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继续分享一下关于口香糖商业化的故事。叶云想说,“口香糖”这个词,在叶云读学和初中那会儿,一直都是很高大上的零食。因为叶云那时,一般只买得起“泡泡糖”,而口香糖在最早有品牌印象的,那就非“绿箭”莫属了,现在还深刻的记得那时是块钱一条5片装,对那时的叶云来说,已经算是比较奢侈的零食了。叶云认为,对于口香糖的商业化运作,叶云主要分以下两点说说。第一,市面上比较主流的绿箭和益达这两个品牌,其实都是隶属于“玛氏箭牌”食品公司的。这也有点类似和viv这两个手机品牌的做法,如果没有特意去了解,还真的很难发现他们两者之间所存在的联系呢。第二,口香糖与薄荷糖的“使用价值”是完全不一样的。比如绿箭的“口香糖”和“薄荷糖”售价虽然都是卖99,但1粒口香糖食用后的“生命周期”,却比1粒薄荷糖要长好几十倍,所以这样的定价策略也只是基于“成本”而考虑的。叶云还想说,购买口香糖,一般都是比较随机的事件。所以超市一般会放在收银台的位置售卖,这与时候卖部的做法也很类似,另外用梁宁老师的“笨笨用户”,也能解释这种用户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