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完科比,林辉不得不被布利斯拉着进了医务室,检查有可能出问题的脑子。检查结果自然是再好不过了。
“就跟你说嘛,布利斯,我自己的身体我还不知道吗?”
林辉拍了拍布利斯的肩膀,不再理会他的反应,自顾自地走了。他要去更衣室换衣服,然后快点回家。回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好好消化一下穿越这件事。
布利斯对于林辉的突然变化,却是百思不得其解。林辉走了他也没跟上去,只见他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
匆匆换好衣服,然后匆匆离开。
湖人和爵士的比赛是晚上进行的,林辉随着散场的球迷走出球馆。外面灯光闪烁,车水马龙,好不热闹。
公交什么的,林辉是挤不上去了,索性就步行回家。第一次漫步在美国的街头,林辉也是有点听开心自在的。哥也是出过国的人了!
然而,好景不长。林辉突然发现时不时地有人向他看来,还有人竟然在靠近。偷眼一看,有妹子,也有汉子。
以前林辉就听说了,美国的晚上最后别出门,这可是合法持枪的国度,抢劫什么的再正常不过了。
林辉赶紧撒丫子就跑。要是被那个盯着他的猛男逮住了,他以后的人生就真的是索然无味,成了炮灰一样的人生了。穿越一次不容易,可得好好活啊。
事实是怎样,林辉是不得而知了,他只知道以后绝对不走夜路了,实在是太危险了。
跑回到盐湖城公园小区的家中,林辉已经累得不要不要的了。
回到了自己家,林辉也终于可以好好消化消化,可以好好捋一捋原身详细的信息了。
原身的英文全名叫詹姆斯-林-史密斯,中文名也是叫林辉,今年十七岁,还是个高中生。
“詹姆斯?嗯,其实还是挺霸气的。”
林辉也没什么不满,以后就这么凑合着用吧。不过,他还是喜欢自己原来的名字,林辉。做人不能忘本,这是中华文明五六千年的文化传统。
从镜子里,林辉看到了一个稚嫩的华裔男孩。肤色偏白,介于黄种人和白种人之间。长相应该是属于世界范围内公认的帅哥类型。
林辉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脸蛋,
“上天真是待我不薄啊。”
上辈子没人要,这辈子可是要全世界男女老少通吃的节奏。这辈子林辉可是个混血儿,难怪他自己都觉得自己的皮肤不全是白人的样儿,总有那么点自己熟悉的黄,皮肤很是细腻,根本不像外国佬那样毛孔粗大,吓死个人。只是现在自己才一七五的身高,在长人林立的北美,还真是个矮子啊。泡个妞都难,出门只有被泡的份。还好他才只有十七,应该还有时间成长。不然真是白瞎了这脸了。
上厕所的时候,林辉也是如他所料地仔仔细细地观察了一番自己的男儿本色。之后,林辉吹着口哨出来。结果显而易见,他很是满意。
他家是个单亲家庭,老爸是个华人,纯正的华人,名叫林玉成。在一家酒店上班,至于是大老板、大厨亦或者是端盘子的,林辉自己从小到大都没关心过。
不过,从他家住的高档小区的房子来看,肯定家里条件不算差。只是不知道这房子是租的还是买的。
很快,林辉的脑海中也浮现出这个便宜老爸的样子,中年人,是有点帅。难怪能生出这么帅气的儿子。
慢慢的,林辉了解到了这个家的情况。父子俩的关系似乎不是很好。好像就因为林从小到大都没有个妈。林辉的妈妈是死是活,他一直都不知道。名字叫什么,也不知道,唯一知道的就是,她是个女的。
最最关键的是,连老爸林玉成自己都也不知道他对象是谁。
老妈是谁,这真的是这个家十几年来的最大难题了。
“反正她肯定是个外国人。”
做过亲自鉴定以后,林玉成面对儿子林辉的疑问时如是说。
至于为什么林辉的名字里有史密斯这个姓,老爸林玉成解释过了。“那是在门口垃圾堆捡起你的时候,你襁褓里的卡片上写的。”
也就是“詹姆斯-林-史密斯”
就因为一个女人,一个从未出现的女人,父子俩的关系一直冷冰冰的。
现在,生活里突然多了个便宜老爸,对于上辈子无牵无挂的林辉来说,其实心里还是有点慌的。
当然了,他自己是很满足的。只是,从未有过亲情的他不知道见到老爸的时候,该怎么面对罢了。
思来想去也不知道怎么办,林辉索性就不想了,就跟前世上学时一样,不想学英语,不想学就干脆不学,抛到一边去,总有一天自然而然就会了。就像现在一样,林同学没学过英语,不也是照样跟洋鬼子们彪洋文吗?
林辉了解了自己的新身份,身体跟灵魂也是契合得差不多了。还不错的身体,学霸的大脑,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了。原身原来也是喜欢篮球的,这更让林辉坚定了走上篮球运动之路的决心。
林辉穿越到了这里的时候,第一个接触的就是篮球。他自己上辈子本来就是职业选手,这辈子有系统在手,怎么着也得当个的大球星吧?
看看人气系统里面还处于“初级球童”的等级,林辉都有点嫌弃了。前世好歹他也是个职业运动员了,好歹你系统也给多提升点等级嘛。不过,林辉还是挺自信的,他觉得:
“凭借我几十年的球龄,丰富的职业篮球经验,再努力锻炼一个月,说不定能赶上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