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急如焚,等了好久终于忍不住了,带着哀求道:杨姐、杨大姐,求您快说吧,不然我会被你憋死过去!
杨姐叹了口气,缓缓道:那个小畜生没满14岁,免于刑事处罚,最后只是父母作为监护人监护不力,罚了点钱了事。可怜的妞,真是作孽啊!
我闻言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抬头看着屋顶关闭的吸顶灯,仿佛那里正散发出无比刺目的灯光,刺得我头晕目眩……
事情就这样结束了,说实话这是我最不愿意说出结果的几个事情之一,但是没办法,事实就是如此。
作为一个守法公民,我不方便对于我们国家的法律提出任何质疑,只能说,事情的合理与否,且交由他人去评说吧。
写到这里,我忽然想念起很小很小的时候,我养的一条土狗,和哈儿一样,特别乖巧、特别听话。
已经过去二十多年,我甚至忘记了它叫什么名字,但还记得我刚上小学那会,每天早上它会送我去学校、每天晚上它会接我回来,我喂它吃东西它会高兴地舔我的脸,我生气打它的时候它会一边让我打一边欢快地摇着尾巴。
自从后来它被狗贩子打死偷走了,我就不在养狗。
因为你投入很多感情的事物,一旦失去了,那种撕心裂肺的疼痛是无法忍受的,既然如此,为了不再承担失去的痛苦,我选择了不去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