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主難多陀手下竟然有步卒四千,当真是大大出乎马铮意料。
要知道大月氏统治者骨子里那种游牧民族基因并没有彻底的消失,自家部落的重要性往往是驾临在整个部落集团之上,通俗的说就是各自为政。
所以能够在荷姆城中安营扎寨的军队,那就不是大月氏的军队,而是真正属于難多陀,或者说是難多陀所在部落的武装力量,也就是私军。
也就是这种游牧性质的部落联盟,豢养私兵的情况才会如此严峻,要在帝国里,怕得到封疆裂土的异姓王爷,麾下才有这个级数的私兵。
譬如马家,就有玄甲铁骑五千,但也仅仅只是五千之数,帝国在整个西北边境陈兵十万,名义上归马家掌控,但骨子里仍旧姓刘,而不是姓马。
容纳四千人兵将的营地,小不了。
马铮眼前的这个营地,几乎将荷姆城大半个南城都占去,除开吃喝拉撒的营房外,还有马厩、校场等必须有的设施,加上够资格的将官宅邸,林林种种下来占地不少,至于战力嘛,从马铮可以一路平安无事的走到军营大门口,就可见一斑。
好在守卫没让马铮走进营门,否则指不定马铮会干出什么事情。
遭到两个守卫呵斥的马铮也不生气,嘻嘻笑着将手里的糖葫芦串儿咬下一颗,还冲着守卫做鬼脸。
之所以马铮敢如此肆无忌惮,那是因为马召并没有在他身边,又换过一身普通衣裳,凭他那张稚气未脱的脸蛋儿,倒是让人难以联想到马铮的真实身份,当成附近调皮的半大孩子。
“呸,真难吃!”
转回小巷里跟马召回合,将口中咀嚼成烂泥却仍旧难以下咽的糖葫芦啐在脚边,马铮道:
“稀松的很,若大月氏部落武装力量都是这种水平,一个桩字营就能将其踏平,估计连伤亡都大不起来。”
通过刚才的观察,马铮可以肯定,難多陀这支私军战斗力有限的很,士兵无论是身体素质还是战斗素养,都无法跟帝国边军相提并论,他甚至看到昨日在路上碰见过的那个伍长,照旧是顶着黑眼圈,脚步虚浮、身形摇晃。
“早完早了,咱们在附近找个客栈,晚上我去他们将官宅邸那边转转,说不定能摸来两个哨位脑袋。”
马铮暗暗下了决心,招呼马召去附近寻客栈,须的是越近越好,且只能要底楼靠近围墙合或者偏门的房间,这样夜间才能方便进出。
符合这两个要求的客栈倒也不少,就是价格贵些,为完成任务,马铮也是咬着牙掏钱包,心中安慰自己,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
如果不是因为一件意外的事情,晚上马铮肯定趁着月黑风高,去摸人家難多陀私军里高级将领的脑袋,也幸亏他没去的成,才知道事情并非如他想象的那般简单。
马铮两人入住的客栈,比起昨夜里对付一宿的那家,最少高出两个档次来,过夜费从三十文涨到一百五十文,这还是马铮装可怜外加卖萌才从掌柜口中硬生生砍去五十文。
寻常出门的人是不舍得住这种客栈,而小商贾精打细算更不可能。
唯有那种行走江湖,家底又厚的江湖人,才不会在意区区一两百文的开销。故而这个客栈里,十个住客就有七个是提刀拿剑的江湖人。
客栈临街惯常是酒肆,一方面可以接纳零散食客,一方面也是为方便住客,马铮不想节外生枝,就在客栈酒肆里对付,殊不料饭才吃到一半,街上蹄声如雷,转眼就有甲兵,将客栈前后门都堵的水泄不通。
马铮放下筷子,不动声色将半个身子藏在马召影子当中,他看到了弩弓。
游牧民擅骑射不假,但弩弓这东西技术含量极高,在帝国的刻意控制下,境外很难的一见,哪怕就是有富贵人家弄些个位数的弩弓,也只有家丁护院里最精锐的,才有资格带上。
荷姆城纵然富裕,可整整两排弓弩手养起来怕也会让難多陀肉疼。更何况这些弩手还是机动型,屁股下安安静静的战马一看就是训练有素,不输精锐轻骑,或者说这些弩手本就是精锐轻骑。
五十多个弩手射住阵脚,雪亮的弩矢透过门窗将酒肆里所有人纳入射程,更有盔甲齐具、刀枪铮亮的步卒,直往酒肆大门围拢,领头的一人头盔上插着鸢尾,竟然是个军候。
栗色长发自头盔缝隙里耷拉出来,一双深褐色眸子来回扫视着桌边客人,当经过马召时,瞳孔明显收缩,好在很快视线就挪开,最终停留在靠近二楼楼梯处的一桌客人身上。
传自帝国的八仙桌,被截短桌腿变得富有异域风情,围坐在这方桌旁的,是四男两女。
要说这六位食客本来并不惹眼,直到那军候手中弯刀出鞘,刀尖直指那六人,开口道:“拿下,死活不论。”
客栈掌柜才将将走出柜台,打算去跟军候寒暄,陡然听到这命令,肥胖的身躯便像是长出翅膀的蝉,飞也似的钻回柜台里面,两块大木板翻起,娴熟的将他肥胖身躯遮蔽,当起缩头乌龟。
穿梭大堂的活计就没有掌柜这种待遇,却也知道挪向靠里的墙壁,双手抱头蹲下,以免被官兵殃及,他们大多是荷姆城本地人,只要不是犯法,等事情过去不过就是多出一些谈资而已。
马铮眼神扫过那桌六人,其中四个男人皆是人到中年,唇上蓄须,衣着打扮皆是普通,唯有靠在桌边的四把长刀可堪一看。
倒是坐在靠墙那边的两个女子,看似一对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