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军事历史>勒胡马>第四十章、人生至乐

申虎左盾右槊,奔驰在阵列之中,眼瞧着对面羯兵的面目从模糊变为清晰,他们脸上那惊骇、恐惧之色映入眼帘,申虎心中不禁大感快意。

申虎乃魏郡人氏,天生异相——年方三十,便已全秃,头顶光光,一毛也无,跟那个拓跋头南北辉映——人称“光头申”。他的出身与石勒相似,都曾为豪强牧马,就此练出了一身的好骑术。其后中原大乱,其主投靠胡汉政权,申虎从之,成为一名侦察骑兵。祖逖北伐,摧破其部,申虎败逃而入华山,辗转十数日后,终于饿得受不了了,出山觅食,遂为西进的裴军所俘。

当时裴该还没有收服北宫纯、罗尧等部骑兵,麾下精擅马术者相对有限,因而在确定申虎出身是晋非胡后,便即收纳,命为骑兵。此后他转战关西各地,颇立功勋,遂被招进了第二批“具装甲骑”之中,担任队长。

步兵是百三十人为一队,骑兵一般情况下五十骑为一队,至于“具装甲骑”,因为一名骑士配两乘马、两驮马,以及三名侍从,四马、四人为一基本战斗单位,故而数量还要缩水,凡骑士起码都是伍长级,一队不过二十五骑而已。

申虎所率这一队,就正位于第一排冲锋的甲骑中央位置,在锥形阵中最为前突。这一位置代表了危险性最大,但也极其荣耀,战后计功会多算一二转,光头申还是多方游说,又偷偷给路松多塞了钱,才抢到这一任命的。他的人生哲学很简单:要想升官发财,就得拿命去搏!

反正老子这辈子也算值了,自从加入裴军,日日皆得饱食,就连从前见都见不到的精粮白面,老子都吃过了,则还有什么遗憾啊?阵前搏杀,为大都督去死,此乃本分;杀尽胡羯,使天下太平,儿孙可得保安;倘若侥幸不死,立功而还……特么的未必我下邽申家(也已改籍)将来不能入《勋将录》!

申虎在胡军中时,也曾经睡过不少女人——主要是战胜后抢掠所得,纯属强暴——本以为人生至乐,无过于此了;可是在入了裴军,于关中娶亲安家以后,方才明白,要对方肯配合你,还心甘情愿给你生娃,那才真的妙极、乐极呢!他如今已有一子,年仅三岁,历年来的俸食、赏赐,倘若自己这就战死,更加抚恤,就足够娘儿俩凑合活一二十年啦——一二十年之后,儿子也该成年了。

倘若我命大,还能给儿子挣出点儿田地、产业来,那老子这一辈子就算没有白活!

想到这里,申虎不禁用力攥紧了手中的长槊——此槊长达丈六,槊头一尺八寸,用铁十斤,颇为沉重,挥舞起来,重心也不容易掌握,他操练了许久,方才娴熟运用之法。

阵后鼓点愈发密集,不过处于申虎这个位置,已经听不大清了——尤其打过马掌的蹄声橐橐,几乎就彻底盖过了身周其它一切响动——他只是通过目测与敌阵之间的距离,依照训练时的经验,知道自己应当发起最后的冲锋了。

于是双腿用力一夹马腹,向来亲若家人的坐骑与他几乎心意相通,当即喷喷响鼻,撒开四蹄,加快了奔跑之速。临阵之时,申虎所在位置骑士的动作,就是全体甲骑的标准、榜样,他的冲锋,遂驱使着整排——两百骑——甲骑,呈锋矢状直插赵阵。

地面的状况相当不错,连续十数日不雨,再加此前数次进迫敌垒,以及在敌垒前“击鞠”,把原本还算松软的地面踩踏得非常紧实,甲骑就仿佛奔驰在平整的道路上一般,可以放肆疾冲而毫无滞碍。申虎清晰地见到,赵军前阵长矛手开始觳觫,甲骑尚未冲近,阵势已然散乱,某些士卒还知道把矛尾插在地上,以增大阻遏突击之力,某些士卒却茫然地平端着长矛,仿佛这样就能够在最远距离逼退甲骑似的。

通过反复训练、演习的申虎,清楚地知道,即便插矛于地,也未必能够阻遏甲骑的冲锋,至于平端……除非五人一矛,齐心协力,才有可能挡住甲骑,当然前提是矛头不弯,矛杆不折。

所以虽见长矛如林,他却毫不畏惧,直接驱马便直撞了上去。

当然,为了避免战马负伤,还是要做些微调,尽量避开长矛的正面,寻找两矛之间缝隙冲锋的。

首先是一支平举的矛尖,扎在了坐骑项侧,稍稍透入,但随即便连人带矛,被甲骑的冲击力反震了出去——申虎可以看到那名赵卒如同胸腹间遭受重击一般,脚刚离地,口中便鲜血狂喷。随即可能撞上一支尾部插在土中,斜斜上举的长矛,申虎乃轻轻巧巧以马槊一格,将之荡歪。

赵阵矛兵排列甚密,申虎一个不慎,就有一支长矛直朝自己胸口刺来。他理都不理,长槊起处,便将另一名赵兵当胸捅穿,随即手腕一拧,右臂朝后一收,那名赵兵被直带回来,撞正马项,申虎趁机借力,便将槊尖轻轻松松从对方体内拔了出来。

这以利器刺入敌人骨肉的感觉,真是爽啊,几不亚于睡个女人——自家老婆不算,跟老婆敦伦之事,虽杀百人而不换也!

先前刺向申虎胸口那柄长矛,此刻正中左侧护心镜,“嗒”的一声,矛头折断。

长矛是这年月的主要步兵武器,而且材料易寻、造价低廉、工艺简单,因而很少有人会在普通步兵长矛上花费太多精力。裴军常以装备精良而自傲,相比之下,羯军的长矛就普遍粗劣多了——除非是将领所用——矛头往往不足半斤铁,又窄又小,也非精制,士卒们日常还懒得打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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