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咚”的敲门声响起,一名身穿休闲服,脚穿白色休闲鞋,留着时下最流行发型的英俊美男走了进来。
见到他,曹操的脑海里立刻蹦出两个字,“男宠”。
这年头,女的爱整容,男的也爱整容。越是想红的人越爱整容。女的俗称网红脸,男的俗称小鲜肉。
何为小鲜肉?嫩,年轻,白,帅,阴柔美大于阳刚美,保养起来不会输给女性。
“叔叔好,阿姨好,我是余欣的男朋友,我叫周超。”周超露出了职业般的帅哥微笑。
可惜,他的帅对年轻少女有效,对长辈的杀伤力则是有所下降。越是素质高的长辈,对他的抵抗力也就越强。
“爸,妈,超超都向你们打招呼了,你们好歹也露个笑脸啊!”余欣挽着周超的胳膊说道。
“欣欣,你曹叔叔和曹操还在这,注意点仪容举止!”余从天非但没有露出笑脸,那一张脸要说有多冷就有多冷。
“爸,超超在一家外企担任部门经理,年薪五十万。我们认识有一年了。”余欣自豪的介绍道,完全没有把余从天的脸色看进眼里。
“欣欣,你们是怎么认识的?”顾琳想缓和一下气氛,赶忙插了一句话。
“酒吧!有一次和朋友去酒吧聚会,他主动来和我认识的。”余欣说到这似乎想起了什么,耳根一下子变得通红。
曹操看到她的神态,哪还能不明白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不是说自己对酒吧的印象不好,而是环境好,品格高的酒吧真的很少。
“叔叔,阿姨,你们可以继续坐在这聊会天,我和爸爸就先走了。”曹操可不想继续留在这,听那恶心的桥段。
“小曹,你等等。你们两个我都是第一次认识,但我的直觉告诉我,你更适合余欣,而这个人不适合当我的女婿。”
余从天的话让曹操和周超同时尴尬起来。这叫怎么回事?难道做女婿也有强买强卖的?
“爸!你到底爱不爱我嘛!和他在一起我很快乐,他总是能给我制造浪漫。他在魔都中环有一套房,面积在一百平米左右。有一辆市价五十万的高档轿车,另外,他可告诉我了,他在银行还有不下七位数的存款。
不管是外在条件,还是内在条件,我觉得超超不知道要比曹操强多少倍。他只是一个失业在家的待岗青年,我要是跟了他,那日后不是要喝西北风啊!”
余欣的话说的很直接,而周超在余欣的介绍后,更是把自己的头昂的高高的,一副自信满满,趾高气昂的神态。
“余叔叔,我很感谢你对我的青睐,只可惜我和您的缘分止步于朋友。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余欣喜欢的是周超,跟他在一起,余欣会感到快乐和刺激。
他们俩是物以类聚,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因而,我觉得您还是尊重她的意见吧!您也不想您的女儿过得不幸福对不对?”
“曹操,你把话给我说清楚,什么叫物以类聚?你这是在骂我们吗?”余欣气势汹汹的瞪着曹操喊道。
“哎!原本我是不想说的,但谁让你非要我把话说得那么透呢?你和他是在酒吧认识的,那一晚你们一定很疯狂吧!
你的私生活不检点,他是知道的。他的私生活很混乱,你也是知道的。两个同样一身肮脏的人在一起,难道还不叫物以类聚吗?
你们俩在一起那叫兽性需要,刺激与虚荣并存。爱情是神圣的,我从来都不相信,深爱彼此的对方,会让自己的爱人与别人发生亲密接触。
如果他们能够允许这种事存在,要么他们是心理变态,要么他们在一开始就是一种不平等的恋爱关系。否则,真正的爱情是绝对不会像你们这样的。
余欣,你的家庭条件虽说不是上等,但也是中上等。你自身条件也不差,可你却把这两样宝贵的资源当成了你挥霍的资本。
男人爱美,这本身没有错。只要是人都会对美丽的事物产生欣赏之情。但欣赏不是亵渎,也不要在亵渎过后给自己披上神圣的外衣。
通常认为自己聪明的人往往是最傻的。就算世界上的女人都离开了我们这个世界,我也不会要你。因为你让我感到脏!”
曹操的一番话说得很霸气。自己脾气虽好,但也是有底线的。面对这样不知进退,虚荣心强,生活不检点的女人,完全没有必要在为她留脸了。
“曹先生,身为一名男士,你不觉得你这样太没有绅士风度了吗?”周超把余欣拉到身边,用质问的口吻对曹操说道。
“绅士?我可以对别人绅士,但对你们就算了。我最讨厌的就是你这种衣冠qín_shòu,斯文败类了!看起来斯斯文文,素质高,收入好,长得俊,实际上人品是差的一塌糊涂。
女人如衣服,这句话就是从你们这种渣渣身上传出的!哎!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我们男人的荣誉就是被像你这样的人给败坏了!”
“曹先生请注意你的言辞,我可以告你诽谤!”周超被曹操气的脸色通红。
“诽谤!你哪只耳朵听到我骂你了?我不是文盲,相信你也不是。若是你记忆好,你可以再回忆下我说的话。
爸,我们走吧!再留在这,我晚上恐怕会做噩梦的。”
“小曹,这顿饭由我们来买单。今天的事实在抱歉!”余从天感觉今天的脸丢大了,仿佛一会的时光把自己一辈子要丢的脸都给丢了。
“余叔叔,不用。这顿饭免单。”曹操礼貌的微笑回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