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吧,他们也没有你想的那样!你想得越多,麻烦事儿就越多,他们再说啥,你当什么没听见,不就没事儿了吗。”任浩轩站在他的对面,他没穿棉衣就跑了出来,一阵冷风吹在他的身上,把他冻得瑟瑟发抖。孙晓红双手捂着耳朵,他想说啥,她都不想听了。
孙晓红见他苍白的脸色,顿生怜悯之心。她的心又软了,她怎么能忍心折磨他呢。她见外面冰天雪地,什么话没说,又乖乖地跟着他的身后从外面走了回来。
“我看他们这么折磨你,你也挺不了几天,回头就得和我反目成仇,算了,你还是让我走吧,反正我在你们家里碍眼,你妈,你姐,你姐夫,你们才是一家人,我永远都是外姓人,既然你们都不待见我,我又不指望你能养活我,与人方便,与己方便,我看,我们就不要互相为难了。我有自知之明,我走了,你们家一天阴云就都散了。”孙晓红不想自欺欺人,她的倔脾气上来,就一定说到做到。
“咱俩好不容易才走到一起,我怎么能让你走呢!晓红,你就听我的话,别跟他们较真!”任浩轩的话越来越没有底气。他这个人,耳根子软,眼泪窝子也浅,见孙晓红心里难受,他心里也很难过。
他紧紧地攥住孙晓红的手,生怕她从自己的身边偷着溜走。孙晓红见他这样,再也控制不住簌簌而落的眼泪。
任铁嘴躺在东屋呼呼大睡。他睡了一觉醒来之后,突然听见西屋有些不太对劲儿,就侧着耳朵听了一会儿,也没听清什么,又侧身躺了下来,继续呼呼大睡。
他这个人也真够可以的。最让人可气的是,他每天早晨,天还没亮就趴起来,起床之后,什么活儿都不干,把家里人都喊起来后,就到胡同里闲逛。他不管见到谁,东一耙子,西一扫帚,就是一通神忽悠。等他晃悠得差不多了,家里的饭菜也差不多做好了,他回头见自己家的烟囱,没有炊烟冒出,这才一步三摇地回家吃早饭。
任铁嘴这个人跟正常人恰好相反,他晚上成精,白天在炕头上呼呼大睡。他在家里喝的白酒用水缸装,一年四季都不断流。每天早上喝完酒,往炕头上一躺,倒头便睡,睡醒了就吃,不管地里还是家里的活儿,他一点儿都不想干。除了好吃懒做之外,还爱占小便宜,不管是谁家的东西,他只要是相中了,绞尽脑汁也得把它算计到手。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头,整天油嘴滑舌地在村子里面骗吃骗喝,不务正业,也真是够给儿女们丢脸的。
孙晓红最瞧不起的就是这种人,可是越讨厌啥人,就越贪上啥人。人算不赶天算,她打着灯笼找了二百来里地,居然找了个这样的人家,说起来也真够喝一壶的。
好歹自己也是读过书的人,她怎么就能碰上这么一家人。如果不是任浩轩对她这么好,处处都替她着想,她也不会找这样的婆家。可是,嫁都嫁了,还说那些还管用吗?现在就是悔青肠子,又有何用。可不管怎么说,人家祖上有德,生了任浩轩这么好的儿子,能不骄傲吗?
可是,他们有点儿骄傲过头了,就算是儿女不揭爹娘的短,他们也得有点儿节制啊。孙晓红也不是不开面,她为人处事是有底线的。殊不知物极必反,若是把孙晓红给逼急眼了,她可没得商量,说不好天踏下来都不在乎,抬腿就走。别看这两位祖宗,现在在儿媳妇面前这么嚣张,到时候,人被他们气走了,搬石头砸天也都晚了。
其实,孙晓红也不想和他们掰脸,她掐指算算,和任浩轩交往的这一年光景,她总共来他家三趟,这有限的几趟怎么能看出一些端倪呢?这叫不嫁不知道,嫁过来之后才知道什么叫吓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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