刚才宣读的供述和证词复印件,斩钉截铁地说:“这些证据都是伪证,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像一声惊雷,法官和检察官都炸懵了。
法官:“辩护人,你刚才说什么?你再重复一遍!书记员,记录在案!”
成达不紧不慢,沉稳有力地说:“我说公诉人刚才宣读的证据都是伪证,建议法庭不予采信!”
女公诉人简直气疯了,站起来厉声说:“作为辩护人,你应该知道你在法庭上的发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你有什么根据说我的证据是伪证?”
法官:“请辩护人回答!”
成达镇定自若,侃侃而谈:“法律规定,询问证人、讯问被告人应该分开进行,应该由两名侦查员进行,但是您刚才宣读的证据里面,有一名侦查员几乎在同一时间对被告人、两个证人进行了讯问(询问),时间重叠率达百分之七十三,长达二个多小时,我请问,这位侦查员是孙悟空?他会分身术?如果他不会,那么,这几份写着由他询问(讯问)的证据,算不算假证?假证是不是法律上所规定的伪证?”
法官、检察官纷纷去看自己手中的材料,法庭上静得掉根针都能听见,气氛好像要爆炸了。
法官问检察官:“这是怎么回事?”
检察官说:“我们需要回去落实一下。”
三个法官交头接耳一番,主审法官说:“鉴于本案案件证据发生异常情况,本案暂时中止审理,何时开庭等候通知,休庭!”
第二天,本案再次开庭,法院因证据有瑕疵,从轻判决被告人无期徒刑。
二
钱多多诉王魁借款纠纷案上诉审在泰海市中级法院开庭,上诉人席上,茜雪和杨律师、王魁在座,被上诉人只有韩桂英律师在座。
主审法官宣布:“本案二审实行书面审理,今天我们把双方叫来,做一些法庭调查和调解工作。”
被上诉人韩桂英律师高声说:“我们不接受调解,要求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法官面色不悦,问:“上诉人什么意见?”
茜雪回答:“本案是刑事案件,被上诉人依据诉讼的借条是在非法拘禁过程中产生的,是刑事犯罪证据,我们要求法庭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法官对茜雪说:“这个问题你们在一审已经提过了,但是至今并没有提交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的材料,我们怎么移交?既然双方当事人都不同意本院调解,今天调查就到这里,回去等候宣判!”说着站起来,准备退庭。
门外有声音传进来:“请等一下!”
大家一齐抬头,看见成达和孔令华来到法庭,孔队长向法官递交了一份案情说明和立案表。
孔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