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军事历史>大明天启>第九章 顺天府减租

而户部这时已经将天启三年京师的收成情况统计清楚了,统计资料分两份,一份存于户部,一份存于当地官府中,其它地方的还在统计中。

减租首先在京师顺天府进行试推行。朝廷规定以天启三年的收成为准,每年的地租为四成,如果遇到灾年,地方官府可以督促地主根据收成情况来进一步减租。

这样的地租看起来是比例地租,但以天启三年的收成为标准后,就变成了定量地租。而随着农业技术的推广,亩产量显然是会不断增加的,这样实际上地租所占的比例会持续减少,增加了佃户的所得。

之所以会定为四成,是因为朱由校想到了台湾的三七五减租,在这基础上加了二点五个点,是想让地主更容易接受一些。但他想错了,除了部分地主外,大部分地主都不愿意接受这个地租。

原本的地租都是五成,而且灾年也是一样的按平常年景来收租的,现在一下子减少到了四成,这一成的损失地主都不愿意自己承担。而且天启三年的收成本来就较少,这让地主们更加不满。

据初步统计,愿意执行朝廷的地租只占了地主的一成多一点点,这还是有些官员做了很多工作才取得的成绩。而那些不愿意执行的地主,反而把已经租给佃户的田地也扬言明年要收回来,就是五成也不愿意再租,以示与朝廷对抗的决心。

一时朝廷与地主之间势如水火。负责地租定额的是户部尚书毕自严,监督执行的是杨涟。两人急得嘴角都起了泡,带着人去劝一个个地主,却基本上没有作用。

两人只好将情况上报,朱由校下令,将顺天府所有的公田以三成的地租租给佃户耕种。顺天府有大量的皇家田庄,朱由校将这些田庄一起拿出来,租给失地的佃户,而信王也拿出自己的两处田庄,客氏拿出两处田庄,魏忠贤拿出两处田庄,也象公田一样,以三成的租率租给佃户。

顺天府的公田及朱由校等人拿出的田庄一共有大约十八万顷,按每户五十亩计算,可以接纳共三十六万多户,这消息一放出,地主才慌了神,顺天府虽然是京师腹地,但一共能有多少农户呢?如果大家都去了公田或者皇庄,哪里还能有多少人来栽种他们的田地呢?

其实他们的担心有些多余,因为耕种公田的话,很多农户都需要搬家,而且原来的公田特别是皇庄本来就有一些人在耕种,能容纳的数量其实很有限。但由于移民在不但地迁移到台湾和辽东,本来就造成了一种地将没有人耕种的态势,吓住了地主们。

而田如果不租出去,地主自己是没办法耕种这些田地的,而赋税还是一样要交,这样的亏本生意地主当然不会去做。扬言不再租地出去不过是想要让朝廷收回减租令,不想却遭遇到地真的可能无人耕种的情况。

地主终于在这双重打击下服软了,大量地主宣布按照朝廷的规定确定了地租,将田地租给佃户耕种。这是一个皆大欢喜的局面,朱由校的恐吓政策取得了极好的效果,而地主则抱着只少一成的想法避免了落入田地无人耕种的窘迫境地,而最大的受益者则是佃户,减少了一成的地租,在灾年还可以由朝廷与地主商量减租。

而农业合作社首先在顺天府开始运营。按照县的大小,每个县设立了数目不等的农业合作社。合作社出售农具,种子,种禽,猪仔,食盐,并且提供低息贷款业务,并且收购农户所有的产品包括鸡蛋。

皇帝下诏,正式废除了开中法。盐引不再发出,已经发出的盐引必须在三个月内于各盐场登记完毕,逾期不再承认。

而盐场按照盐引,以一斤盐四十个铜币的价格批发给盐商,并规定盐商只能以不高于六十个铜币的价格零售。这已经大大降低了食盐的价格了,因为原来的食盐价格,在湖广江西一带少的时候是一分二钱银,多的时候是三分到四分,相当于一百二十个铜币到四百个铜币。

而盐引总有用完的时候,到时不用盐引批发食盐的价格将是五十个铜币,而农业合作社则是以一斤盐二十个铜币的价格批发得到食盐,然后以五十个铜币的价格卖给住户,盐商想卖高价也不会有人买,等到农业合作社开遍全国后,盐商就会消失,或者只能去开办盐场了。

而天下还有很多盐店,万历年统计全国约有一万一千余家,这些盐店是由官府审查后有资格经营食盐的,废除开中法后,也是由合作社以三十个铜币的价格卖给盐店,规定以不高于六十个铜币的价格卖给住户,以补充合作社网点的不足。

这样农业合作社在盐的售卖方面,即是零售商,又是批发商,而且只能由他们与盐场交易,这样也使得盐场卖私盐和贪污的可能性减少到最低。

这时的盐场大多都是由朝廷经营的,朱由校下令,除了象长芦盐场这样的大盐场外,一般的小盐场都发卖给盐商经营。只是规定盐场只能卖给合作社,其它途径卖出一粒盐,则收回盐场,没收所得并照盐场发卖价的十倍罚款。

而盐税则全部由农业合作社来缴纳,一斤盐的税款是两个铜币,这看起来不多,可按一年全国人用盐十斤(实际上吃不了这么多,这里把腌制用盐也算上),大明约一亿人一年的盐税将达到四百万块钱,万历年间,盐税最高也不过一百万两银(两百万块钱)。

而且盐税现在只有两个铜币,是因为朱由校想先把农业合作社铺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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