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他。”大祭司此刻什么都舍得,只要眼前这个异教徒能放了他。
他从一个普通的西莫教徒混到大祭司多不容易啊,还没好好的享受这来之不易的权利呢,可不能就这样死掉。
凌轩接过一位摩西战士的长剑,握住了剑柄,又挟持着这个花胡子大祭司,向着摩西族的部落外走去。
绕了好几次,凌轩终于确定走出了摩西族的势力范围,自己算是安全了,才解开这个花胡子老头脖颈上的腰带,穿好在腰间,才将大祭司一把扔给了一直尾随的几个战士,警惕着离开他们,开始狂奔起来。
不知道跑了多久,到达了一片山林,凌轩很累了,再也跑不动了。远远看那帮摩西人并没有追来,凌轩才停止了脚步,将长剑插在地上,自己坐在一块石头上喘着粗气。
对这个世界,凌轩现在还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对这个世界的了解连还是个孩子,甚至连个孩子都不如。但他现在没有功夫研究这个问题,因为,他肚子饿了。
“咕噜~”
这是凌轩肚子的叫声。
“不行,再这样坐以待毙下去,我还真的饿毙不可,不管了,死也要坐个饱死鬼,找吃的去!”凌轩抓住剑柄,站起身来。
山林中长着一大片火红火红的树,红的似朝阳,红的似晚霞,远比枫树要红的好看,红的鲜艳。
但是对于此时的凌轩来说,好看有什么用啊,好看又不能拿来吃,好看也不能拿来喝。
是啊,一切的美都是从实际出发的,再美的风景,如果面对**裸的现实,那不过是无用的装饰品,再美不胜收,也换不来能延续生命的面包。
于是,美学被弃之于众。
凌轩这个时候,是无论如何也没有兴趣观赏美丽的风景的,因为这个时候,他必须现实,现实的去寻找吃的。
“咦~这是什么?”凌轩饿的天花乱坠之时,突然找到了一枚奇异的金戒指,顿时欣喜若狂起来。
“咕噜~”
唉~金戒指又有什么用啊,也不能吃!
凌轩顿时垂头丧气,将金戒指随手戴在左手无名指上。
最终,在两个日头落下之前,凌轩在一处山泉那里,猎杀了一只野鹿。
取材打火,烧烤了野鹿,饱餐一顿,闲暇中,还引鹿筋粗枝,搭了条弓,多余的细枝都被凌轩用长剑加工成了箭,就多了一把远程武器,野外求生嘛!
夜深了,月亮出来了,这个世界还真是奇怪,连月亮也是成双成对的。
“还好看过《鲁宾逊漂流记》,不然这荒郊野地的,还真过活不来。看来书没有白读的,万般学问出至于书本啊,都用的到,哈哈,阿门,阿门!”凌轩一边大口咀嚼着鲜美多汁的鹿肉,一边自言自语道,同时对书本更加敬仰。
就这样,凌轩来到列神大陆的第一天,就这样有惊无险的过去了,以后在这里会发生什么,会怎么样,凌轩不知道。这个东方面孔身体单薄的高中生,太累了,已经在这荒郊野外的山林中,倚在火堆旁美美的睡着了。
迷糊中,凌轩看到了一个身材高大,披着蓝色法袍的金色胡子西方人,手持一条天蓝色水晶法杖。他自称河神西莫,前来索要金戒指,并且让凌轩臣服于他,说只要交出戒指,就让凌轩做摩西族的大祭司,并且交给了他还回金戒指的地方。并且如若要是不还戒指的话,就要承受河神西莫大人的愤怒!!
凌轩惊醒了,不过不是被梦中的西莫惊醒的,而是清晨那带有丝丝凉意的寒风。
“阿嚏~”凌轩感受着已经几乎没有热气残存的火堆,打了个喷嚏,将隔夜没啃干净的肉骨头再啃一遍,算是早餐了。
没办法,清晨潮湿,委屈了凌轩。
凌轩啃干净了肉骨头,也是饱了,跑到山泉源处,用手捧着,接了好几捧清凉天然的山泉水,又小心翼翼撩着胡乱洗漱一番,生怕沾脏了清凉的山泉水。
千里井不反唾,这是每一个文明人都应该遵循的法则。一个要去千里之外的人,对于他曾经喝过水的那口井,即使今后再没可能喝道它的水了,也没有理由去往井里吐口水。
人在现实的利用之外,总得有一份怀旧的情意吧!
“多清凉的水啊,以后要是能一直吃上这么天然的山泉水,那是多么的一种幸福啊!”凌轩竟恋恋不舍起那源山泉水起来。
将从摩西战士手中得来的长剑放进用鹿皮制成的剑鞘中,又背起弓箭,凌轩再次漫无目的的乱逛起来。
“别忘了我的金戒指!!”
凌轩的脑海里竟然又响起了昨晚梦中的那个西方人。
凌轩以为出现了幻觉,遂晃了晃脑袋,继续赶路。
“啊气死我了,你将承受河神西莫大人的愤怒!!!”
凌轩这次听出来了。
“喂,这个金戒指到底有什么奇特,为什么你非要得到它呢?”凌轩看着左手无名指上的金戒指,问道。
“愚蠢的家伙,金戒指是我法力的五分之一,谁要是得到它,谁就能得到我五分之一的法力!”西莫几乎是吼了出来。
“哦?那我就更不能给你了。”凌轩忙握着无名指上的金戒指,右手按在长剑上。
“你!!!我们做个交易怎么样?”西莫的声音缓和了不少。
“什么交易?”凌轩问。
“你把金戒指给我,我在摩西族大祭司的基础上,再让你统领三个部落!”西莫诱惑道。
“那不是给你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