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青春校园>自从我捡到了杀生丸这白富美>182.第一百八十二只狗

这年头吧,夜路走多了就会撞鬼, **当久了难免遭罪, 狗子养杂了必然记不住谁是谁,只觉得眼前欠揍的嘴脸, 都有点脑残二哈的“疯情晕味”。

该隐是谁?

据说那是神之子,血脉高贵。由于不想继承他爹的家业, 竟是转行当起了吸血鬼, 不仅混得风生水起,还留下了一堆野史传奇。

是他,因为太懒,所以发明了交换血液传递“神性”的方法;是他, 因为不婚,所以开创了吸血造鬼绵延“子嗣”的先河。

也是他, 因为“孩子”太多疏于管理,才衍生了无数氏族派系;更是他,因为“皇位”传承手续繁多,才制定了纯血为王的规则。

最要命的是,该隐懒癌入骨,日日咸鱼,完全不愿花时间解决家庭矛盾, 为了让后代少打扰他老人家沉眠,他干脆大手一挥, 定下了纯血只能相爱不能想杀的规矩。

哦?你要打你兄弟姐妹?

诅咒你哦!

纯血种能怎么办?他们也很绝望啊!

万年前的始祖搞事, 万年后的子孙遭灾。该隐浪完了不收拾残局, 纯血种为了维持神性的传递而选择与血亲通婚。

说多了都是泪,通婚只能解决一时,不能解决一世。岁月漫长,难免会有纯血爱上人类……

血族的“神性”在时间的流逝中慢慢被稀释,衍化至今,已是沦落成五个等级。纯血种化作稀有熊猫血,level b成为了血族社会的主流势力。

若是没有掠夺者的介入,血族会一直维持着以纯血种为尊的传统。

可掠夺者不仅介入了,他还发现只要杀死纯血种汲取他们的血液,就能提纯体内的“神性”。于是,他席卷了吸血鬼的沉睡之地,一步一步,竟是魔化了体内的力量。

漆黑的羽翼,巨大的翅膀,浑身缠绕着浓郁的黑暗和死气,完完全全就是神话传说中堕天使的模样!

有繁复的花纹如蛇一般攀附着他的皮肤,将每一寸都染上诅咒的气息。他的身上,爬满了不甘的亡灵;他的道路,充满了无数血腥和腌臜。

玖兰李土的死亡,斩断了他背负的枷锁。在脱离了所有的束缚之后,“玖兰枢”彻底露出了他最狰狞的面孔。

“即使你是所谓的狼人又如何?”他旋转手中的长|枪,抬脚往前跨了一步,在落地的那秒,底下的大地骤然皲裂。

“呵,就算你是……嘛,无论你是谁,对我而言都不重要了。”

“玖兰枢”冷笑出声:“你只是没有神性的低贱货色而已,居然还妄想真正地伤到我吗?只有神才能伤害神,区区一介杂种,呵!”

叶久泽:……

大兄弟,说真的,你打架就打架吧,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废话?!

你有没有神性关我屁事,我只知道你特么在发神经吧?开打前还爱说教,你以为你是唐三藏吗?

而且你到底有没有脑子,就算嘚瑟,有必要把自己的弱点暴露出来吗?你这么蠢,就算我赢了你,

“神?”叶久泽做出吃惊状,“只有神才能伤害神?”

“哦。”迎着对方志在必得的脸,叶久泽高冷至极,“我的确不是神灵,也没有什么神性。但是——”

“究竟是谁给你的自信,觉得我的手头没有对付你的东西!”

坐忘无我的真气犹如蛋壳般包裹住全身,叶久泽冷漠地盯着“玖兰枢”,伸手探入,拿出了那柄到手后从未使用过的大橙武——丛云牙!

当手握住剑柄,当战意席卷全身,当狂风刹那扬起。叶久泽长发如魔,在风中狂舞,衣裙被强悍的风丝鼓吹起来,恍若可怕的杀神。

如有实质的魔气渲染了他的神智,在这一刻,他和丛云牙竟是产生的共鸣!

纯阳本身,就是使剑的门派。剑在人在,剑亡人亡。作为一名纯阳子弟,只要心智不歪,就算跳入魔窟都能保持灵台清明。

丛云牙魔性极强,可它终究只是武器!

而每一把武器,都渴望被强者握在手中厮杀、浴血奋战。即使折断,那也是身为利器最大的荣耀!

“优姬,带着我的狗走,越远越好。”

叶久泽持剑,直接拦住了“玖兰枢”前进的方向:“不要担心我,你如果不跑,才是给我添麻烦。”

优姬点了点头,赤脚跑向金毛身边,掰过他的狗头,想要将他带走。岂料这肥狗过于沉重,不仅拖不动,她还被他拽了个踉跄。

吉尔伽美什抬眼瞅了瞅优姬,再觑了一眼即将开大的叶久泽,顿了顿后,根据自己丰富的被坑经验,选择了最正确的道路——

他抖了抖双下巴,确定优姬抓牢了那波肥肉后,后肢刨了几下地,微微沉下了身体。

下一秒,金毛发挥出了最高时速,犹如离弦之箭般冲了出去。优姬一声尖叫身子一歪,直接倒在了金毛的脊背上。

“啊啊啊——”

少女脸色煞白,用力揪住金毛的皮肉,一路颠簸朝前狂奔。

优姬完全想不到,十年来只坐过旋转木马的自己,有一天居然骑上了一只肥狗。最要命的是,肥狗旋转腾挪,压根不顾及她的感受。

“放我下来!”优姬惨白着脸,被迫绝尘而去。

而就在她的身影消失的下一秒,叶久泽已经提着丛云牙,直接杠上了“玖兰枢”。多亏了曾经与乌尔奇奥拉打生打死的福,面对一位会飞的“天策”,他尚能应付。

紫气全开,气场叠加。从大橙武落下的生太极,威力更甚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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