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沈翊把已经找到了法器的消息告诉了童云娜,童云娜非常高兴,表示马上派人过去拿法器。
沈翊让她的人去张振业那边见面,并说了他手受伤的事情。
好在,小区那边光是准备工作,也不是短时间之内就能完成的,小区的事到也不急。
接下来几天,沈翊在张振业家以需要养伤为由,没有出去。就这样一直风平浪静,等到了回新海的日子。
张振业本来还想请沈翊多住几天,不过这次沈翊已经出来了有段时间了,荆川再好,不是他的故乡。虽然,他对新海的感情不见得有多深,但也是他待了十八年多的地,
一路平安抵达新海,当沈翊脚下踏上新海的土地,一种特殊的感觉油然而生。
“还真是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啊!”
沈翊笑了笑,叫上出租车,返回店里。
车子只能停在风水街的街口,沈翊付钱下了车,向自家店铺走去,临近店门口,他突然发现有个人在门口徘徊。
沈翊越看此人越是面熟,再仔细一想,这不是已经许多年不见的沈加财吗?
沈翊心里一喜,快步走了过去,远远地便打起了招呼:“窝瓜!”
“小翊?!”
沈加财回头一看,脸上露出些许狐疑的神色。
沈翊这段时间,补充了不少营养,身体亏空得到大量的补充,体格已经健壮了不少,更别说,和小时候那上瘦得不成样子的模样相比了。
“窝瓜,干嘛这个样子,不认识我啦?”沈翊朝沈加财的胸口打了一拳。
“嘶!你这变化也太大了吧?”沈加财上下打量着沈翊,一副不可思议的模样。
“你的变化也不小。”
沈翊也打量着沈加财,除了那张窝瓜脸实在太好识别之外,沈加财的其他地方,看起来也跟变了个人试的。其他不说,他现在一身肌肉,肯定花费了不少时间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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