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玄幻奇幻>公诉先锋>第三百零六章 启程
究刑事责任,并没作出专门的规定。

组织、领导传销罪:以“拉人头”、收取“入门费”等方式组织传销的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国务院法制办、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提出,为更有利于打击组织传销的犯罪,应当在刑法中对组织、领导实施传销行为的犯罪作出专门规定……”

这条文虽然明明白白,但实际法律实务中,却难以认定所谓的“组织、领导传销罪”,一方面是因为传销头目都是高智商犯罪,作风隐蔽,层层分割,一方面也是因为传销本来就是以严密的组织形式来谋取利益,上下层级之间关系紧密,甚至早就在日常课程中预备了被抓后相应的心里准备与心理防线,简直就是水泼不进,油盐不进,根本不会有下线举报自己的传销上线,难以找到相应的证据链。

加上全国各地传销“老鼠会”遍山遍野,从业者不知凡凡,简直是抓不完,抓不尽,所以,对于打击传销,通过刑事手段,还远不如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利用2005年11月施行的《禁止传销条例》第26条规定:“……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至50万元的罚款……“

与其漫山遍野的去追老鼠,还不如直接大水漫灌,直接把老鼠窝给端了,让这些个房东、协助的罚个倾家荡产。

这是张睿明早就知道的有效战术,也是他准备的最后清场用的法律武器。

可他既然知道一组织传销罪,难以对付这泉建集团庞大的“地下战线”,今天为何愿意来以身试险,亲自卧底调查,一部分是因为,他还是寄希望于在这次的卧底调查中,挖出舒熠辉违背直*销牌照,采取传销模式的证据。

而更重要的原因是因为他毕竟是民行检察官,既然是以公益诉讼的程序来进行调查,而根据目前的情报来分析,泉建集团肯定还犯了另一种不可饶恕的罪刑——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在泉建集团漫长的保健品产品链中,明显有相当大一部分产品是存在安全隐患的。这些个费钱又伤身的保健品,才是能够将舒熠辉绳之以法的利器!也是张睿明公益诉讼的瞄准范围!

长路漫漫啊!

张睿明想到今天开始,就是真正的深陷绝境,险中求胜,心里还是不由有点发颤。但他又不能在赵志才面前展现出丁点的无力来,免得失去这一关键的内线与支柱。

此时只能岔开赵志才的疑问,换了个话题反问道:“对了……我听你说过那个故事,就是你说的那个让你醒悟过来的故事,现在和我说说呗。”

“啊……那个啊……”

之前,赵志才和张睿明说过一个故事,在他先前在“地下指挥部”的时候,当时遇到过一次公安、工商部门的联合查处行动,那次行动非常严,来的快,规模也大,整个东江市都风声鹤唳的,之前许久没人对他们泉建集团动过手,可那次不知怎的,规模空前的来查了一次,当时他们那个“地下指挥部”的几十名同志,若不是化整为零的及时躲到附近的山上去,估计当时就被一锅端了。

“那次不是和你说了嘛,就是有一个女的,天天吃我们公司的产品,平时饭都不怎么吃的,天天以那个“深海黄金素”为食,结果不知怎么回事,就这样吃死自己了,听说还是一个什么大学的女教授,挺有名的,这下事情就闹大了,搞的上面对我们来了一次大扫荡,抓了不少人进去,听说赔了不少钱,现在过了几个月才算是风声躲了过去……这事你到了地方可千万不能提啊!这个是组织的铁律,千万不能说的禁区,记得没?”

张睿明神情却有点恍惚,他想了想,突然问道:“那个女教授吃的什么“深海黄金素”……到底是什么东西?是泉建的哪条产品线的?”

“呵……不就是我们“地下战线”的拳头产品,你别说,那个一般人还真买不到,外面都不给卖的,说是上面联合国”

这正是传销的阴毒之处:一群人处心积虑地对付一个人,除非那人有极大的定力,否则很难保持清醒。

中篇

传销团伙伙食标准是每人一天三角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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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谎言真有无穷的魔力,只要坚持说谎,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再坚强的人也会动摇,再荒谬的事也会变成真理,不仅能骗倒别人,连自己都会信以为真。

2009年12月30日下午,出版社的朋友派了一辆车,送我和赵志才到江西新余。(怕他们起疑,我们没敢说坐飞机。从三亚到上饶只有一班快车,可惜不经过南昌,只能到新余坐火车。)开车的柳师父很健谈,说他有次被朋友拉去听直*销课,听到中午12点,他说饿了,要吃饭,朋友不让,说课还没上完,我们先唱歌,唱着歌就不饿了。柳师傅大怒:“这他妈的算什么事?不正常嘛,唱歌能顶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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