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玄幻奇幻>盗神之戒>第五百九十二章 龙

听到这个要求“魅力”非常沮丧,但他回答道:

“很好,公主,我要和那个加利弗南打一仗。我想他会杀了我的,但不论如何我都将誓死保卫你。”

公主非常惊骇,她把想到的一切理由都说出来,以阻止“魅力”去和巨魔交战,但没有用,他出去把自己适当地武装了起来,然后带上小弗雷斯克,骑上马向加利弗南的那个国家出发了。

他碰到的每一个人都告诉他加利弗南是一个非常可怕的巨魔,没人敢接近他,而“魅力”听得越多心里就越害怕。

弗雷斯克极力鼓励他,说:“你和那巨魔打斗时,亲爱的主人,我就去咬他的脚后跟,趁他弯下腰来看我时你就可以把他杀了。”

“魅力”夸奖小狗想出的办法,但他知道这不会有多大帮助。

最后他走近了巨魔的城堡,十分惊恐地看到每条通往城堡的小路上遍地是尸骨。不久他看见加利弗南走过来。他的脑袋超过了最高的树,他用一种可怕的声音唱道:

“把你的男女小孩带来吧,别去梳理他们的鬈发,因为我要把他们都吃掉,我可不管是否长着鬈发哟。”

于是“魅力”也用同样的调子,尽量大声唱起来:

“快来见见勇敢的‘魅力’,他发现你根本不让人惊奇;虽然他并不很高大,但足以使你狠狠地挨打。”

歌儿虽然不很恰当,但你知道他这样快就编了出来,而且与巨魔相比并不逊色,这简直是个奇迹,尤其是在他内心一直很惊恐的情况下。

加利弗南听到这歌声,便四处寻找,看见“魅力”手里握着剑站在那里,感到相当恼怒。

于是他举起大铁棍就要朝“魅力”打去,如果铁棍打到“魅力”身上,他必死无疑。但就在那一刹那一只大乌鸦落在巨魔的头上,用它有力的嘴啄,用它宽大的翅膀拍打,从而分散了他的注意力,扰乱了他的视线,使他盲目地对着空中乱打一气,一点也没伤着人。

而“魅力”则冲过去用锋利的剑向他劈了几下,把他砍倒在地,没等他回过神来已砍下他的脑袋,那只大乌鸦在附近的一棵树上哇哇叫道:

“你瞧,我没有忘记你为我杀死了那只老鹰。我想今天我已经实现了要报答你的诺言。”

“的确,我欠你的情胜过了你以前欠我的情。”“魅力”回答。

然后他带着加利弗南的头骑上马离开了。

当他回到公主所在的城市时,一群群的人跟在他后面跑,嘴里喊道:

“看那个勇敢的‘魅力’呀,他杀死了那个巨魔!”

他们的叫声传到公主耳里,但她不敢问发生了什么事,害怕会听到“魅力”被杀死的消息。但不久“魅力”带着巨魔的脑袋来到宫殿里,尽管它已不会再伤害到她了,但她仍然感到恐惧。

“公主,”“魅力”说,“我已杀死了你的敌人,我希望你同意和国王也就是我的主人结婚。”

“噢,亲爱的!不行,”公主说,“除非你从那‘黑暗之洞’里为我弄些水回来。离这儿不远有一个很深的洞穴,洞口由两条眼睛火红的龙守卫着,它们不许任何人通过。

进入那洞穴后,你会看到一个深不见底的洞,里面爬满了癞蛤蟆和蛇,你必须下到那洞里去。在洞的底部又有另一个小洞穴,‘健康与美丽之泉’就从那里涌出来。

我真正需要的就是这种水:任何东西一沾上它就会变得很神奇,美丽的东西会一直永远美丽,而丑陋的东西会变得可爱。年轻人沾了永远不会变老,老年人沾了会变得年轻。你看,‘魅力’,我必须带上一些这种水才能离开我的王国。”

“公主,”他说,“你根本不需要这种水,而我是个不幸的使者,你一心要我去死。不论你把我打发到哪里去我都会照办的,即使我知道自己永远也回不来了。”

由于“金发公主”没有任何表示同情的迹象,他只好带着小狗向“黑暗之洞”出发了。他在路上遇到的每一个人都说:

“真可惜,一个英俊的年轻人居然如此轻率地抛弃自己的生命!他要独自一人到那个洞穴里去,即使带上100个人去也会失败。为什么公主要让他去做根本办不到的事呢?”

“魅力”什么也没说,但心里十分悲哀。当即将爬上一座小山的山顶时,他下了马,让它去吃草,而弗雷斯克则在追逐虫子玩。

“魅力”知道自己离那“黑暗之洞”不远了,他向四周望了望,看见一块丑恶的黑石,石头上冒出一股浓烟,紧跟着钻出一条嘴眼冒火的龙来。

龙的身体黄绿相间,爪子是深红色的,尾巴很长,盘成上百个圈。弗雷斯克看见后非常害怕,不知道该躲到哪里去。

“魅力”已下定决心要得到那种水,不然就去死,于是他拔出剑,拿着“金发公主”给他装水用的水晶瓶子,对弗雷斯克说:

“我敢肯定,我再也不能从这次冒险中活着回来了,我死后你要到公主那里去告诉她,她那份差使要了我的生命。然后去找到国王,也就是我的主人,把我所有的冒险经历讲给他听。”

说到这里,他听见一个声音叫道:“魅力,魅力!”

“谁在叫我?”他说,然后看见一只猫头鹰站在一棵空心树上,对他说道:

“当我被网住的时候,你救了我的命,现在我能报答你了。把那瓶子给我吧,因为我知道‘黑暗之洞’里的所有道路,而且能在‘健康与美丽之泉’中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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