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没有请市纪委处理,董书记又觉得这样太丢面子,太丢人,太丢县委书记这个职务的脸,就没有请上面处理,只是消极的等你们‘回心转意’,意识到自己的不妥,然后主动纠正。/0/379/”我说。
“董书记良好的愿望没有等到理想的结果,直到后来被莫名其妙地召回,九名雇工的费用仍然由红庙乡支付,柳顺平的事也就这么不了了之。”我说。
“董书记对我说的最后几句话,让我五味杂陈,听了很心酸。”我说。
“董书记说了什么啊?”县委副书记、县政法委书记赵程大问。
“董书记说,老弟,我算解放了,该轮到你去做小媳妇了。”我说。
赵书记有些奇怪、有些陌生地望着我,一言不发。
“我跟你聊了这么长时间,主要是想告诉你,关于公款支付家庭雇工费用被捅出来一事,不是从我这里开始的。严格来说,是从董书记那里开始的,经过了马志代理县委书记,才到了我这里来的。”我说。
“这个问题总是被人拿出来说,是因为一直未解决。我们征求意见时,一些干部群众又反映了这个问题。所以,在我任上,这个问题不得不拿到民主生活会上来说。你以为我想拿到民主生活会上说啊?”我说。
“你也参加了民主生活会,每个人的发言,你也知道了。为了更加清晰地谈好这个问题,我觉得有必要回顾一下民主生活会的情况。”我说。
“可以啊。”赵书记说。
“应该说,对雇工费用问题,我们是很认真负责的。县纪委查了中央和省市的一些条文,没有专门针对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使用雇工的规定,县里也没有拿出相关规定。”我说。
“纪委查阅了县委和县政府多年的会议纪要,也没有相关的决定。查阅了多年的请示、批示、通知、意见、建议、文件,也没找到相关依据。”我说。
“这就是说,从理论上讲,公款能不能支付雇工的费用,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结论。所以,你们三人认为有理由继续用公款支付家务雇工的费用。”我说。
“是的,这是一个灰色地带,上面没有明确的规定,我们也没有明确的意见。”赵书记说。
“在讨论中,有的常委说,这个问题说了好多年了,但迟迟没有定论,主要原因你也说了,这是一个灰色地带。这么一个小问题,涉及的钱又不多,拖这么久,有的常委觉得,孙主任和马志应该负有很大的责任,你也有责任。”我说。
“有的常委说,孙主任是老县长,是我们的老领导。当县长时,为什么当时不做个决定呢?马志也是,当了这么多年的县长,完全可以以县长办公会和其他形式作个决定啊。”我说。
“你先不知道这件事,如果知道了,提请县委或者县政府出台一个意见多好啊。如果有这个决定或者说意见,按照决定或者意见执行,不就是很简单的事吗?也省得老翻烧饼。现在网络这么发达,这种灰色地带的事情,能瞒得住吗?”我说。
“当时大家的意见是,要么辞退雇工,要么自己支付雇工费用。在目前形势下,要以会议讨论的形式,同意由县财政支付,或者由红庙乡继续支付,很难。”我说。
“我记得,骆主席的意见特别中肯。我跟你一起,把骆主席的意见重温一下。骆主席说,说来说去,都渐渐倾向于要么自费,要么辞退。你们三个人多年请了雇工,已经习惯了,立即辞退,她估计一时半刻你们还适应不了。”我说。
“骆主席建议你们回去跟家人商量一下,辞退一个或者两个雇工,剩下的自己支付费用。这你应该记得吧。如果不记得,还可以让县委办公室跟你查一下会议记录,复印下来给你看。”我说。
“不用查,我记得。不过,还是有不同的意见啊。”赵书记说。
“我知道,当时的组织部、统战部诸葛瑾部长建议,孙主任家的雇工费用改由县财政支付。主要理由是,孙主任虽然不再担任县委常委,但是老领导,从县长岗位退下来,担任人大主任有好几年了,应该名正言顺照顾一下。”我说
“诸葛部长还建议,如果县政协主席请雇工,也可以照此办理,但仅限于县人大、县政协两位主要领导。你和马志的雇工费用,他还没想好,还拿不准。县财政支付也行,自己支付也未尝不可。他建议你们两位领导自己拿主意。我说的不错吧?”我说。
“不错,很对。”赵书记说。
“钱县长还建议,都辞退雇工,如果家里有人和事情需要照顾和打理,一时半刻还辞退不了的,就继续雇请。至于费用问题,他建议,维持现状到年底。从明年开始,要么辞退,要么自己掏腰包。”我说。
“钱县长还开玩笑说,你们平时少抽点烟,这点钱不就节约回来了吗?”我说。
“是的,钱县长当时就是这么说的。”赵书记说。
“后来,大家的的眼睛都望着我,等着我最后表态。不瞒你说,虽然事情不大,但这是一个很微妙、很复杂、很能揣度人心的时刻,我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既要维护县委书记的形象又不能使事情过于复杂化。”我说。
“最后,我说,这不是第一次议论、讨论这个问题了,我记得前任县委书记也曾过问过这件事,结果是不了了之。我想说的是,关于雇工费用这个问题不应该由我们来决定。”我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