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面前是被屠杀者的惨叫,罗马的城市,几乎每一条街在这一天都流淌着殷红的鲜血。
从罗马的奥林匹亚山顶,顺着罗马元老院的街道,你能看到殷红的血流淌在这罗马的城市砖头地面的缝隙中。
这一天会是很多人仇恨屋大维三巨头政权的一个开始。
而我的战旗,后来有人用血喷了上去,从这一天起,我就有了血头狮子的外号。虽然最开始,我并没有听到什么异样的声音,而且在这一场血腥的屠杀过后,整个罗马城足足一个月,街道上都看不到一个行人在走路。
我提着我的钢枪走在罗马广场车道上时,一个16岁的孩子突然跑过来,一下子摔倒在我脚前。
“候~!”我右手单手举起,示意巡逻的三百卫兵队伍停止前进,右手把枪交给左手,单手去拉起这个孩子。
“你没事吧?”
在孩子被拉起上身时,他突然的右手从身下抽出一把尖刺,刺向我大腿根的裸肉。
我的全身覆盖着钢铁战甲,皮甲上紧附着密集钢片,而且外面再覆盖一层皮甲。这样的钢甲很难破防。
事实上我全身是只有上臂和大腿露肉,其余包括头部都在战争时包裹在钢铁头盔里。
在这之前,我被叫做铁头狮子,但是这一天起,我被称为了血头狮子,因为我喝了太多罗马人的血,满脸,满头都曾经浸泡了罗马贵族和骑士的血。
我的盔甲短裙下,事实裸着的,健壮的大腿肌肉,被这把犀利的刺刀割破,好在仅仅是破皮,没有什么真正意义上的威胁。
但是一道殷红的鲜血渗透出来流下我的膝盖......
我把孩子单手提起来甩出去,他手里长10公分的金属尖刺也脱手掉在地面。
十几个罗马侍卫看到这里,立刻拔出佩刀就要冲上去拿短剑砍杀......
“停~!让他走,不过是个孩子。”
士兵停住脚步,很畏惧我的威严,然后退回阵型,把钢刀回鞘。
“我会杀了你的,斯巴达克斯,你这个喝人血的血头狮子。”
回头,我冷漠的看了这孩子一眼。
其实当时屠杀的一千骑士尸体,被我的人运出罗马的西部城墙后,去掩埋时又活了过来。
他们不得不装着死去,让家人苟且偷生,这样才能回到属于自己的领地,去重新集聚一股子力量。
这件忤逆屋大维的最大叛逆举措,我让自己信得过的士兵,用橡皮刀和猪血,救了他们,这个,我不能让屋大维知道内幕。
事实上在屋大维的心里,不除掉这些凯撒时代的元老,和罗马共和时代的军阀,他的地位就永远的不会稳固,就会有几十个刺杀凯撒一样的反对派,处处的想方设法来杀害他。
屋大维的举动就是要最终坐上罗马政权独裁的位子。
谁会把这个强盛时期的罗马帝国和另一个共享的。
虽然屋大维曾经向我许诺,不仅仅给我自由,还会给我一个自己喜欢的岛屿。
不过老鼠和蛇在一起相处的和谐时代,并不会久远。
我心里很清楚,屋大维绝对会兑现他所谓的承诺,目前不仅仅给了我自由,还会在我喜欢的一个岛上,让人挖一个坑,把我掩埋......
我全身包裹铁甲不是没有道理的,我是打算一旦在突如其来的厮杀中,我有能力,就把罗马军团5万人,......全部杀光。
在这里,我唯一能信任的,是站在我身后亲卫队的,六十几个来自卡普亚的奴隶,和曾经在角斗场救过我的,凯撒时代,征服高卢的罗马野战军团的司令——摩西墨斯。
摩西墨斯才是缔造罗马全盛时期的英雄,他的光芒不仅仅是要体现在《角斗士》中,所以这一个故事,是有关奴隶英雄的故事。
并不是和事实上任何政题牵扯的情节。
我们一再提到过去的历史背景,事实并没有想渲染什么事实。
但是没有这个背景,就没有历史上的神圣罗马帝国。
布鲁图与卡西乌斯其实都被我放走了,自杀的布鲁图的尸体并没有被屋大维的人和马克.安东尼找到。
这是不是很奇怪?
在所有罗马民众的人眼里,我,斯巴达克斯,是一个很冷血的人,至少,表面上我已经是血头狮子了,但是这个名称我不讨厌,还很喜欢......
其实在罗马城血腥屠杀的一些士兵中,他们的心并非很冷酷,至少他们也亲手杀了自己家族的一群所谓的“叛逆”,只是希望他们不被tuō_guāng了钉在十字架上,或者被绞索吊着脖子挣扎,三天后才断气......。
事实上在公元前43年的10月,屋大维,安东尼,雷必达在博洛尼亚岛屿,公开结成政治同盟后。三巨头的联合军事能力,迫使元老院不得不事实承认了他们的政治实力地位,并赋予他们统治罗马5年的合法权力。
然而可笑的是,三巨头很快开始以“公敌宣告”的方式来清除他们的政敌,在这场屋大维推动的清洗风暴中,一共有300位元老和3000名骑士被杀。
这不过是我让人写在屠杀之后的一个数字。
还有被屋大维的人,事后迫害致死的这些人的家人,只有四万多人,他们连夜的就变成奴隶或者是被流放,这个历史上并不能记下一笔,毕竟屋大维很敏感。
至于共和派庞培的力量,在卡西乌斯与布鲁图死后,至少系表面上已经被彻底消灭余党之后。前42年,雷必达第二次任执政官。
我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