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都市现代>诺德征服>第十六章:老人与狼(中)

“说起来你可能不信,但我确实只有这点吃的了。”那个老猎人看着多恩皱着眉头,手上的猎刀还沾染着野兽的鲜血,岁月在他野性的面孔上留下了岁月的痕迹“自从诺德人来了,我就不敢回村子里,也不敢走太远。”

多恩拿着盾牌和剑,警惕地看着老猎人。灾荒年间,人吃人又不是稀罕事,谁也不知道,这个老猎打什么心思。

“那么……你能不能分我一些。”多恩皱着眉,向老猎人恳切道“我要养一个孩子,她会饿死的。”

老猎人拿着猎刀盯着多恩不说话,多恩拿着剑也不说话。一片沉默中,气氛越发沉闷起来。他们的眼神像是两根钉子,拼命要钉到对方的脑子里,好好看看对方的想法。

老猎人看上去手法高超,肉和毛皮分的整整齐齐,一点多余的鲜血都不会白流。多恩也是年轻力壮的时候,离开了军队也离开了沃尔夫,那种朴实坚毅的乡村士兵品格慢慢回到他的身上。

“这里有一只还算不错的兔子。”老猎人从地上捡起猎物,拎着那血淋淋的长耳朵,分量还是可以的。看上去他的生活也十分窘困,但多半是不敢与多恩起冲突“希望你说的是真的,我也养过孩子。”

多恩道了谢,从猎人手里拿了兔子,轻轻把十几枚银第纳尔放在猎人的手心里。这点钱在过去过于贵重,在现在却又无足轻重,但老猎人还是苦笑着收下了:“多谢,但说实话,我更希望能拿到几根好箭,这东西我只能留着祈祷还有用的到的一天。”

“希望吧……”

多恩匆匆离开了,莎莎是个傻子,不能让他等太久。危险无时无刻不在。湿润的野草在他脚下风一样地倒退,粗糙的草叶锯齿刮得他拆去绑腿的两腿生疼。他抛弃了自己全部的军人特征,避免招来不必要的麻烦和责难。

路上遇到了几颗野菜,苜蓿什么的,多恩还认识,顺手拿了。这是不能浪费的‘佳肴’,凡是能填饱肚子的,就不该浪费给野山羊。

等他匆匆赶回去,一切都那么安好,就像是他没有离开过一样。村庄如同被遗忘一般死寂,甚至那天空看上去也没有那么明亮,还保持着朝阳的晦涩与暗淡。莎莎依然在枯井里静静等着他回来,蹲在井底看蚂蚁。

“啊……多恩,我饿。”莎莎的笑脸非常愚蠢,就像是多恩过去家里养的猪,看到有人拿着猪草就哼哧哼哧地叫唤“你带吃的回来了吗?”

多恩不吭声,转身回到屋里,不一会,那破旧的烟筒上就隐隐升起了炊烟,莎莎在井里发出一声欢呼,待到香气慢慢四散,就开始往外爬。

这个孩子虽然笨,但却不招人厌烦,看见吃的就喜上眉梢,没有吃的也不哭不闹,绝对不耍小脾气,看起来是个不懂烦恼的小家伙。

“多恩?”莎莎走进屋里,看到兔子肉在锅里煮着,柴烧得正旺,在空气中发出噼里啪啦的爆响,但已经见不到和她相依为命一个月的逃兵的影子了“你在和我捉迷藏吗?”

没有人回答莎莎呆呆地坐在炉灶前,看着热气腾腾的大锅,屋子里空的可怕。她第一次不想吃东西,也不想笑了。

剑和盾牌不在墙上,多恩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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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住着人。”莱森指着多恩来过的地方“周围的草被踩到了。”

西蒙斯从马上下来,走到那个猎人的小屋边,隔着狭小的窗口,他能看到另一双眼睛,也在墙那边直勾勾看着他。两个饱经沧桑的灵魂互相注视着,都看到了彼此眼中的错愕。

“您,您是军人?”老猎人问道,他没有打开门欢迎,眼睛贴在墙壁上,西蒙斯除了干涩的瞳孔和苍老的肌肤,什么也看不到,老猎人却轻而易举地看到了西蒙斯和他身边的一切:

高大、壮硕、跛脚,周围拥簇着一群对他很尊重的士兵,举止看起来没有那么野蛮粗鲁,装备还算得上保养的不错。但老猎人并没有走出去,这个时候,谁也不能信。

“是的,我是王国的……的步兵大队队长。”西蒙斯苦笑着报出了罗斯‘送给’自己的头“负责来这边征召部队。”

他还记得罗斯任命给他这个头衔的时候,自己也是苦笑的:“王**队的基层构建乱七八糟,你要觉得不好听,可以给自己换一个。只要不是带‘将军元帅’之类的,叫什么好听你就叫什么,你我不属于北方军团正规军体系。”

西蒙斯当时差点没咬断舌根昏过去。

老猎人叹了口气:“你们走吧,这里什么也没有了。诺德人比你们早来一步,现在这里是焦土。几个村子都被毁了。”

“那你呢?”莱森走上前去,那空荡荡的袖管让老猎人的眼皮跳了跳,这是个不容忽视的好汉子“你愿意离开或者留下反抗吗?”

老猎人仍然锁在屋子里不出来,声音顺着缝隙传入西蒙斯他们的耳朵里,就像是童年时将寓言的祖父,没有正面回答任何问题:

“年青的时候,我喜欢奔走。我见过一只鹿,世界上最美的鹿。我曾追逐她的脚步,跨越峡谷与溪流,她简直是自然的馈赠,是大地的礼物。

“他在山间、在沼泽、在树林间跃动,披着月光,盖着朝霞。我看过她的背影无数次,有时近在咫尺,都不忍心拉开我的猎弓。我没读过书,但我的父亲告诉我,树林里有些生灵,是比人类高贵的。

我信,那头鹿就是。他知道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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