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都市现代>巅峰医手>第二百一十四章 不俗的字

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先师孔子也讲,得天下英才而教之,是挺幸福的事情。

秦书同一身的本事,说实在的,要真带进棺材可惜了。他每年从全国各大院校招收一两个研究生,虽然没有谁能当他的徒弟,但收徒弟的心还是有的,许多年了,没遇到可心的弟子,是件挺可惜,挺无奈的事。

眼前的王小峰看上去不怎么样,又说自己是农民,对艺术没什么天赋和造诣,但他觉着,说不定是块可以雕琢的璞玉。

“会写字吗?”秦书同问王小峰。

“写字?”王小峰似乎猜到了秦书同的用意,所以没谦虚,道,“字我是会写几个的。”

“写几个字瞅瞅?”秦书同玩笑着道,“吃人嘴短,这句老话一点没错。”

秦书同领着王小峰进书房,要么说人家是著名的艺术家,人家的书房那叫一个典雅别致,书案占据了书房三分之一的地儿,纯金丝楠木做成的,木里条纹分外惹眼。他铺开上好的宣纸,亲自研墨。

王小峰会写几个字,不是说他会写字,好歹当年考北大的尖子生,怎么可能不会写字。他说的会写几个字,是多少能写点书法。书法这东西不单讲毅力更讲悟性,王小峰家农村的,小时候没多少钱,也没几本课外书,更不会参加各种才艺班,可他对写字比较感兴趣。

小小年纪的王小峰心里有个想法,如果追求女孩子,手里没个绝活,没个拿得出手的才艺,那可是很丢脸的事。有的人用歌喉俘获女生的心,有的弹吉他让女生倾倒,有的吹笛子,有的打篮球,反正男孩子总得精通点东西。王小峰就写字,写得字相当漂亮,参加全国中学生书法大赛,得过一等奖。

沉心静气,把袖子挽起来,手从笔筒里拿出毛笔,蘸墨的同时,在想写什么字。

秦书同见王小峰拿笔的姿势和眼睛里透出的自信,周身散发的那种书生气和锐气,恍然觉着王小峰似乎是驰骋战场的年轻将帅,当真可以于万马千军中取敌将首级。写字讲究的气势,王小峰起码气势足够。

当年秦书同学书的时候,年轻气盛,便有单枪匹马冲入敌营叫阵的少年志气,他那时候觉着人活在世上,必然要做壮士英雄豪杰,管他面前站着的是王侯还是将相,都给斩落马下。凭着一股初生牛犊的天不怕地不怕的孤傲,生生的在书坛上小试身手,赢了不少的赞许。

不过年轻的秦书同最缺的沉稳,竟然在王小峰身上有。

对王小峰接下来的表演,秦书同竟有小小的期待。

“你就随便写几个字,别有压力,反正你再怎么写,也写不过我。”秦书同说了句大实话,别说王小峰写不过他,当今世界,能在书法上胜过他的,恐怕不超过一巴掌人。

王小峰没有笑,这次写字和以前不同,能不能从秦书同这里讨得雕刻秘法,全靠这几个字。他抬头瞅了眼书房,见墙壁上挂着两幅字,一副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另一幅是“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便是这两幅字了。

王小峰蘸好墨,落笔到宣纸上。行云流水的行书,不是谁都能写,狂放不羁的草书,也不是谁都可挥毫泼墨,王小峰不写行书也不写草书,工工整整的写楷书。他小时候,家里有些泛黄的字帖,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淘换的,他便照着写,今天写一本,明天再换一本,写着写着,不自觉的融合了多家的书法优点,他加入自己的体悟领会,竟写出了自己的一点特点。

当傻子的四年里,除了采草药,除了修炼,王小峰会用树枝在地上写字,写着玩,高兴了写,不高兴也写,写着写着,字里边就有了意思,有了自己的味道。

秦书同在王小峰落笔写出“天”字的时候,心头猛地一颤,字里藏着机锋,藏着力道,字不能用漂亮形容,得用劲厉形容。

字写得好坏,写得美丑,不在乎时间用多用少,而关乎用心。王小峰的两幅字写完,额头上布满汗珠。

把笔放下,王小峰感觉像是打了一场打仗,索性最后的结果还算满意。

“请指正。”王小峰客气的道,他看到秦书同眼里闪着的光芒,知道有戏。

秦书同没有掩饰自己的激动,把每个字都仔细看了,年纪轻轻书法造诣竟然如此之高,果真是小瞧他了。他再看字,似乎觉着有些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在哪里呢?是了,是在几年前的某个中学生大赛上,当年就有一幅字让他很是激动了一段时间,他想过收那写字的人当徒弟。

不过后来终究没能成行,秦书同和那个中学生的缘分不到。

对此,秦书同深以为憾了两个月。

“你的字……”秦书同做出评价,“犀利。”

“谢谢。”王小峰没有掩饰自己的激动,能得到书法大家的赞同,那绝对是件值得骄傲的事,自己肯持之以恒联系书法,说不定能做出一番成就,成为书法大家。他心里飘飘然的想,毕竟年轻,忍不住道,“我上高中的时候,参加过全国中学生书法大赛,我拔得头筹,有个书法大师准备收我为徒呢。”

秦书同眼睛冒出精光,略显激动的问:“那是什么时候的事?”

“六年前吧,二零一零年?”王小峰算了算,“对,是二零一零年,只可惜呀,因为种种原因,我没能成为大师的徒弟。”

王小峰觉着蛮可惜的,如果当时成了大师的徒弟,六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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