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北川并没有时间好好去思考这些问题,说实在话他现在也不在乎这额问题,就如孔凡圣所说的那样,他们现在已经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了,谁也离不开谁,在这个关头必须要团结一致,来对付那些丧尸,至于其他也要后来再说。
而且估计也是,那闯入孔凡圣家门的那只猎鬼,对他造成了不小的影响,的确现在的他是喜欢做一些铺张浪费的事情,但是这并不代表,他就是一个天生自大的蠢货。
往往懒散与智力并不挂钩,而且有些人懒正因为他聪明了,或者说自以为聪明,反正这并不是真正愚蠢的表现。
不过迷途知返终究还是一件好事,但是孔凡圣手中的权利,绝不可能存留太久,用不了太长时间,就会架空他手中的权利,到了那个时候,他想做一个体面人,就给他这个机会,给他一个不痛不痒的官职,只不过种种腐败的习惯,自此消失,如果他不愿意接受,不愿意当一个体面人的话,那就更加简单了,直接让他驾鹤西游。
在高贵的生命面前,一切都是微不足道的,什么金的银的,都是一堆无用物,饿极了吃上一锅最普通的肉汤,都是人间珍馐。
所以保持饥饿,生命永远都不会感到厌倦。
没多久,孔凡圣的手下就把自己手中四员大将都给请来了,叶庭与褚孝义还好一点,他们两个都是非常冷静的那种人,更何况褚孝义身上的伤势还没有好全,走起路来仍有几分气喘吁吁,不过也是硬挺着来到了这里。
胡勇也还不错,目光如草原中的猎鹰一般,时而打量着两旁的士兵,看着手中都有着配枪,脸上踱着几分冷峻。
可就是那个胖子,咋咋呼呼的,简直大发了,一进来就猛喊道“我们宋北川要是掉了一根汗毛,我非把你这个破房子给铲平了”
宋北川看了一眼身旁站着的孔凡圣,做了一个无可奈何的表情,而他也是脸色有几分难看,搞得就像是做了什么错事一样,实际上他确实什么也没做还好吃好喝的招待宋北川,可是万万没能想到,竟然还是被臭骂一顿,能不窝火么。
没多久四个人在张宗兵的指引下,来到了宋北川与孔凡圣的面前,胖子一看见宋北川,根本不去管孔凡圣那张黑着的脸,一把抱住了宋北川,说道“你他娘的想干什么老子差点就带着人打进来了你知道不知道下次在做上这样冒险的事情,你要记得带着我,就算送死也要我死在你前面”
宋北川听到这番话,心面很是感动,当即说道“谁他妈要和你死在一块你以为咱俩是罗密欧与朱丽叶啊还是梁山伯与祝英台啊整的这么肉麻,我身上都快起鸡皮疙瘩了”
胖子也不生气,因为知道宋北川的脾气,最受不了这样腻腻歪歪,可是胖子却又喜欢用这样逗他开心,或许看宋北川这样炸毛的样子,他觉得是他一天乐趣的所在,于是便咧开大嘴笑道“好好,不死在一起就不死在一起,有的是人要和老子死在一起,你得排队”
宋北川气的真想用从李晓东那里,学来的拳法来好好揍一顿胖子,不过这个时候的胖子,绝不止一个人想要揍他,就比方说现在脸都气红了的孔凡圣。
毕竟的他是整个西北最大的领导人,要地位也因该是和宋北川一个级别的,第一次见面连个招呼都不打,还有什么规矩可言,对自己没有半点重视,这令他感到无比气愤。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声音在孔凡圣的面前响了起来,说道“很高兴见到你,我叫叶庭,金狮军的指挥官。”
孔凡圣听见话声,慢慢转过头来,看向站在自己面前的年轻人,长得可以说是十分标志,但是还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奶油小生,有着白净细腻的皮肤,线条完美的眉毛,一头干净利落的碎发,最重要的则是那双眼睛,充满了对自己道路的坚定与自信。
随即便回应他对自己的尊重,将手伸了过去,与他进行握手,心中不免赞叹几声,人长的标志,可是手中的老茧却也不少,想必也没少吃过苦,这么年轻绝不会是一个花架子,而且还懂得尊敬别人,实在是了不起。
等到与叶庭握手结束之后,褚孝义也过来伸出自己的右手,说道“月熊军指挥官,褚孝义,您好。”
孔凡圣也跟着握了握手,只是觉得手中的力量实在微弱,脸上也略显苍白,估计就是大病初愈,还没彻底恢复好便上了战场,这样说不定有朝一日也会劳累过度,导致旧病复燃,不过这样也好,因为他始终坚信,自己与宋北川做不成朋友,早晚会有一战,到了那个时候,少一个敌人,就多一份胜利的希望。
而剩下的胡勇就没与兴趣弄那些哗啦呼哨的,如果说在场的几个人之中最是合格的军人,那就只有胡勇了,他勇敢坚毅,而且充满斗志,更重要的则是他没有花花肠子,像褚孝义、叶庭所做的那些事情,他根本做不来,最多就是的等着他望向自己的时候,敬上一个军礼就是了。
孔凡圣也是看个正着,于是也回了一个,就唯独那个死胖子,从头到尾都没有理过自己,一直在和宋北川说话,而且热切极了。
他心里面不自在,便咳了一声,叶庭动了动眼睛,知道他在挑胖子的毛病,不把他当回事,不过心里面却不怕,胖子这个人很少吃亏,全都是他那副大大咧咧的模样弄得,都以为他是一个傻胖子,实际上他一肚子的坏水,这次他们俩要是对上了到有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