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那李氏当真是个痴情人,因为与那秃子有情,才做这般……我还真就敬她三分,对她下不去手了!”
沈鸿雪的话,让翎钧脸上的不屑笑意,更浓重了几分,而他接下来吐出的言辞,则更是让坐在他旁边的沈鸿雪震惊的口不能言,“我让人去查了一下那秃子庙,便从一个去拜佛的妇人那里打听到了那庙的名号,送子庙……凡是想要孩子,却一直不得的女子,给庙里捐上一百两银子的香火钱,就可以在庙里借住禅房,白日跟着庙里的和尚礼佛诵经,运气好的,晚上便能梦到金刚下凡送子,只要不是有病的,至多一月,就能怀上孩子……”
“你的意思是……”
沈鸿雪本能的咽了一口唾沫,对自己从翎钧嘴里听到的话和他不自觉想到的事,一下子就觉得,后背泛冷了起来。
佛门净地,竟是,就是会有这样可恨可恶的腌臜事情,这样的佛,还是不拜也罢!
“就跟你想的一样,那些下凡送子的‘金刚’,根本就是那秃子庙里的秃子们假扮的,那些‘有幸’得偿所愿的女子们,完全就是在自己全不知情的虔诚下,给自己夫君戴了绿帽子。”
翎钧早就知道这事,所以,这会儿随口说了出来,也并不觉得有什么不舒服的,人在做,天在看,人生于世间,再怎么精明,孽做得多了,夜路走的多了,也总会有碰上鬼的时候,绝无意外,“我早就瞧那秃子庙不顺眼,想把它掀了,却无奈。与那秃子庙有纠葛的大家世族女眷太多,动了它,便会牵一发而动全身,让整个燕京都乱成一锅粥,不利安稳,但现在嘛……在咱们需要燕京乱,乱成一池子浑水。好让咱们浑水摸鱼的时候……”
“少把话说的这么好听!就好像你真是个正人君子,只是对这事儿无能无力一样!”
沈鸿雪一边说话,一边不客气的白了坐在他旁边,笑得一脸不怀好意的翎钧,“那秃子庙的事儿,是你给自己留的最后一张底牌。打算用在万不得已的时候,就这那一群女人的小辫子,让她们帮你保命使的罢!这回,若不是……”
话没有说完,沈鸿雪便想明白了,翎钧要这么做的因由。
柳轻心。
若不是为了给柳轻心报仇,若不是为了让那些名门世族的夫人小姐们都掂量下“嘴巴舒坦”和“活得舒坦”孰轻孰重。为柳轻心日后进京铺路,这张底牌,翎钧没必要打出来,确切的说。在这种时候,就用这种“价值连城”的底牌……翎钧这家伙,完全就是不爱江山爱红颜的“败家子”!
但,这样的“败家子”,沈鸿雪非常喜欢。
因为沈鸿雪知道,柳轻心,他捧在手上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的宝贝表妹,跟翎钧这个“败家子”一起生活,将来。一定会非常幸福。
果然,翎钧对柳轻心的爱慕。不是他沈鸿雪可比,输给翎钧,他沈鸿雪不冤!
“好牌要能多用,才叫好牌。”
翎钧半点都不奇怪,沈鸿雪能看明白他手里掐着的这张牌的价值,想他一个只用了几年时间,就让沈家经营了几百年的产业,收益连番几倍的人,有这种眼光,又有什么可值得奇怪?
手里掐着一两银子,想要变成十两,很难,手里掐着一万万两银子,想要变成十万万两,更难!
只有不懂经商的人,才会觉得,越是有钱人,越容易赚到钱,其实不然。
“别管什么好牌差牌了!说你的谋划!”
面对这样一个,可以为了柳轻心不顾一切的人,沈鸿雪除了汗颜,便是羞愧,如果当年,他也能像翎钧一样,不顾沈家的拒绝,只身前往宁夏去劫她的婚车,现在的结果,是不是就会不是这样了?
错过了过往,回不去曾经,梅开枝头的时候,他没有珍惜,如今,梅花被旁人折去,养在了旁人家里的瓶中,他除了能偶尔去人家家里看看,称赞上几句之外,还能做什么?
从未过晌午,谈到华灯初上,饿了就吃几块点心,渴了就喝几口茶水。
终于,用来收拾程向前嫡妻李氏的完整方案,被彻底的敲定了下来。
“王伯,王伯,让厨房做些吃的,再温些酒来,我和鸿雪都饿了!”
翎钧摸了摸自己饿的有些发疼的肚子,看了一眼已经只剩了点心渣儿的碟子,扶着椅子扶手,慢慢的站起身来,伸了个长长的懒腰,“让人把上回鸿雪来时住的那间屋子收拾一下,多点几个火盆,把屋子烤热一些,今晚,他走不了了!”
“哎,好嘞,老奴这就去办!”
王伯已经知道,沈鸿雪是他们家夫人的表哥,所以,对他这也勉强能算是跟他们家三爷沾亲带故了的人,也就本能的更多了几分恭敬,“三爷且跟沈少爷聊着,饭菜稍候便好!”
因第二天还有“要紧”事情办,这一餐过了时辰的晚饭,两人都只喝了一点点酒解乏,就各自扣了杯子。
原本,沈鸿雪还想趁着吃饭的时候,跟翎钧再谋划一番程向前女儿跟人私奔的事,却被他一口拒绝,说那事儿,得等到李氏的事被闹得沸沸扬扬了,看了形势,再做决定。
“时候不早,你尽早歇着罢,我去给轻心写封信,就睡。”
放下碗筷,翎钧便唤来了老管家,跟他交代一句,又跟沈鸿雪拜了声别,就径直出了正堂的门,直往自己的书房而去。
他已经习惯在每天晚上睡觉之前,写一封信给柳轻心,虽然,这信写了,也不会当真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