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青春校园>清心游>番外——四阿哥 一
几口便拆下去的饭菜,真是急坏了。佟娘娘去了,主子伤心,本来守着孝吃食上就素淡,可现在,每日进食的量更是益发的少,却仍然照旧的读书习练骑射,从不懈怠,这身子眼看着一日一日的消瘦下来,作为贴身侍候的人,高无庸急得团团转,却偏一点法子没有。

于是,四阿哥到底病倒了。

以前主子病了,佟娘娘总会每日差人来看好几回,现在,佟娘娘没了,主子病了,德主子虽也差人来,却并不如佟主子的人跑得那样勤。这人呀,都怕比较,这一比,高无庸便忍不住替自己主子伤心。

好在,皇上来看过后,主子的病很快养好了,不久,皇上还带着主子与太子爷出宫了。

佟额娘逝后第一次出宫的事儿,多年后的四阿哥再想起来,仍然历历在目,第一次见到那个女子时,她还只是个娃娃。

是的,一个软呼呼,白嫩嫩,让人见了就想咬一口的小娃娃。

这个小娃娃很奇怪,她似乎不太喜欢太子,却喜欢他。

这一点,让即使明知自己应该事事让着太子的四阿哥仍然心喜不已。好在,太子似乎也不大在意,皇父也开了口,因此,四阿哥便把那个小娃娃抱在了怀里,只是,这一抱,他却再不想放下。

黑黑的眼珠子仿如浸在水里的稀世黑珍珠,当她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看着他时,那模样,总让四阿哥想起自己养的小狗。说话软糯却吐字清楚,小声儿甜甜的,却并不让人腻烦。她香香的,小小的,绵乎乎的,抱在怀里,又轻又软,皮肤白嫩细腻,吹弹哥破,四阿哥总担心自己用力大了伤着她,当他因为抱得太久,胳膊有些累了时,她还知道搂着他的脖子减轻他的负担,小身子紧贴在他身上,让他的心一阵紧缩后又一阵说不清楚的温暖与悸动,六岁后,他便很少与人这样亲昵过。其实,四岁前的事,四阿哥全都不记得了,而四岁后学规矩,六岁又移到阿哥所,他与佟额娘也难有这样的亲昵,更不用说旁人了。

抱着小娃娃,四阿哥觉得很满足,不只怀里,便是心里,也觉得极其温暖熨贴,小娃娃奶声奶气,却一本正经地和他说话,让四阿哥打心底里涌上许多的喜欢,这喜欢,胜于笔墨纸砚;胜于见到阿玛赏他的名驹;这喜欢,让四阿哥想把小娃娃抱回宫去,日日听她说话,教她认字,和她分享他的一切。

小娃娃很小,可是,却极聪明,她把大人的话记得牢牢了,转用了来叮嘱他,要他平日要荤素搭着吃,多吃,最后,还叮嘱他以后要天天喝牛奶。

牛奶!

四阿哥的嘴角不着痕迹的抽了抽,皇宫里的人,都喝人奶,谁喝牛奶?那个能喝吗?

能喝吗?

小娃娃恼了,说道:小牛犊长得壮,全凭牛奶,又絮絮叨叨教他怎么煮牛奶能去腥味儿。

市井里不是总给疼爱又不易得来的儿孙取个贱名儿,以期盼儿孙好养活?

也许,贱物也养人?

要不,回宫后试试!

临分别时,小娃娃送了他一只小兔子。四阿哥知道,这是她很喜欢的,也是因为这只小兔子,才有了今儿的相伴,四阿哥想了想,把自己最喜欢的小玉马送给了小娃娃,那小玉马,是小时候佟额娘给他的,他打小便带在身边。

拜小娃娃所赐,回宫后,皇阿玛更关心他了,狠罚了一些因为佟额娘去世便看低他的奴才。四阿哥的日子便又回复了几分往日的旧模样。

那只小兔子,四阿哥藏在了枕边的一个箱子里,在守孝的三年里,总能带给他一些不明来由的温暖与慰藉。

只是,之后多年,四阿哥再不曾见过那个小娃娃,是了,小娃娃的闺名是玉儿。

如珠如宝,如玉似璧。

玉儿。

这名字,四阿哥含在嘴里,却再不曾出口。女子的闺名,除了家人,夫婿,亲近人,并不轻易告诉别人。四阿哥想,也许,以后,他便要如别人一样唤她伊拉哩氏……

手上这已陈旧黯淡了的小兔子,如同那曾有的温暖,淡出了他的世界,四阿哥难得地有了一丝伤感的怀念。

“爷,这天冷风凉,您披件儿衣裳。”

乌喇那拉氏温柔的叮嘱后,一件外裳落在肩上。四阿哥轻轻拍了拍妻子的手,把小兔子扔到一边的箱子里,“这都是我幼年的玩物,都封存起来吧。”

“是。”

吩咐罢了,四阿哥再不操心,这些,都是妻子该打理的,是她的责任,他的心神已经转到了这些日子官员任免的差事上——明儿,还须得再去请教请教太子爷。

四阿哥很忙,一直忙,打六岁开始,他就没不忙的时候,以前忙读书,后来进了朝堂后要帮着太子爷,跟一帮面上恭谨实则老奸巨滑的官员们斗心眼子。

刚开始,四阿哥没少吃亏,明亏也是亏,暗亏也是亏,吃亏,从来不是四阿哥愿意干的事儿,因此,四阿哥把精力全用到了朝事上。

妻妾?

妻子是用来管家的,妾是用来放松精神的,一句话,女人,是用来传宗接代的。

别的,还有什么用?

四阿哥很累,要把一帮脸厚心黑的朝堂官员踩在脚下,有时,你得比他们脸还厚,心还黑。

四阿哥看着朝中官员对着皇父歌功颂德,犯了错不改,下次还犯,气得不行,可是,皇父说,难得糊涂,有时候,上面儿人得学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可太较真儿,朝堂上的官员不是圣人,不能过于苛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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