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外话:谷雨篇完结了,现在是桑榆的篇幅。
因为桑榆是整本书里最特别的一个存在,所以我想用第一人称来写她。
希望读者宝宝们看了之后不会串戏,第一篇的夏至也是第一人称,这里也是第一人称,但是这个我并不是那个我。
但是每个人可能都有好几个我,不如找一找哪个我才是真的我。
…………
关于我妈死了的这件事情,哪怕是现在我抱着她的骨灰盒,从加拿大带回国内安葬,我都觉得我妈还没死。
飞机窗户外的蓝天特别蓝,白云特别白。
我记得我妈弥留之际的时候忽然清醒了,跟我说等她死了之后,把她的骨灰撒进大海,悄无声息地来也悄无声息地走。
我偏不,我妈这半辈子过得够苦逼了,我要让她风光大葬。
风光到她在天上看着就会脸红。
我爸在飞机场接我,还有我大哥二哥。
从我那两个哥哥在身上就能看出我爸年轻时候的确是挺帅的,不过也的确是挺渣的。
自古美女爱渣男,就是因为有手段他才会渣,就是因为帅他也才会渣,这些好像是相辅相成的。
我在我妈的骨灰盒上盖的不是块黑布或者红布,而是盖了一条限量版的丝巾。
我爸眉头略皱:“这颜色是不是鲜艳了一点?”
“我妈最喜欢这个,我还打算给她换一个骨灰盒,上面都镶满珠宝。”
“你就不怕被人盗墓?”二嫂说。
我还真不怕,若是有人敢盗我妈的墓,我一定会把那人挫骨扬灰。
我爸给我妈选的墓园应该是在锦城最顶级的了,这一片都是私人地方。
我妈独享一个小园子,这里面树木苍翠,鲜花鲜艳,猛一看还以为进了哪个国家园林,美不胜收。
现在只要有钱,陵园也可以是公园。
我爸给我妈安排了这么高规格的墓园,不是因为他良心发现,而是因为他老了。
老了之后就会对以前年轻时候做出的种种的荒唐事感到后悔,估计是怕死后下地狱吧,所以他把我这个忘记了多年的女儿,又天长水远地从国外接回来。
在锦城住过一阵子,不习惯我又回去了,回去之后我发现没了我妈更不习惯,所以这次我又带着我妈回来了。
把我妈骨灰安葬了,烧了一大堆纸扎的房子和一些假的珠宝首饰什么的。
我站在大太阳底下,看着陵园的工作人员给我妈的墓碑上描金漆。
二嫂撅着大肚子帮我撑着伞,我笑盈盈地拒绝了:“我肤白貌美而且晒不黑,二嫂,你顾着你自己吧!”
二嫂的白眼绝对美,堪比风靡岛国的贞子小姐。
走出墓园,太阳渐渐隐去,雷声滚滚好像要下雨了,天气风云万变,刚才还艳阳高照,现在就阴沉沉的了。
我爸跟在我的身后清了清嗓子说:“这次回来就别整天游手好闲的了,明天去江北的分公司报道。”
“我不是二哥那么有服从性,我也不是大哥那么有野心。爸,你把我叫回来是让我享福的,还是让我给你打工的?”
“在你爸被你气死之前,你还不快跑?”感谢二嫂提醒我,我拔脚就跑,溜之大吉。
不过我没开车,墓园在郊区门口连辆出租车都没有。
刚好路边有一辆宾利,我直接拉开门就坐了进去。
很快有人上了车好像是一男一女,男的坐驾驶室,女的坐副驾驶,后座没人,我就顺势躺了下来。
有点困,刚才太阳太大了,晒得我脑袋发晕。
刚好从郊区到市区的这段距离,我可以闭目养神。
不过副驾驶的那个女的实在是太吵了,她一直在跟驾驶室的人讲话。
“伯母的墓碑旁边长了两棵小柳树,这是很好的征兆,说明她会庇佑子女。”
“你还懂这些?”
“最近正在读易经,国学真是博大精深,一小段话都让我揣摩半天。”
一个爱读易经的女人,真的让我忍不住直起身看了她一眼
我只能看到她的后脑勺,黑长直,穿着黑色的蕾丝连衣裙,从背后看还身材挺曼妙的。
我躺下来继续睡觉,顺便两团纸巾塞住耳朵,但完全没有卵用,她的声音还是喋喋不休地钻进了我的耳朵里。
在这么吵的环境里,我居然还是睡着了。
我在加拿大的那段日子,没有一天晚上能睡得着的,睡在和我妈曾经住过的那狭小的房子里,我当然不是害怕,就算我妈哪天忽然出现在我的床前,我也会热情地请她过来跟我一起睡。
但是我一次也没碰到过她,甚至做梦她都没有托梦给我。
不知道她是不是生我的气了,因为到最后我还是没能对卫兰下得了手。
确切地说我已经下了手了,但最后我又心软了。
心软这种事情真的是特别不好,让我失去了自我。
好不容易睡着了,车忽然停下来了,然后我就醒了。
车里没人,我从车里坐起来,看见车外一男一女这搂搂抱抱的,那女人就是刚才那个读易经的女人,趴在男人的怀里就像是一条没有骨头的蛇。
呵,恋爱中的男女。
那个男的有点帅。
不过天底下帅哥多了。
比如说是我遇到了一个差点让我彻底动心的帅哥,南怀瑾。
不过也只是差点而已,因为就在某一刻的某一秒钟,我看到他为他的亡妻流眼泪的那一瞬间,忽然对他失去了所有的兴趣。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