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来以为柯摩斯会跟过去一样,狼狈地挠挠后脑勺,然后跟汪叔致歉。没曾想,他竟然怔了一下后,对汪叔说道:“汪叔,你不要激动,听我解释。”
说完,他环顾四周,看了一眼还在抽泣的牛护士,与一脸发黑的主治医生,及正在病房中忙采证的警员,忽然提高八度说道:“诸位,我与汪督察有要事商量,你们能否暂时回避?”
听了柯摩斯的话,在场的人都看向汪叔,看汪叔点了点头,就放下手头的事情,纷纷走出了病房。
等所有的人都离开房间后,柯摩斯不放心,又走出去看了看,确认四下无人后,才折回来关好房门。
“你又在搞什么名堂?”汪叔不解地问道。
他没吭声,而是默默地回到我们的面前,满脸凝重地看着汪叔说道:“我刚才说这是最好情况,不是言之无物,也不是单纯的宽慰,而是事出有因。从本案中,我最起码确认了三样东西。”
“哪三样东西?”看柯摩斯说得这么郑重其事,汪叔知道他不是在搞笑,也不是在为刚刚“口不择言”找理由,因此,汪叔的脸也跟着严肃起来。
“第一,通过本案,我可以负责任地说,肖馨绝对是‘乌鸦’组织的一员,或是更为确切地说,她是‘卡戎’中的成员。近来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很可能幕后都有她的身影。”柯摩斯伸出食指,并说道。
“为什么?即便她有可能是本案凶手,及她过去与厉良有过接触。但那也只是说明她这个人丧心病狂。为什么说她绝对是‘乌鸦’组织的成员呢?甚至还是‘乌鸦图案’的一员?”汪叔问道:“小斯你可不要忘了,‘乌鸦图案’作的案,都存在一个共通点,就是会在犯罪现场遗留下一个血乌鸦的图案。”
“汪叔,这就是习惯性思维的可怕之处。因为先前所有的跟‘乌鸦图案’相关的案件,案发现场都留下了一个手画的血乌鸦图案,因此,就很轻易地使人陷入到一个固有的思维当中。就是有意无意地去联想,只有案发现场遗留有血乌鸦图案的案子,才是‘乌鸦图案’作的。然而,实际上这个血乌鸦图案,‘乌鸦图案’完全可以选择不画,谁又能保证,他们作了案后,就一定要在犯罪现场留下这个标记呢?”柯摩斯笑着说道。
“并且,我这么肯定的原因,还有一点,就是今天早上从我的事务所偷去曾伯遗留的笔记本的人,不是别人,应该就是她没错。”柯摩斯冷笑一声,说道:“先前,我尽管听人描绘过她的外貌特征,但并没有亲眼见过,因此,没有直观的感受。但刚刚从监控中看见她的身材后,我就明确这点了。”
“为什么这么说?”我大惑不解。我真是搞不懂,我也是看过被翻得乱糟糟的办公室的,甚至还是我收拾好的,怎么就没看出来?
“小原,你收拾那些掉在地上的档案时,就没发现里面有一张上面留下了一个脚印吗?”柯摩斯摇头叹气。
“是有,但那又怎么样?”我依然不明白。
“那是一个女式运动鞋的鞋印。并且,我确定不是房琳或小研的。那就剩下一种可能,就是今天来的小偷遗留的。”柯摩斯阐释道:“还有,我大概测量过那枚鞋印,从而推测出鞋印的主人大致的身高及体重等数据,而这些,跟肖馨的差不多。”
尽管我最终明白他的意思,但心中还是打鼓。我怀疑,单凭这么一枚鞋印,就能推断出这么多东西吗?
但是,我也清楚,若我还在这问题上纠缠不休,说不准也会被柯摩斯给赶出去,因此,还是算了,下回找个机会再问他,到底怎样才能从鞋印中发现这些东西。
“自然,确信她与‘乌鸦’组织脱不了干系的原因,与我下面要说的第二点,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柯摩斯说完伸出中指:“第二样东西就是,麦浚必然与‘乌鸦’组织有着丝丝缕缕的关系。但他的家属应当是不知情的。”
“小斯,你愈说愈夸张了。即便你所说的第一样东西,我能够理解,但这第二样东西不可能存在。”汪叔打断柯摩斯的话,说道:“你不知道,麦浚从警校毕业以后,就在我们单位工作,一直都是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所以,对于他这个人,我认为还是值得信任的。”
“汪叔,真不是我唱反调。比起麦浚来,曾伯与你的关系更紧密吧,结果怎么样?”柯摩斯颇有些无奈地摇了摇头,说道:“当时,在得知麦浚醒来时,我就与小原来探望过他,也问过他一些事。这个事情,我记得跟你说过的。”
“哦,我听说了,你们去了,你才开口的。”汪叔低声说道。
被柯摩斯提到曾伯,汪叔自然不能再用“值得信任”这种理由来辩解了,但是,他的情绪明显低落了许多。看上去,在汪叔往后的岁月中,曾伯或许会成为他永久的心病。
这个家伙,真不该在这种时候提曾伯的事啊,就好像是狠狠撕开了汪叔的伤疤,之后在上边撒把盐一般。但是,转念一想,若柯摩斯不这样说的话,以汪叔的个性,恐怕还会为麦浚辩护。或许这真的是一个令人扼腕叹息的事情,说难听点,就是汪叔太轻信别人了。
正在我暗自感叹时,柯摩斯又说道:“是的,听说麦浚在醒了后,对他被‘乌鸦’组织重伤的事情,始终保持沉默。一直到见到我们后,由于我的父亲的原因,才开口说话的。只是,当时我就知道,他说的那些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