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晖和思璇听说,欣喜上前拱手道:“原来是任杰兄,自咸阳一别,算来也有数月,不知寻在下所为何事?”
任杰拱手还礼,淡淡一笑,目光却在思璇的身上滞了一下道:“穆大侠男装也是这般的英俊美丽,真让在下险些不敢相认。”
见思璇抿嘴一笑,任杰像是一副释然的样子道:“守孝三年已满,家中别无牵挂,打算放心在江湖中走走,这便想起了‘雌雄双侠’。”
李晖伸手亲昵的拍了拍任杰的肩膀,戏虐道:“你是咸阳富家子弟,我可长在西域蛮荒之地,来寻我便是寻苦吃。”
任杰‘哈哈’一笑道:“正是要随兄一道领略大漠草原风光,我喜欢粗犷豪迈之韵味。”
思璇‘吃吃’一笑道:“看你文弱的像是一介书生,就不怕蛮女吃了你。”
任杰‘哈哈’一笑道:“草原大漠有像穆女侠这等人物,想必这里风景独好。”
李晖轻轻在任杰的肩膀捣了一拳,豪爽道:“那就请你先尝尝草原的马奶酒吧。”说着,三位情投意合的豪侠,便朝小溪边买酒肉的毡房走去。
任杰家在咸阳世代经商,也算得上是个富庶大户。兄妹三人,哥哥随父从商,妹妹早已嫁人,他自幼酷爱练武,后又遇到高人指点,武功造诣也不比李晖兄妹相差多少。
父亲本希望他能考取功名光耀门第,他却屡试不第,索性弃文专心练武,为此,父亲还气的大病一场,不到半年功夫便撒手人寰。
任杰本在钟南山学艺,听到噩耗悲痛欲绝,认为父亲之死是因他而起,从此便在坟旁搭棚守孝三年。
李晖兄妹在追杀一个江湖败类时恰好经过,三人合力将那厮制服并废去武功。三人一见如故,成为贴心朋友。
任杰守孝不便轻离,兄妹两在咸阳的时日,买些酒肉在荒冢野外开怀畅饮,笑谈江湖,因此也就结下了深厚情义。
酒馆老板是个铁勒人,而年轻干练的老板娘却是汉人。见三个青年才俊言语不凡,知道定有些来头,摆好酒肉,又在炭火炉上放下一壶奶茶,便温笑着转身离去。
坡上一绺两间毡房,坡头那间是厨房,紧挨着是老板住房,坡下三座摆成‘品’字形的毡房,专门用于招待客人。
李晖侧耳静听了一下,又装作解手的样子,在毡房四周机警的扫视了一眼。这个时辰,草原上除了夜出觅食的动物外,大都进入了梦乡。
夜空像水洗般剔透,如盘的月依然痴痴的注视着大地,像是在等待梦中的情人,又像是回味着难忘的温情,总是一副玉容含笑的样子。
当听说了李晖他们此行的目的,任杰欣然笑道:“总算能轰轰烈烈的干点正事了。要咋做,在下静听吩咐。
李晖欣喜一笑道:“有任兄相助,便有了五成胜算。我踏摸过了,牙帐和看押人的帐篷周围兵将太多,白天更本无法下手,既是勉强得手,也逃不出铁勒人的追杀,只有在夜里伺机下手。”
敬轩知道只要在西域谋生,就必须会说突厥语,因此,他几个孩子打小就会说突厥和回纥语。
怕人多目标大,李晖就扮成突厥小子的模样,一人漫不经心的前去查探。
夕阳乍现,青草依然,羞怯的小溪,还是显得那么的欢快无忧。饱食的鸟儿也开始三三两两自头顶掠过,清婉的鸣叫像是在分享着各自的成果。
思璇独自一人在小溪边的柳树下,一会翘首远望,一会又手拿树枝在小溪里搅动着什么,还不时发出阵阵银铃般的笑声。
任杰在坡后凝视良久,踌躇在三,脚步还是不由自主的朝前走去。
古代人最为讲究,‘男女授受不亲’、‘朋友妻不可欺’已是人们为人的基本准则。任杰并非是专为领略大漠草原的风光而来,他是为了思璇。
自打和思璇在荒冢第一次见面,任杰就有种似曾相识的亲切感,虽然知道他俩就是近来名震江湖的‘雌雄双侠’,明知自己和思璇根本没有可能,但也十分愿意和他们在一起,至少可以每天见到思璇。
情到底是何物,古今文人墨客始终都没能有个确切定义。它有时就像钻进心里的魔鬼,迫使你做出一些连自己都感到莫名奇妙而又不能自拔的事情;
有时,它又像缕初春的暖阳,让你心醉,令你舒畅的不忍离去,恨不得将整个的身心都融化在里面。
这种奇妙的东西,佛家将它归结为宿世的情缘。
既然是缘,总会有个结果。奇怪的是,有人却甘心情愿为这种不结果的雄性银杏树守候终身。不知是魔的力量,还是为令人心醉的舒畅,反正任杰已深陷其中。
自从心中刻进了思璇,任杰就觉得天下女人都素然无味,就连多看一眼的意愿都没有,满脑都是思璇的影子。让他挥之不去,又不舍挥去。
他是读书人,礼义廉耻的斯文在他身上尽显,虽然偶尔冒出的非分之想令他心跳脸红,然而,在面对思璇时却极力显出彬彬有礼,温文尔雅的样子,从不敢越过雷池半步。
虽然和思璇见面的机会不少,但二人单独在一起的聚会却不多,即便是有,任杰也是有意回避,从不将自己的相思露出分毫。相反,思璇平时无所谓的大气,又不得不让他感到心悸惶恐。
思璇有静听的工夫,任杰随龟行似的相拒五十步远,震荡的信息已经传到她的耳内。
只见她天真烂漫的冲任杰招手道:“快来看!水里有鱼!”任杰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