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都市现代>超品兵王混都市>第九百二十七章 狼群的由来

狼可以说是所有动物中团队合作最强的动物了,现代都市人讲狼性团队,就是这个道理。

狼群在白狼王的带领下,称霸整个东南亚,但没人知道这匹白狼王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某个人的宠物。

这个人就是曾经的狼王,,没人知道他的名字,冷锋也不知道,知道的人都称呼他狼王,东南亚土著中知道的也这么称呼他。

不过却有人知道他女儿的名字,杜彩云,一个非常非常普通,非常俗气的名字,但在东南亚各国却没人敢小瞧这个名字,实在是因为他的父亲狼王的名声太大了。

狼王死后,杜彩云就成了新一任的狼王,今年不过刚刚二十二岁,但狼群佣兵团却没人敢小瞧了杜彩云。

狼群佣兵团之所以被称之为狼群佣兵团,一是因为拥有群狼,其二则是将狼奉为图腾,在佣兵团中这么说。

狼王死后,如果能和狼王沟通,那就是新一任的狼王,这也是杜彩云能顺利成为新任狼王的原因了,似乎这个家族天生就拥有和狼交流的的天赋。

看着视频内和五年前那头死去的白狼王一模一样的白狼,如果冷锋不是当年亲手把白狼王的皮给剥下来在,还真就以为这头白狼就是五年前的那头白狼王了呢!

在狼群佣兵团周围方圆十公里,环绕着狼群,白狼王跟在一个女人身后,准确的说是女孩,冷锋一眼就认出了这就是新任狼王杜彩云,虽然他只是看过杜彩云小时候的照片,之前的几次交手都没见过真人,但能让一匹狼王鞍前马后,除了狼王的女儿杜彩云之外,再没有其他人能做到。

这也是冷锋为什么在二十公里外让小队武装徒步前进,狼这种动物的观感相当的强,一进入他的领域就能在第一时间感觉到,而杜彩云和狼王之间有着某种不为人知的联系,想要将狼群佣兵团一举歼灭,狼群是个极大的问题。

狼群之所以害怕还是因为人太少,但现在,这个条件并不成立。

事实上,当冷锋带领小队赶过来的同时,昆仑中超过十二支佣兵小队从十二个方向赶了过来,如果能用卫星拍到地上上的画面,就会发现,在大范围内,昆仑佣兵已经将狼群佣兵团包围了起来。

但这时候,狼群佣兵团并没有察觉,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昆仑科研室的产品之一,痕迹抹除剂。

说起来这东西有些鸡肋,它的作用是让人走过的地方,气味消失,这东西仅仅是对于动物管用,比如说猎犬,军犬,警犬之类的,对那些靠着嗅觉追踪的土著人民来说,也是有用的,但的说,鸡肋归鸡肋,昆仑还是花大力气去研究,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昆仑有这方面的科学家,而且是世界顶尖的。

冷锋很清楚,狼群佣兵团的长处在什么地方,早在行动之前,冷锋就下了命令,抹除剂下发给每个佣兵,不需要多,每个人带上一支就够了,一支能保持一天之内都不会在经过的地方留下任何气味。

早在比赛开始之初,冷锋就意识到,狼群佣兵团会参与这次的行动,五年前的行动中,狼群佣兵团和杨家沆瀣一气,五年后,狼群佣兵团没理由错过杨家这个盟友,而杨家也没理由放弃狼群这个佣兵团。

固然,杨家有着自己的佣兵团,浴血佣兵团,但浴血佣兵团是用来占领昆仑的科研室的,但冷锋这个杨家的死敌必须死,既然出卖情报就能得到这样的机会,冷锋相信杨家必定会这么做。

杨家的节操可从来都没有那么高,冷锋很清楚,所以在比赛开始之前,昆仑的佣兵们每个人都配发了抹除剂。

在战斗的过程中,说不定就会碰上狼群佣兵团,这种事情没办法说的,没有抹除剂,单个小队对上狼群佣兵团毫无胜算。

狼群佣兵团最难对付的就是他的狼群了,解决了狼群的威胁,至于那些佣兵还真就什么可怕的,固然他们很厉害,但在昆仑面前,却是不够看的。

昆仑傲视全世界所有的佣兵和特种部队,这种自信是建立在长期的成功完成任务的基础上的。

包围圈不断缩小,十五分钟之前是二十公里,现在是十公里。

而此时,冷锋和荆棘鸟已经进入了狼群佣兵团五公里的范围内,一路上,冷锋和荆棘鸟两人遇到的野狼并不少,不过都让两人给躲了过去。

轩辕诀不仅仅是让人超越生理极限,屏息,龟息,等等都能完美的做到,当遇到狼群的时候,两个人就如同草原上的一块石头,一根草,饶是野狼从两人身边走过也仅仅是嗅了嗅,而不会有其他任何动作。

但当第一支佣兵队伍进入十公里的范围之内,饶是已经使用了抹除剂,但几乎所有的野狼同一时间停下脚步,冷锋也第一时间察觉到了。

两人前方不远处就有一只野狼,此时正在驻足,凝视着前方,虽然不是这个方向,但冷锋知道,这是狼发现了猎物,准确的说是野狼感觉到了危险。

突然之间,冷锋明白了,他考虑问题有些简单了,在用五年前的眼光来看当下。

是,五年前如果使用抹除剂,狼群不会发现,但五年后的现在,使用抹除剂,固然可以抹除人存在的气味,但冷锋明白,这一切都无济于事了。

以杜彩云的聪明,不会想不到这一点,那么别狼群发现唯一的解释就只能是佣兵们手中的武器,也只有这个原因才能解释的通。

“嗷呜……嗷呜……”

“……”

下一刻,一身深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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