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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宗进了城,富鬼被迫参加了莫名其妙的祭礼,在城西的坟地里埋了一宿,爬出坟堆后,稀里糊涂的被分在了罗德手下,在骷髅大头的指挥下干活。
富鬼纳闷极了,他身边同为罗德手下的骷髅,听到罗德的名字,就如同听到老天爷的名字,无比尊敬,一幅抛头颅洒热血只求罗德大人看一眼的做派。富贵摸摸小心肝,他左看右看上看下看,罗德就是个糟老头,哪儿都没有值得狂热追捧的颜值啊,那群迷弟迷妹们是为了哪般。
富鬼和其他骷髅表情动作不同,就如同一只鹌鹑掉进了天鹅群,所以瞬间就被眼尖的大头发现了。在罗德大人发现前,大头就将富鬼提到了角落,安排了个在家门口巡街的任务。
巡街的活,闲多事少离家近,每日早上点个卯,其他的时间就是自由活动,富鬼清闲的当着差,时间久了,竟然再也未曾见过罗德大人。富鬼不是傻子,他渐渐发现了自己,和其他骷髅的差异,也明白骷髅大头,将他踢到骨兵团的外围,实际上救了他一命。
这日,富鬼照例巡完街,点了昏黄的油灯,在黄豆大的火焰旁边,整理一天知道的大小事。东家长西家短的杂事,富鬼按照时间顺序,整理了足足一大本。
不要小看这些信息,每一件大事多多少少都会影响到日常的小事。富鬼翻看着,时不时增加些注释,然后从繁杂的事项中抽出关键信息。
“大事不妙啊,百家宗的骨兵,少了近一半。江婶家的酒涨价了,听说是没了便宜的进货渠道。我记得半年前百家宗占了平西城后,江婶有一阵特别高兴,找到了便宜的好货。嗯,现在酒涨了价,没了便宜的进货源”,富鬼敲着桌子,分析道:“花酒槽,钱眉眉的得力心腹,喜爱酿酒。这就说得通了,江婶从花酒槽那进货,一次进货能卖十天,现在进不了货,也就是说十天前进了最后一次货。现在货卖完了,没货进了,也就是说花酒槽十天时间没有酿酒了。为什么他不酿酒了,病了?手受伤了?还是走了?”
“走了?”富鬼念叨着:“十天前就走了。十天前”。
富鬼急忙翻到十天前,那一天平西城里尤其热闹,骨兵从城外猎了几只公鹿、还有大大小小数不清的野味,在中心区域的大广场,举办了个自助晚餐。
凡是骨兵团的骷髅,都可以参加,那一天就好像是过节,热闹的欢呼声响彻云霄,城里的人彻夜不眠,载歌载舞高兴极了。
富鬼因为担心小萝卜头的安全,没有去吃自助餐。因为第二天一切如旧,富鬼也就没放在心上。一切如旧?不对,自己巡街的范围增大了,而且更城里的骨兵变少了。
至少这十天,属于钱眉眉的骨兵团成员,富鬼一个也没有见过。
莫非,钱眉眉带着她的骨兵团,离开了平西城。问题来了,钱眉眉及她的骨兵团,会去哪儿呢?
问题在脑子里求解,屋外传来了热闹的声音。
“老大,快出来,看看谁来啦?”吴生进了屋就喊上了,咋呼呼的往屋里冲。
富鬼赶紧放下笔,草草的将记事本收好,推门走出去,说着:“谁来了,让你小子如此兴奋”。
抬头,富鬼的动作凝固了,张张嘴,大喊出来:“大姐!”
阮碗笑着,挥手打招呼。
富鬼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急跑到阮碗眼前,手舞足蹈:“大姐,真的是你!你怎么在这里,不是,我是说,你怎么又回来了。”
“是我,我回来了”,阮碗手中火光闪过,一行火焰字出现。
“是大姐,真的是大姐。哈哈,快,屋里坐”,富鬼伸出脑袋向门外看一眼,关紧了屋门,平复下激动的情绪,迎着阮碗往屋里坐:“外面人多嘴杂,我们到屋里好好说。”
小萝卜头被安排在房屋四周放风,吴生也想进屋,被何大打发去收拾肥嘟嘟的兔子。吴生憋着嘴,气呼呼的收拾兔子去了。
最后,富鬼、阮碗、何大、阿达进了屋。屋里四面墙不透风,只有头顶开了砖块大的缝隙,月光从缝隙透进来,在地面上画出了月桂的花瓣。
富鬼点亮了油灯,朦胧的灯光铺满了屋子。只见不大的屋里,乱起八糟的杂物占了半个屋子,还有半个屋子摆了张大大的桌子。桌上摆放着各样的骨头器皿,富鬼在骨头器皿里扒拉了一会,找出来三张骨头凳子,摆放在地上,请阮碗、阿达和何大入座。
然后,富鬼又趴在地上,从桌子下面,堆放的密密麻麻的罐子里精准的掏出来一个,捧着放到阮碗手里。
打开盖,罐子里盛放着青翠欲滴的枣,如玉石般可爱的颜色,青枣的香气扑鼻而来,阮碗捡起一颗放进嘴里,是王姆山那颗枣树结的果。
“大姐,自从你没了音信。我们这些在外的探子,都领到了一罐青枣。平日,我们会买些枣,和罐子里的青枣混在一起,带在身上。如果我们中有谁能遇上大姐,就能将枣带给你了。”富鬼解释道:“说来也奇怪,别的枣我们吃不了,这罐里的青枣,我却能吃上一两颗。”
阮碗笑眯眯的点头,抓了一把枣递给富鬼。
“好徒弟,富鬼不能吃青枣了”,阿达严肃的说:“骷髅的夜视能力极强,即使只有微弱的月光,在这样一间屋子里,不需要点灯也能看见。而富鬼点灯灯时候,是摸索了好几次才点亮油灯。我不知道这罐的青枣究竟是什么,但是它的气息,和骷髅自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