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要?”房东边收钱边问道,几个口袋都快装不下了。
“今天以内。”季宇彬看到身后的狗窝就头痛的要命。
“今天,这有些难度。”房东看起来有些为难。
季宇彬又添了一叠钱给他“那这样呢?”
房东立马像条狗似的,点头哈腰道:“可以,可以我现在就去办,一定在太阳落山前办好。”
钱真的是个好东西,把一切不可能,变成皆有可能。
房东走后,季宇彬回头一看,那三个笨蛋正在收拾行李,这动作蛮快的。
季宇彬没好气地看着他们,“都给我停下!”
三个人很听话,像三个小学生站成一排,等待老师发话。
季宇彬指了指四周“这些都不要了!全部买新的。”
“遵命。”三个人欢呼雀跃,他们没有想到才短短的两天时间,他们就从穷光蛋变成了富豪,当然这完全是沾了季宇彬的光。
季宇彬在三个人的前呼后拥下来到了商场,他做梦都没有想到其实他来的就是季氏的商场,因为季宇彬并没有在媒体前抛头露面,所以季氏的员工并不认识他。
当季宇彬走出试衣间,不光是三兄弟,女店员们都禁不住由衷地发出赞叹声,因为他穿每一套都很帅,都很完美,完美到好像这些衣服都是为他量身定做的一样。修长的双腿包裹在意大利面料的西裤上面,整个人看起来收敛了不羁,看起来成熟稳重多了,再加上他那如雕刻般完美的五官,女店员们被迷得不要不要的,眼里一直在冒粉红爱心。
比起季宇彬,其他的三位选衣服就要困难得多,要么太小,要么太长,店员们也辛苦了半天才找到适合他们的。
这是一间西服店,后来他们又去了其他的男装店疯狂选购,手表,鞋子,墨镜一样都不能少。在他们走出商场的时候,情形是这样的。季宇彬走在前面,三个小弟跟在其后,他们穿着黑色的西装,白色的衬衫,系着领带,带着墨镜,单手插在裤兜里,步伐一致,引来了不少人的注目。季宇彬本来身上就流淌着当大哥的血液,他冷酷却又非凡的气质,给人一种压抑的害怕的感觉,霸气的走姿,不苟言笑的脸,也让很多人吓得逃之夭夭,以为是哪里来的黑帮老大。
他们买的东西,都被送到了新住处,季宇彬下一个要去的地方是去买手机,本来以前还打算和秦小渔一起去买的,没想到短短的两天时间,已是物是人非。季宇彬来到手机店,店员们马上围了过来,向他推荐新的机型。店员过度热情的态度,让他有些不爽,他揪住其中一个带着眼镜的店员的衣领,狠狠地说道:“都给我滚!”,店员们马上一哄而散,躲在柜台下面不敢出来。
季宇彬的目标很明确,他要买和秦小渔一样的手机,他围着店转了一圈后,没有找到。那是因为这家店都是卖5000块以上的手机,所以根本就不会有那种便宜手机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