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都市现代>只报仇不伸冤>依旧会爱你(2)

我是阿九。

我是阿九,属于一个杀人合法的组织,别人管我们叫特工。从通过考验的那一天开始,我就是阿九。

从记事开始,我和很多小孩子就生活在一起。看管我们的负责人是一个面目丑陋的女人,其他人称呼她阿月。阿月有一双大眼睛,小鼻子,小嘴巴,皮肤是白色的,里面泛着血色的红。她总是冷冰冰地称呼我们为幸运儿,讽刺地告诉我们,将来我们会变得和她一样丑。

在那个组织里,我和其他幸运儿之间是朋友也是敌人。阿月说有些任务必须我们几人合作才能完成,但是接到任务的前提是我们干掉其他人自己活下来。组织里给的一切资源都是限量的,想均分根本不可能。我们要拿着考核的绩点去换,或者直接干掉获得物资的人。

大约是在八岁的时候,我记不清自己的年龄了。那时候我接到了第一个任务,按照阿月的吩咐,换上破烂的衣服等在垃圾桶旁边,去接触一个男孩子,并拿到他脖子上的项链。时间,是半年。

我缩在垃圾桶旁等了三天三夜,等到快饿昏的时候,有一个穿着皮鞋的男人走了过来,递给我一瓶牛奶。

“喝吧,”他说,“还是温热的。”

我有些害怕地抬起头,一眼看到了远处停着的汽车里,一个好奇的男孩趴在玻璃上看着我。那正是他,我的任务对象。

于是我夺过牛奶瓶,飞快地逃走了。牛奶很好喝 ,是我喝过最好喝的牛奶。

以后的每一天,我都会从贫民窟里走两公里的路等在那个垃圾桶旁边,那辆汽车总会准时路过,穿着皮鞋的男人停下来给我一些吃的。有时候是牛奶,有时候是饼干。男孩总是趴在玻璃上好奇地看着,大眼睛一动不动地,不下车,也不说话。

终于,三个星期后,穿着皮鞋的男人十分小心地问我愿不愿意到他家里和他的儿子作伴,他很怕我会拒绝,事实上我按照阿月的教导犹豫了一会儿,再抬头看了看男孩的脸,这才同意了。

男孩的家很大,门口守着端着枪的黑衣人,那人叫我别怕。我怎么会怕呢?这些东西,阿月早就教过我们了。

男孩长得很丑,比阿月还丑。我不敢看他的脸,只记得他脖子上有一颗褐色的痣。鎏金的项链就挂在纤细的脖子里,在那颗痣上晃来晃去。他似乎是生病了,不会说话也不喜欢和人接触,所以经常要去看医生。穿着皮鞋的男人每天都有许多事要忙,却每次都会亲自带他去医院。

深夜的大宅子里空空荡荡的,我夜里总是睡不安稳,常常提防着同伴们的偷袭。那个男孩似乎也是这样,我不知道他在怕什么,小小的一个抱着枕头缩在墙角,一双大眼睛一动不动地望着天花板,就像死了一样。他不准我告诉那个男人,我自然也不会那么做,两个人一起抱着枕头坐在沙发上等着天亮。

我有很多方法拿到他的项链,却不能保证在这么多人的看守下平安离开他们家。我知道,自己还太弱小了。而且阿月告诉我们,我们从来都不该和任务目标起正面冲突。好在,机会终于来了,直到半年后的一天,他们正准备去医院,穿着皮鞋的男人突然被手下叫住了,似乎有什么急事发生。

“我陪他去医院吧,”我主动站了出来,“我们已经很熟悉了,我会照顾他的。”

男人有些犹豫地看向那个男孩,在我殷切的注目下,男孩点了下头。

那个时候,他大概是信任我的吧。可惜了,这只是任务。车子再次停在那个垃圾桶旁边,我们俩趴在车窗上看着窗外的积雪。然后我抢了他的项链,打开门跑掉了。我没命地跑到巷子里,听见他第一次开口拦着司机不要对我开枪。

那天,大概是什么节日吧,往日冷清的巷子里都有了些欢声笑语。接应我的人并没有出现,好像这个世界都把我遗忘了。

从贫民街到基地的路很长,我是一步步走回去的,大雪下了厚厚一层,有脚腕那么深。尽管是不停地赶路,回到基地也已经是两天后了。阿月坐在大厅里,穿着一身血色的衣服,不停往嘴里一种叫做酒的东西。

“回来了。”她抬眼懒懒看了我一眼。

“是。”我低头双手恭敬地将项链送上。

“你知道么,”阿月没有接,自顾自地笑着,笑得花枝乱颤,眼泪都流了出来,“情之一字,沾染不得。”

我听不懂她在说什么,阿月也没有跟我解释,她穿着黑色的高跟鞋,踩着地板上发出有节奏的响声,起身离开了。手中的项链被她扫落在地,项链被摔坏了,两瓣从中间裂开,我走过去捡起来,发现里面藏着的是阿月的照片。

情之一字,沾染不得。这样奇怪的话,不像是阿月嘴里说的。我觉得,她大概是病了。

好在阿月很快恢复了原来的状态,每天都加紧训练我们,忙碌的生活使我再没有机会考虑那么多。直到,再次遇见他——那个男孩。

他似乎换了一张脸,这对我没有任何影响,我从来都不会注意他的脸。不过,他现在没那么丑了,也一点不像阿月了。

那时候我已经是阿九了,在人来人往的宴会上,作为一名普通的服务员。宴会上人来人往,穿着华丽的衣服,真真假假地笑着。他大概是不同的,虽然穿着黑色的西装,但是却和整个宴会格格不入。他不笑,也不说话,却没有人注意他,除了我。

从他身上,我嗅到了同类的气息。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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