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军事历史>宋别>44 第一次的战场
骑组建以来的第一次大战,你根本都不在场,你程洲怎么好意思说这是你的军队呢?

而必然的,折彦璋一定要跟来保护他。

程洲被她这种生死相依的坚持打动:他一个现代人,哪里体会过这种誓死追随的幸福?所以,出于礼貌程序,程洲随便劝了折彦璋几句,就任她跟来了。

高宠现在的模样,已经有点名将风范了:行军斥候收放、调配;何时停下休息;多久喝一次水,几时开饭······都掐着时辰点儿的发布命令;一丝不苟,分毫不差!

斥候来报,“程副将、高指挥使,前面距绰罗川已不足四里。斥候队率代明凯在前面截杀了三名青龙部哨探,未曾走漏军情。”

哇哦!这个代明凯可以啊,开篇算是完美了。

程洲第一次上战场,既兴奋又不安。

他倒没有大发圣母心去同情那三个部落哨探,脑子里想着这即将开始的血腥厮杀,不禁让他感觉颤栗胸闷、气息浮躁。

高宠却是将门世家,自有大将气度在身。他对左右喊道:“短呼气、长吸气,眼看前方,不理左右······”!

传令兵就将高宠的话一句句传了开去,很快,整个九百人的锐锋营就稳住了。

这些蕃兵骑,都是取汉名、说汉语的熟羌混夷;他们既熟悉西北民情地形,骑射技术又很不错,还具有祖先的悍勇之气。程洲听说西军还有这样好用的骑兵,就都选来黑豹骑。

斥候队率代明凯回转大队,他一个人在马背上闪转腾挪的展示骑术,趾高气扬的藐视众同僚。

高宠豪迈一笑:“哈哈,代明凯!你立了首功,我已经叫军正记下了。你对前面情况最是熟悉,快说说看,我们该从哪里杀进去?”

矮墩墩的灵活胖子代明凯听到高宠叫他,显摆的直立在马鞍上,叉手一礼:“见过程副将、高指挥使!前面地形我探的清楚,要我说的话,就从中间直插,截断这个部落,让他首尾不能相顾便了!”

高宠摇摇头:“你的主意看起来似乎不错,但骑兵是不能这样用的;我们要保持速度,如果陷在中间冲不起来就麻烦了。而且,中间突进,容易让叛军分头逃跑;到时候,你追左还是追右?”

代明凯一时语塞······

程洲心里又‘呦呵’了一声:真是人不可貌相啊!这人呐,平时看着他再笨,可一旦碰到他擅长的事情,马上就变聪明了!高宠就是明显的例子。就高宠刚才对战局的分析,哪里会想到他在生活中那么迟钝?

只听高宠下令:“前都、中都(一连、二连),随我以人字阵型突入谷口,我们今天来个一鼓作气,从河谷一头迅速冲到底,路上只管解决面前的敌人,不作纠缠。后都随后堵住谷口,缓缓跟在后面,收捡俘虏降卒。代明凯率领斥候队前出,至绰罗川后的斜坡,查看并追击翻山遁逃之敌。”

传令官分别催马飞奔传达,在原地又打旗语传达了两遍;前都、中都、后都也马上以旗语回应。

高宠看着程洲,右手扶着程洲肩膀,诚恳的说道:“没有你,我不会这么快‘走’到这里。我一直想对你说声谢谢!以后,我不会再说啦,哈哈!”

程洲点点头,笑的很开心。

程洲对折彦璋说:“彦璋,待会冲锋,你护住高宠右侧,我护住他左侧。”

唉,打仗不是我的专长,就让你高宠暂时当一个时辰的男主角吧,我作个男二号辅助。

“杀!”高宠一声厉吼。

当程洲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高宠已经冲出去两个马位了。

轰隆隆,后面一大波黑豹骑士兵也都冲到前面去了,程洲还在用脚踢马肚子才起速呢。只怪他的骑术太菜,催动坐骑有点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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