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山兔本来就比家养的肉兔要来的好吃,肉更有嚼劲也更甘甜,所以李牧做兔子不准备大费周章折腾,就选了最常见也最好吃的做法,爆炒香辣兔!
处理完的兔肉洗净切块,然后倒入拌好的豆瓣酱食盐等佐料搅拌均匀腌制入味,又弄了些大红的野山椒和青椒大蒜准备好,就做完了所有准备。
点了火,锅烧热后,倒油烧热,直接上野葱小火煸香,出了味就把腌制好的兔肉倒进去大火翻炒。
兔肉快熟的时候再放入花椒、大红野山椒、大蒜进去爆炒。
这做法有几分粗鲁简陋,一是没条件,二则是这最简单粗暴的家常菜做法味道绝对不会差!
就李牧的经验来看,这简单的做法做出来的东西,甚至是比好多一口下去满嘴佐料的大厨之作,更加令人回味无穷。
一番折腾下来,起锅的时候说不上香传千里,反正是把李牧馋的厉害。
又炒了白菜和仲修远剥的新鲜竹笋后,李牧就张罗着开饭了。
鸿叔从门外头进来的时候,李牧正把手里头的兔肉放在桌上。
“来得正好,我正准备去叫您。”李牧道,仲修远还有允儿两个人都已经坐在了桌子旁边,嗅着空气中那香味,两人是早已经频频咽起了口水。
鸿叔进屋之后四处张望,问道:“你那兔子呢?”
回头去厨房拿碗筷的李牧停下脚步。
鸿叔脸色微微有些发红,带着几分兴奋,“我刚刚去村里头给你问了,你那兔子弄到山下去卖,少说也得卖个七、八百文钱。”
说起这事,鸿叔脸上都放着光。
山里头攒点钱不容易,又是这样战火不断的年头,半两银子可不少了。
换作平日里这兔子大概也卖不到这么贵,但如今战火连天少开荤腥,稍微有点钱的人那日子过的可就难受了,有钱都吃不到好东西。
要是给抬抬价,说不定还能卖贵点。
“卖?”李牧黑眸转动,看向桌上冒着烟的盆子。
“在哪儿?我下午就给你拿下山去卖,买家我都打听好了。”鸿叔倒是一门心思的对李牧好。
李牧抬手,指向桌上冒着烟的盆子,“鸿叔,您吃吗?”
鸿叔一愣,随即大跨步来到桌前,看见盆子中那香辣兔,先是情不自禁地咽了咽口水,随即一张脸瞬间涨红!
“哎哟!你、你……”鸿叔回头指着李牧,你了半天也没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我记得您还有点酒?”李牧也跟着咽了咽口水。
既然要开荤,那就吃个舒坦。
鸿叔情不自禁又咽了咽口水,但面上还是绷着,“你这小子就不懂得存点钱吗?前头才浪费了好几两银子这会儿又……”
鸿叔指着李牧想骂,但眼神瞥过那香辣兔后口水却不禁又流了出来,他可不比李牧馋得轻。
“我去拿碗。”李牧进了厨房。
鸿叔在门口徘徊了一会儿,终还是没忍住馋,小跑着回了自己家,把自己藏着的那小半坛酒给搬了出来。
酒并不是什么好酒,这地儿也找不着好酒,虽然掺了水但胜在还算解了馋。
酒上桌,四人围坐桌旁,一个个的伸长了手脖子,就等着李牧一声令下。
“吃吧。”李牧面上揣着淡定,话音落下,筷子却已经第一个伸了出去。
大红的老山椒大瓣蒜和着些青椒炒出来的香辣兔带着一种朴实的味道,一块兔肉下去,李牧整个人全身的寒毛都开始竖立,爽滑酥嫩香辣微麻的口感让李牧忍不住轻轻长叹一声。
鸿叔动作也快,咀嚼着嘴里质地细腻的兔肉,老脸上尽是一幅享受的表情,早已经没有了之前的微怒。
仲修远倒是比他倆要淡定些,两人都动了筷子后他才动筷选了块不大不小的兔肉,放入口中。
仲修远为将十年,即使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军营,但皇帝老儿置办的庆功宴他吃过不少。
可如今比来,那些山珍海味却都要比这香辣兔差了几分,那些东西经由大厨之手可以说是色香味俱全。
李牧做的这野山兔糙,没那么讲究,用的佐料也比不上那些大厨精致,就是这样简单的爆炒香辣山兔,那滋味儿里头的鲜香麻辣,却是样样都让味蕾舒爽无比。
来回咀嚼的数次,那味儿就更足了,特别是麻辣的味道,简直能叫人爽出一身汗来。
等仲修远回过劲来时,他已经再一次伸出了筷子。
两块兔肉配上一口酒,那滋味儿,啧啧,简直绝了!
唯一可怜的大概就是允儿了,他吃不了多辣,所以兔肉都是用开水洗了才吃的,不过即使是如此他还是吃得津津有味。
味道十足的香辣兔,再佐上一个清炒白菜一个清炒鲜笋,一顿饭下来四人都吃的面红耳赤,餍足无比。
这边,四人大饱口福,另外一边却是有人食不知味。
张舒兰站在门口伸长脖子张望了一圈,依旧没有看到自己的儿子之后进了屋,一进屋见自己的儿媳妇和孙女已经端着碗在吃饭,顿时火不打一处来。
“就知道吃!”张舒兰一巴掌拍在桌上,把桌上的菜碗都掀翻了,流了一桌子汤水。
张舒兰的儿媳妇李晓萱看了她一眼,继续吃饭。
张舒兰肚子里本来就有火,这下更加火冒三丈,指着李晓萱就骂道:“整天就知道吃,你男人没回来你没看见啊!也不知道着急。”
李晓萱不算漂亮,但一身温柔的气质,在村里也算是个出众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