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都市现代>都市伪仙>第八百三六节 抓住
的一部分,对其进行同化。

在以往漫长的岁月里,阿斯莫德利用这种能力维持着分身在地球上的存在。相当于在分身本体之外多了一个帮手,只是能力不强,甚至可以说是很弱。若是论起这种“分身之外可控能力”的真正实力,也就相当于被控制个体在自身力量基础上增幅百分之五。

这样做,有一个极大弊端:被控制的生命体只能存活十天。换句话说,如果十天之内该生命体不能为阿斯莫德捕捉到足够的食物,那么这样的“分体交换”就是一桩亏本生意,得不偿失。

其实魔鬼没有传说中宣扬的那么强大。它毕竟是来自另外一个位面,就算本体强大,可是投射到地球的分体真的很弱。如果不是依靠着自身高超的智慧,以及人类无法克服的贪婪,阿斯莫德在这里根本无法生存。

魔鬼分身就这样附在了狼狗身上。在不明就里江建岳看来,那是谢浩然对狼狗施法,将其变成了一条通体黑色,眼睛里释放出摄人红光,牙齿也大幅度变异,尖锐锋利,嘴里流淌着恶臭涎水,看上去就令人畏惧的可怕动物。

铁链子拴着狗,距离控制得非常好,尖利的狗牙距离“王红英”左脚只有两厘米。它显然是被饿疯了,不断扯着铁链向前挣扎,拼命想要张口撕咬近在咫尺的猎物。

用她来喂狗!

这是谢浩然的命令。

喂狗也分阶段性。稍微放松一点点铁链,让狗嘴刚好可以啃到“王红英”的足掌。这条被改造的怪物吃得很满足,新鲜血肉是它最喜欢的东西。连一点点滴在地上血也没有浪费,被它用舌头舔得干干净净。

惨痛与尖叫在狭窄的空间里弥漫,“王红英”用世界上最疯狂最恶毒的语言咒骂着。眼睁睁看着自己半只脚被恶狗啃光,而且还是连着骨头被一起嚼碎,这比任何刑罚都要恐怖。

更重要的,直到现在,她还是无法判断吃掉自己足掌的那头怪物到底是不是一只狗?

“你们不能这样!”她在哀嚎。

“这条宝贝会每天吃上你的一部分。左脚,然后是左腿,再转过来,从右边来一遍。别担心,我不会让你死得那么痛快,左手,然后右手,接下来才会轮到内脏。现在的医学技术非常发达,我会尽可能保持你内脏的完整,不到最后的时间绝对不会让它把你吃下去……哦!差点儿忘了,还有你的大脑。中枢神经是人体最重要的部分。你平时看电影吗?对于把活人脑子挖出来,连同整条脊柱保存在营养箱里的做法想必不会陌生吧?我保证,这样的办法绝对会用在你身上。呵呵……王小姐,你应该知道你做过些什么。其实我这个人,还有我的老板都很容易说话。只要你老老实实,我们不会为难你,至少会给你一个舒服的死法。”

江建岳这番话说得平平淡淡:“可如果你仍然拒绝,那么生不如死……嘿嘿嘿嘿,我的法子可不少。”

其实本来用不着这么麻烦。谢浩然完全可以对“王红英”使用“搜魂”。但他不想这样做。主要是对“王红英”这个人产生了好奇,同时也对她强悍的承受能力产生了兴趣。

面对酷刑,没有几个人能算得上是真正的硬汉。

何况她还是一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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