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小爷我出门在外头,瞅了瞅这大庆的人文风光。
我以为这地方我会过得不甚习惯,未曾想到除了分外思念周笑川以外,我也很喜欢这里。
这地方不似江南水乡的大夏国都,若真的要寻找出一个地方的话,它更像是一个草原之地。
曾经有过一次机会,他同着同学去了草原游玩,见过那一望无际,视线无阻的感觉后,整个人都是一种久违的旷达之情。毕竟,平时生活在钢筋水泥混凝土垒成的建筑里,缺乏那种天然的旷达之情。
所有有时候城市里的人迷失了自我,更愿意寻找一块世外桃源方外之所,将自己整个人投入到自然之中。
小爷我如今便有此感。
信峰跟在贤王身后,陪着王爷在这都城里闲逛。王爷若是能够喜欢这方水土,对于殿下而言,是件难得的喜事。
毕竟王爷曾经在大夏呆了许多年,一时之间必然是多有不适应之处,可信峰见得此时的王爷,那脸上笑意并无任何的勉强之意。
“信峰,若是那日我闲下来了,必然要在这大庆国内好好的游览一番,好好看看这地方的风景。”
“是,王爷。”
“我要是出行啊,谁都不带,带些干粮银钱什么的,一个人走走停停,必然是件十分美好之事。”
“是。”
信峰看着一脸神游天外的自家王爷,想着他家王爷果真是个金枝玉叶的贵人,如此穷游这大庆风情竟也能够让他如此满足神色,不过这也只能够王爷他自己想想罢了,无论如何,这一国王爷怕是何时都不可能是那独自一人出门在外的主。
“不行不行,我不能够一个人出去,怎么能够没有放心将笑川一个人抛下呢!”
信峰看着一脸自责神色的他家王爷,觉得哭笑不得,他如此一个像风一样的人,竟也是被树留住了。
“信峰,你说哥他大婚以后,我能不能去看看笑川?”
小爷我知道如今必须一切听从法王的安排,毕竟如今我若是走错一步,到时候给法王添了麻烦是小,若是让别人抓了我的把柄,用来威胁法王的话,那可就是件了不得的事了。
小爷我虽然不懂这许多弯弯绕绕,可我终知晓一事:不可给别人添麻烦。未曾想到,老爹教的这一规则与我而言竟是金科玉律。
“王爷,你想去吗?”
不答反问。信峰觉得他家王爷如今比之一开始多有收敛,虽然殿下说要瞒着王爷,可信峰觉得他家王爷怕是知晓了什么。
“想啊,可我不能害了他。”
小爷我恨不得一下子飞奔至周笑川的身边,向他诉说这些日子的思念之情。可我不可如此为之。
周笑川如今被大夏王上放逐之人,周家满门忠烈,不能够因我一人再有损毁,如今这块忠烈招牌,我也好,周笑川也罢都没有任何的资格去将污水泼到其上。
那是周家列祖列宗,用献血换来的。
投敌叛国的罪名不该是周家的结局,小爷我无论如何也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周笑川身上,绝不!
我在大庆好好待着,可以稳固法王那颗心,让他好好的为着自己谋划一番。
我在大庆护好自己,便能够阻止周笑川成了那脱缰之马。
小爷我不傻,自然知晓这等危机时刻,我要做的唯一一件事便是不拖他们后退,不让他们有任何的后顾之忧。
“王爷,会好的。”
信峰觉得收敛的王爷,有种让人动容的力量。他家的王爷虽然说是不谙人心险恶,过于美好人性,可信峰觉得,即便是王爷不是局中之人,亦是个聪慧之主。
他身上有看透人心的大智慧(并不)。
(系统:哎呦我去,我终于发现这篇文里主角的金手指了!
无陌:不是本大师这个男主好友帮忙开的金手指吗?
何彦欢:金手指?那是什么玩意?可以吃的吗?
系统:……
系统:无赖你觉不觉得自己是个行走的致盲机器,你所到之处,寸草不生,他们竟都被你那单薄的小身板给骗了。
何彦欢:这不是主角的基本要素吗?
系统:你走开。)
小爷我瞅着前方有一铺子,像是我要的那样,便踏了进去。
小爷我想过,是,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没有爱情,也活的好好的。这不是什么爱情至上的时代,能够活着,对他们来说就是最重要的事情,为了能够这样,活的不那么苟延残喘,不成人样,法王才会想要跟着国师的长女成亲。
没有爱情,他们的婚姻里还有责任,利益。对家族的责任,对天下的责任,对彼此双方的利益负责,他们以后就是互相扶持的彼此了。是,由着荷尔蒙分泌出来的爱意会让两个人在一起,但利益同样可以做到这一点,或许会更加牢靠也说不定。
但是,这依然需要磨合。
这磨合的过程中,若是没有以爱之名的润滑剂,该有多难熬。
小爷我不想看着对我如此上心的兄长在这场政治联姻中,疲惫不堪,伤痕累累。
所以,若是他们其中任何一个人,抱着一丝丝的好感,哪怕只是一点点,也足够他们不那么艰难的撑过那段难熬的时光里。
小爷我如今就是那个卑鄙的人,我在算计那位未曾蒙面的嫂嫂的好感。
有人说过,女人都是视觉动物,同是她们也是感性的。他们对着生活中的一点点事情,即便不起眼,依然可以感动到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