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博·威尔逊之所以称呼为红胡子,那是因为每次在杀人的时候,血液都会沾染在他喜爱的两撇胡子上,将其染红。
他摸着自己手中圣殿骑士的戒指,心里想了很多。
他是一名海盗,一名十分纯粹的海盗,至少一年以前是这样的,他喜欢劫掠,杀死那些可怜人,夺走他们的金钱,他们的货物。
他十分享受这一点,并且让他攒足了金钱,在金斯顿有了自己的宅子,庄园,他有一个美丽的妻子,还有一个乖巧的儿子。
不过他从来都不让她们知道自己到底是做什么的,只说是一名商船的船长。
他犯了海盗的大忌,那就是爱情,海盗之所以肆无忌惮,那是因为他们没有顾忌,没有软肋。
如果再有两年的时间,不,最多一年,他说不定就可以全身而退,成为一名西班牙殖民地的富商,过上安逸的生活。
他将有体面的生活,美满的家庭,吃着上好的白面包,再也不用在大海上劫掠,甚至躲避海军的追杀。
他已经四十五岁了,已经不再是那个年亲力壮的红胡子了,挥舞弯刀的手开始慢了,他已经很久没有再被鲜血染红了胡子,只是拔出手枪打死敌人。
年轻人追求着刺激,但是当享受完这些之后,感到的是无数的空虚,还有疲惫。
在那一天,他如同往常一样带着自己的水手们盯上了一艘客船,这些能够商船的人带着不少的细软,金银,他们不仅可以搜刮不少的金钱,还可以将人员扣做人质,然后索要赎金。
当然,这种行为虽然赚钱比较快,但是风险也是极大的,在红胡子的一生,仅仅成功了一次,还是被西班牙舰队在自己的船上轰出了不少的窟窿才逃走的,却赚到了三十万英镑。
贵妇人号,是这艘船的名称,当然这艘船能够配得上这个称号,船体很坚固,一次可以运载两百多人,走在最安全的航线上,这里经常有西班牙的海军,甚至是英国的海军巡逻。
红胡子钻了一个空子,因为在前后二十海里他都没有看见海军的护航编队,在这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中,他驾驶着恐怖鞭痕号冲了上去,在进行了长达三个小时的追逐战中,登船勾勾住了这艘没有任何火力武装的船只。
不,实际上还是有十几门火炮的,但是口径根本比不上恐怖鞭痕号一侧三十门的加农炮,他们为了避免激怒海盗,直接将船打沉,根本没有开火。
当海盗登上这一艘客船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被吓得瑟瑟发抖,船上有限的水手被击中在了甲板上收缴了武器,船长被吊在了桅杆上,乘船的客人和富商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显得十分绝望。
海盗们凶狠着搜刮着一切值钱的东西,钱币,首饰,或者是女人。
你能期待这些海盗对于女士们多友好,还是在已经航行了几个月的情况下,因为这个,贵妇人号上出现了不少流血的事件,来源于有骨气男人的反抗,或者是女人的反抗,这里几乎成为了海盗的天堂,因为他们不需要所有的人成为人质,只要其中一部分就好了。
无数丑恶的场景在这里上演,直到红胡子威尔逊船长漫步其中,挑选值得绑架的目标时。
通过长期以来劫掠的目光,他很能分辨哪些东西价值多少,哪些人的穿着最有钱。
血液已经在船舱和甲板上流淌,女人的惨叫和刀剑入肉的声音威慑着更多的人,他一步步踏在血水中,直到看见了那件熟悉的裙子。
那条裙子浸湿在血液中,是他送给心爱妻子的同款,不,就是那一件。
因为他顺着鲜血看见了已经倒在血泊中的妻子,被他手下的海盗一刀捅在胸膛,衣服已经被撕开了不少。
而他的儿子直接被砍掉了脑袋。
这一幕对于威尔逊的打击和冲击直接是毁灭性的,在那一瞬间,他的世界毁灭了,心也随之死去,他最心爱的女人,陪伴了自己十年的妻子,被残忍杀死在了自己的劫掠中。
“不……这不是真的……该死的这是谁干的!”
威尔逊跪倒在地上,努力地想要把自己儿子地脑袋拼接上去,然后抱起自己妻子的身体痛不欲生,流出了一行血泪。
海盗不应该存在爱情,他们真的不配拥有爱情,因为他们总是擅长毁灭。
他开始憎恨着一切,他自己,该死的海盗,周围的所有人。
那一天,杀死他妻子的海盗被他一刀刀削掉身上的肉流血而死,惨叫持续了两个小时,周围的海盗畏惧,却又充满了愤怒,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今天的船长是怎么了。
当他下令砍掉所有今天参与劫掠海盗的一只手的时候,整艘船直接发生了一场大的叛乱。
“该死的残渣们!”
他愤怒的开枪,朝着这些原本属于他的海盗,丝毫不留情。
而这些海盗们也根本不甘示弱,这一场叛乱,恐怖鞭痕号死掉了百分之六十的海盗。
那些反叛的,参与贵妇人号劫掠的海盗全部被杀死,然后抛入海中,而威尔逊自己,也重新被鲜血染红了胡子,浸湿了衣襟。
海盗都是该死的,包括他自己。
这是他心中唯一的信念了,红胡子开始在这篇大海上销声匿迹,寻找着消灭所有海盗的办法,这些该死的残渣,全都杀掉就好了。
圣殿骑士团就是他最后的选择,因为他们的目标就是为了消灭所有的自由意志,当然包括这些号称着自由,却如同蛀虫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