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能相信吗?我算什么呀,能帮着跑跑腿做点事就不错了,还比不上玲花。
老舅最可笑,这样优秀的人怎么会让我给煮成粥,我自己快成粥了……两行清泪无声无息流下来,本来就背着一个巨大的包袱,现在那个信念突然灰一样的飞散了。
“秋歌,你怎么了?”玲花跑过来关切的把她拉起来,“石头上凉,回屋。”
呜……孟春艳哭的一塌糊涂。
“我,我想回家了。”
孟春艳凄凉的对着玲花说道,“这个院子里的人都走了,你们走的时候上了锁,把钥匙藏在杏树下的大石头下那个槽里就行。”
眼的余光却在寻找玲花身后边的人。
没有。很是失落的转过头来。
“秋歌,你是不是有了心上人?是不是以为自己没机会了?姐姐告诉你,世间所有的幸福都是要努力去争取,一定要做最好的自己,美丽的格桑花自己盛开,才能引来赏花人啊。”
这一句,既是说给孟春艳听,也是说给自己。
表弟,似乎不是那个表弟了啊。他太优秀了,就像天上挂着的太阳,而自己别说月亮,就连星星都算不上。草原上有一句话,相伴相伴,得能同宿同飞,他能振翅,你得会翱翔。
“他,他呢?”孟春艳问。
“他……小枫去接我的父亲母亲了,她们来接我回家。”玲花也很意外这个事儿。
孟春艳的心狠狠地一扎。
——想想把自己卖给了南河省的瘸子,换了五千块的爹,孟春艳几乎要昏厥过去。要不是当时腿长跳了车跑的快,又会扒车,记得舅舅在这里,逃了出来,现在也许已经是娃的妈了。舅舅回去找他们理论,唉这件事,不行,我得有个了断,正好可以用这五千块钱还了那人,别为难了爹娘他们。
“嗯,玲花姐,我记下了,谢谢你。”
努力的挤出一丝笑来,“那,我去车站,先走了啊。”
一身暗格子的布毛混料的旧长大衣,黑烫子绒裤子,黑布鞋,长辫子,渐渐消失在沙石柏油烂烂的街角。白色大衣紧身上衣的那一身衣服被她小心的叠好,放到韩枫住过的小屋里,她不知道他还会不会来住,她知道自己可能不会再回来了。
再见,亲爱的。
孟春艳回头望了望,冷萧萧的街上,有人却没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