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松看着眼前这个十七岁的少女,愣了大约半秒钟,就只这么半秒,那该死的大金牙就看不下去了,赶紧嚷嚷道:“我们都是良民,从来不偷东西,这小子从就小又傻又莽撞,就是运气好!您看他可是和他的食人魔朋友一起摸进来的,您见过哪个食人魔偷东西的?更别提训练了!咳咳,就因为他傻,大家都叫他傻二狗,是吧二狗?”
“咳,大蛋你说的都对……”程松差点被他气歪了嘴,这孙子简直口无遮拦,居然提到食人魔,要是棒槌被他们叫醒了一番对质,那还得了?
好在在场的各位除了程松,似乎没有人愿意和一个食人魔多费唇舌。只见那少女闻言,面露失望之色,刚要挥手让他俩滚蛋,却见杰克说道:“那你们没什么用了,等下让人把你们送回竞技场,看他们如何安置你们吧。”
杰克如此威胁,程松却依然是一副完全无所谓的样子,反正他觉得那小破笼子也关不住他,可那金牙却顿时怯了,赶紧见风使舵,大叫道:“二狗啊!你有什么本事赶紧跟这位大老爷坦白吧,你虽然从小偷鸡摸狗,却也没犯过什么十恶不赦的大错,只要公主她老人家喜欢,你就是偷人也一样是大功一件……”
“谁是老人家!”他话实在太多,听得公主脑仁生疼,顿时出声喝止。
就见这公主话音还未落,金门牙就“咚”地一下把头抢在了地上。霎时间,只见他趴在地上又是拜又是跪的,直把那马匪老大看得心丧若死,恨不得流下屈辱的泪水。而他本人却丝毫不觉在意,跪得那叫一个心安理得,脸上还不时流露出满足的微笑。
程松要不是全身无力,绝对已经掐住了金门牙的脖子。这死金牙明显是觉得事不关己,又吃定了程松不敢反水,这才有恃无恐,胡说八道。
“我能回家种田么?”程松弱弱地问了一句。
“不能!”公主白眼一翻,倒是格外娇媚。
“那我受过训练……”
“很好!”
“不过我需要帮手……”
“没问题!”
“尤其是这个金门牙,他有大用!”
“我就知道你们不是一般人!”
“公主殿下!您可千万别听他胡说啊,我这小身子骨您也看见了……”
杰克一把撕下金门牙的袖子,堵住了他的嘴。
……
月朗星稀,和风拂照。
程松戴着兜帽,穿梭在布达佩斯熙熙攘攘的夜市之中,心情格外平和。
夜市本来因为那场爆炸而戒严了多日,直到今天才重新开放。夜市中心的篝火此刻烧的正旺,火光映照着整个广场,呈现出一副欣欣向荣的繁华景象。
远处的金门牙耐不住寂寞,上前搭讪漂亮的布达佩斯姑娘,被几个护花使者追了半条马路。
马匪老大坐在酒馆里,喝得酩酊大醉,意兴昂然。
只有棒槌太过显眼,被禁止出来放风,只能在家和狮鹫克里姆林互诉衷肠。
程松享受着这悠闲的光景,感觉那个晚上的一切好似发生在几十年前。
公主到现在都没告诉程松,她要他那“擅闯民宅”的技能到底有何贵干。而程松也懒得刨根问底,反正他以前的工作是佣兵,现在给公主干活,待遇应该不错。他摇身一变,成了“皇室佣兵”,好像还升级了……
这几天他每天坐在大使馆内,翻阅各种先进的文明知识——咒术书。顿时让他产生了一种错觉,他觉得自己简直走到了人生巅峰,再难寸进了。
除了一件事特别让他失望,那就是他的腿确实能重新长出来,不过相当困难,其中最稳妥的一种方法,就是立了特别大的功劳,让查理曼帝国的公主跟奥斯曼帝国的军神写信,请求他治好施展自己最著名的咒术——泰兰德右手。
听说这个法术非常消耗精力,但是不管是物件还是人它都能复原,是已知的最强恢复类咒术之一。
其他方法就各种千奇百怪了,比如把羊腿接在腿上,然后施展变形术;又或者用泥捏一个腿,再赋予它知觉;再有就是送他去东边,看看那边的道士能不能给他想想办法。
“要是老子自己的断腿还留着……妈的!”程松此刻万分后悔,他当时找不到冰箱,也找不到能造冰的物件,那腿居然渐渐……
程松感觉自己的心在滴血。
更让他心里苦的是,经过了好几天的咒术学习,他发现……自己竟然感觉不到任何魔力!
对,他感觉不到任何魔力,他身体附近似乎没有魔力!公主说他这是没有天赋的表现,否则有些初学者就算用不了任何魔法,却也是能感觉到那些游离能量的。
公主还说初学咒术之时需要消耗巨量的财物,或者占据一座“魔力源泉”(东方又称风水宝地),不然除非天赋异禀或血统不凡,光靠空气中漂浮的魔力,怕是要等到五十岁才能搓出一个火球来。公主之所以这么说,似乎是想安慰他,让他脚踏实地,绝了学习魔法的妄想,却没成想让他更加沮丧了。
因为后来程松才知道,所谓消耗财物,其实就是消耗那种会发光的石头,而那种石头在他离开的山谷里还有很多。嗯,应该说还有很多很多……
好在他还有一个大家都不知道的秘密!那就是他的“睡梦罗汉拳”,这个秘密他最近没敢尝试,因为怕被人发现,毕竟他完全不知道那些“手”到底是什么东西。如果“手”是什么禁忌的东西……
“一定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